词条 | 哈奇生 |
释义 | 人物生平哈奇生(Hutcheson,Francis),是十八世纪前叶英国著名的道德学家和美学家。 哈奇生出生于爱尔兰北部的阿尔伯特。他的家庭最初居住在英格兰西部的亚尔曼,到了他祖父时迁至爱尔兰。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是爱尔兰北部的长老会牧师。 1711年,17岁的哈奇生进入哥拉斯哥大学,开始他妈6年大学生活。起初他学习哲学和神学,后来潜心于神学。1717年大学毕业后,他接受都柏林长老会的邀请,去那里为年青人建立一个长老派学校,后十年一直在那里任校长。1730年,哈奇生发表就职演讲,正式开始他在母校哥拉斯哥大学的教授生涯。1746年,哈奇生在参观都柏林时不幸染上热病逝世。 美学思想美学基础哈奇生继承了夏夫兹博里的思想,他曾明确宣布,他的主要著作《论美和德行两种观念的起源》一书的写作目的是“解释和辩护夏夫兹博里的学说”,他甚至在该书封面上同时署上他与夏夫兹博里的名字。他们认为道德的差异是由道德感的不同造成,而并非任何事物都有其不变的、也不可能改变的适宜性理智形成的道德差异。 美学主体哈奇生认为最高的善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推崇用道德感审辨善恶并且褒扬仁爱之心的德行善举的人性之美。 哈奇生的美学思想以其美感理论为核心,其美感理论以其认识到的内在感观的无穷尽为基础。他提出美的快感与自私发出的快乐是迥然不同的,美感是审美能力与审美趣味的同一,严格地只能指某个人的心所得到的一种认识。 美的分类在美学史上,哈奇生是较早对美进行分类的美学家之一。他将美分成本源的和比较的;绝对的和相对的。本源的美与绝对的美超越心灵的认识独立存在,比较的美与相对的美则依赖于人的观念,体现于丑中可见美。分类美的矛盾统一于对自然事物的类比赋予人的性格,通过内在品质予以最终的表达。 代表作品《论美、秩序、和谐、图案》与《论道德之善恶》后归结为《论美与德行两种观念的根源》出版 《论情感与激情的本性与品行》和《例证道德感》后归结为《论情感与激情的本性与品行,以例证说明道德感》出版 十八世纪英国,形式主义的倡导者之一。主张:“在对象中的美,用数学的方式来说,仿佛在于一致与变化的复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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