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哈夫斯王朝 |
释义 | 哈夫斯王朝(1228~1574) 13~16世纪柏柏尔人在突尼斯建立的王朝。13世纪,柏柏尔人的阿尔穆瓦希德王朝分裂为3个国家。统治今突尼斯地区的长官阿布·扎卡里亚·叶海亚于1228年宣布独立,建立哈夫斯王朝。其疆域除今突尼斯外,还包括的黎波里塔尼亚和阿尔及利亚的部分领土。哈夫斯原是部落名,建立国家后沿用该名。 哈夫斯王朝初期,屡遭外来民族的入侵。阿布·法里斯国王统治时期,击败了入侵者,发展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生产,经济比较繁荣。凯鲁万、突尼斯城、加贝斯和斯法克斯等成为当时著名的城市,贸易相当活跃。突尼斯同北非、中非和东非,甚至同欧洲的意大利、西班牙建立了贸易关系。首都突尼斯城新建了许多宫殿和清真寺,开办新的学校。哈夫斯王朝的政治影响扩大到北非的大部分地区,成为马格里布3个国家中最强盛的国家。 1270年哈夫斯王朝打败了法国国王路易九世发动的十字军远征;1390年再次打败了法王查理六世发动的征服战争。14~15世纪,马格里布各国间不断发生掠夺战争,削弱了各自的力量。1535年,突尼斯沦为西班牙的藩属。西班牙人任意侵占突尼斯人的土地,垄断贸易,排挤当地人的商业活动,强制信仰基督教等,激起了突尼斯人的强烈愤恨。土耳其人乘机向突尼斯扩张。1574年,奥斯曼帝国占领突尼斯,哈夫斯王朝灭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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