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 |
释义 | 一、单位概况2006年11月,经中央编办批复、国家统计局批准,长沙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长沙市企业调查队撤销,成立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核定国家事业编制40个,隶属国家统计局垂直管理,为正处级事业单位。 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组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具有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上报调查结果。 二、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城镇住户、消费价格、部分服务业、规模以下工业等多项国家抽样调查制度;组织实施企业景气、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跟踪调查监测;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快速反应制度和专项调查制度;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地区的重大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问题等信息; (二)参与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普查项目;根据上级授权,管理和公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三)负责查处调查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四)协助管理县级调查队的有关工作; (五)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开展统计调查,提供统计数据处理服务;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办公室 综合处 城镇住户调查处 价格调查处 工业调查处 人事教育法规处 产业调查处 监测与专项调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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