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
释义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日常公务、文秘和局机关行政管理事务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信访、保密和保卫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 具体职责(一)组织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及总局召开的其他综合性会议。 (二)组织起草和审核总局重要文稿,组织调查研究和信息交流,编辑《昨日要情》、《本月要事》、《税收经济调研》、《情况通报》、《税收专报》、《税务简报》、《税收动态》、《国家税务总局公报》及总局确定的其他刊物。 (三)督查督办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及中央领导批示涉及事项,总局领导批示、总局会议决定或总局领导交办事项,部门之间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等其他重要事项。 (四)承办总局领导的秘书和文电运转工作,承办总局领导召开或参加的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总局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总局领导专题会议的记录和纪要起草工作,承担总局总值班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 (五)承担税收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履行总局新闻发言人职责,发布税收新闻;拟订并组织实施税收宣传计划,组织、协调税务系统的税收宣传,策划并发布税收公益广告,统一制作和管理总局机关税收宣传品,参与规划税收形象标识;承担税务系统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拟订普法计划,组织、协调及开展普法工作。 (六)拟订总局机关有关工作制度,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管理总局印章;承担总局机关会议、出书计划和相关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和落实税务系统保密制度;承办总局机关日常保密和安全保卫工作。 (七)办理总局机关公文的收发、运转、审核、机要通信和印刷工作;承办总局机关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工作;指导税务系统的公文、档案管理。 (八)承担总局机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承办总局网站(内网、外网)的运行和维护工作,指导税务系统网站工作。 (十)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指导税务系统信访工作。 (十一)组织办理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十二)管理总局机关各项经费,拟订总局机关财务制度;管理总局机关及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资产账务;代管工会和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财务,代支付税务系统部分经费。 (十三)承担税务系统密码的规划、装备、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四)办理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主 任: 副 主 任:王 兰 副 主 任:王陆进 副 主 任:郭晓林 副巡视员:王建生 副巡视员:周维平(挂职) 办公厅下设处室机构:局长办公室(总值班室)、办公室、文秘处、督办处、综合调研处、新闻宣传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室)、电子政务处、财务处、文印中心、信访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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