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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
释义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成立于1965年3月18日,是国家海洋局设在广州的南海海区海洋行政管理机构。南海海区现设有中国海监南海总队 。分局拥有海洋水文、化学、地质、气象、生物、遥测浮标、海洋计量检定、海洋环境质量评价、海洋信息服务等专业 队伍及先进的仪器设备,拥有遍布两广沿海的观测站网和遥测海洋环境数据浮标网。有装备比较先进的“中国海监”船、远洋考察船。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机构职责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是国家海洋局设在南海的海洋行政管理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代表国家海洋局履行在南海区的海洋行政管理职能,在海区组织开展海洋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公益服务等项工作,主要职责是:

1.承担海区海洋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海洋事务的综合协调,拟订区域相关海洋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海洋听证、行政复议等相关工作。

2.承担国家海洋经济区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海区海洋领域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等工作。

3.承担海区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海区海底电缆管道铺设的审批管理。

4.承担海区海岛保护和无居民海岛使用的监督管理。

5.承担海区海洋环境保护的责任。监督管理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海洋倾废和局核准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管理领海外等海域的海洋保护区,承担海区海洋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海洋生态损害的国家索赔。

6.承担海区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监督管理海区海洋信息、海洋资料、海洋标准计量工作,推进海区科技兴海和公众海洋宣传教育工作。

7.承担海区海洋环境监视、监测和观测预报体系的管理,发布海区海洋环境通报、公报、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报;监督管理海区防灾减灾工作。

8.承担海区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和涉外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承担有关海洋事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9.负责中国海监南海总队队伍建设和管理,承担海区海洋行政执法、维权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活动,负责船舶、飞机、陆岸设施管理和通信、机要保障工作。

10.承担国家海洋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机关部门

1、办公室

2、党委办公室 3、人事处 4、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 5、计划财务处 6、科技处 7、环境保护处 8、海域管理处 9、指挥处 10、行政执法处 11、维权执法处 12、装备技术处 13、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14、机要处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下属单位

1、国家海洋局南海海洋工程勘察与环境研究院

2、国家海洋局南海环境监测中心 3、国家海洋局南海标准计量中心 4、国家海洋局南海工程勘察中心(加挂:国家海洋局南海资料浮标中心) 5、国家海洋局南海预报中心(加挂:广东省海洋预报台) 6、国家海洋局南海信息中心(加挂:国家海洋局南海档案馆) 7、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培训中心(加挂:中国海监南海总队培训中心) 8、国家海洋局深圳海洋管理处 9、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管理处 10、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11、国家海洋局汕尾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12、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13、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机关服务中心 14、中国海监第七支队 15、中国海监第八支队 16、中国海监第九支队 17、中国海监南海航空支队 18、中国海监南海维权支队(加挂:中国海监南海总队通信站)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领导班子简介

南海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李立新

南海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成纯发

南海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钱宏林

南海分局副局长、中国海监南海总队总队长 万向京

南海分局副局长 杨炼锋

南海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中国海监南海总队政治委员 陈怀北

南海分局副局长 于斌

南海分局党委常委、副巡视员 林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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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6: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