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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国际联盟
释义

国际联盟(英文:League of Nations;法文:Société des Nations;简称LON或国联)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成立的国际组织,宗旨是减少武器数目及平息国际纠纷。但国联却不能有效阻止法西斯的侵略行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被联合国所取代。

简介

国际联盟,是《凡尔赛条约》签订后组成的国际组织,于1934年9月28日至1935年2月23日的最高峰时期,国联曾拥有58个会员国。宗旨是减少武器数量、平息国际纠纷及维持民众的生活水平。其存在的26年中,国联曾协助调解某些国际争端和处理某些国际问题。不过国联缺乏军队武力,所以要依赖大国援助,尤其是在制裁某些国家的时候。有需要时,国联亦会要求大国提供军事援助。然而,国联缺乏执行决议的强制力,未能发挥其应有力作用,其国际制裁亦影响同样施行制裁的国联会员(如美国及西方国家)。

由于它的设计上仍不尽完善,譬如曾规定全面裁减军备但却未能付诸实现,或是采取制裁侵略者的行动之前,须先经理事会全体一致投票。美国没有加入国际联盟,更使国联丧失了坚定温和的支持力量,因此最终国联无从阻止国际纠纷,不能有效阻止法西斯的侵略行为及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二战结束以后,随着各国矛盾的发展和激化,国联走向破产的境地,最后被联合国取代。

起源

和平国际社会的理念可追溯至1795年,伊曼努尔·康德在该年出版的《永久和平论》(Perpetual Peace: A Philosophical Sketch)一书中,提出议制政府与世界联邦的构想。 而欧洲协调(1814年-1870年)亦于19世纪拿破仑战争后开始发展,这帮助维持欧洲安全状况,以避免发生战争。这时期亦促进了国际法律(包括日内瓦公约及海牙公约)的发展,亦为国际法中的人道主义定下了标准。1889年,英国和平主义者威廉·兰德尔·克里默及法国和平主义者弗雷德里克·帕西成立国联的先驱-各国议会联盟(Inter-Parliamentary Union,简称IPU,又译‘国际国会联盟’)。当时世界约百多个国家国会,就有三分之一是各国议会联盟的会员;1914年,有24个拥有国会的国家是各国议会联盟会员。其使命是鼓励各政府以和平手法去解决国际争论,年度会议则协助政府精简国际仲裁的程序。其架构内包含一个议会,这个议会就成为国联架构的前身。

20世纪初,德国、奥匈组成同盟国,而英国、法国、俄国和意大利组成协约国阵营。欧洲从此分为两大阵营,后来演变为第一次世界大战。这是第一次工业国家之间的战争及工业化带来的“成果”,这场“工业战争”造成难以估计的死伤及经济损失。战争结束后,亦带来极大的冲击及影响全欧洲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系统。 此时,全球反战争浪潮升温,人们将一战形容为“停止所有战争的战争”(the war to end all wars)。 有些人认为战争爆发的原因是军备竞赛、同盟对立、秘密外交、君主国家的自由和新帝国主义。另一方面,有识之士希望建立一个国际组织,以国际合作的形式,共同处理纠纷。

早在一战进行期间,一些政府和小组早已开始发展改变国际关系的计划,避免世界大战再度发生。[13]英国外交大臣爱德华·格雷(Edward Grey)被公认为是第一个最先提出建立国联的人。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和其顾问爱德华·豪斯(Edward M. House)上校对这个建议很感兴趣,认为可以避免战争,不至于重蹈一战的覆辙。关于国联的构思亦源于威尔逊的《十四点和平原则》的最后一点:“成立国际联合组织,各国互相保证彼此的政治独立、领土完整。”

一战完结后,在1919年1月28日的巴黎和会中,通过建立国际联盟的草拟法案,并在英法两国的操纵下,派一个以威尔逊为首的起草委员会来草拟《国际联盟盟约》(Covenant of the League of Nations),准备筹组国联来反对共产国际。1919年6月28日,盟约得到44个国家签订(44个国家中有31个国家是战时支持三国协约或者加入协约国)。1920年1月10日《凡尔赛条约》正式生效的这一天,在威尔逊主持下国际联盟宣告正式成立。凡是在大战中对同盟国宣战的国家和新成立的国家都是国际联盟的创始会员国。虽然威尔逊致力促成国联的成立,并得到诺贝尔和平奖,但因与英、法争夺领导权失败,美国最终未加入国联。1920年1月19日美国参议院拒绝批准《凡尔赛条约》及《国际联盟盟约》,并否决加入国联。

国联第一次议会会议于1920年1月16日(凡尔赛条约生效后六天)在巴黎举行。同年11月,国联总部迁至日内瓦威尔逊宫,11月15日,国联在总部内举行第一次全体大会,有41个国家代表出席。

1922年国联签发南森护照予无国籍难民,最终获52个国家承认。1920年代,国联曾成功地解决一些小纷争。但对于1930年代较大的冲突及二战,国联则显得力不从心。1946年4月18日国联正式解散,由联合国继续其使命。

职能

国际联盟以保障国际和平与促进国际合作为宗旨。盟约规定通过集体安全、裁军、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措施,以保障会员国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并规定对违背者实行经济制裁。

在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初,国联主要致力于解决一些有关领土的争端,如瑞典和芬兰有关奥兰群岛之争,立陶宛和波兰有关维尔纽斯之争,土耳其和伊拉克有关摩苏尔之争,此外还在玻利维亚和巴拉圭之间斡旋,为结束旷日持久的查科战争做了大量工作。为防止战争,国联还组织日内瓦裁军会议,并具体安排“委任统治”。

此外,国际联盟还关注并协助处理国际范围内的卫生、知识产权交流、奴隶贸易、鸦片贸易、难民及妇女权利等问题。如1922年,国际联盟签发南森护照给予无国籍难民,并得到52个国家的承认。

语言及标志

语言

国联的官方语言是法文、英文及西班牙文(1920年起)。国联虽然亦有采用世界语作他们的工作语言及积极鼓励使用世界语,但世界语未曾成为官方语言。

1921年,罗伯特·塞西尔勋爵提出一份关于在会员国的国立学校内引进世界语的建议书及该建议之调查报告。两年后,国联11个代表通过于学校教授世界语的草拟书。 但此举引来法国代表加百利·阿诺托(Gabriel Hanotaux)的强烈反对,并扬言要捍卫已经是国际语言的法语。令后来世界语成为官方语言的议案被否决。

标志

国联并无自己的旗帜和标志。1920年,国联提出关于建立官方标志的议案,但会员国之间仍未达成共识,议案不了了之。但国际组织在自己活动里就使用另类旗帜和标志。1929年,国联举行国际征稿比赛来征集标志图案,后来未能定出标志方案。 最后要等到1939年才出现半官方徽章,徽章中间缀一个内有两个五角星的蓝色五角形。五角形及五角星都象征五大洲及五个种族 在旗帜亦有徽章,旗帜上方和下方分别写有国联的英文名称(League of Nations)和法文名称(Société des Nations)。旗帜曾在1939至40年纽约世界博览会的建筑物上使用。

机构

国际联盟的主要机构有国联大会、行政院、秘书处和国际常设法院。

国联大会

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凡国联成员国都有权派最多三名代表出席大会,每个国家都有一票表决权。大会的决议,除盟约特别规定者外,均需全体一致通过。大会有权处理“属于联盟行动范围以内或联系世界和平之任何事件”。

行政院

是国际联盟最重要的机关。最初由5个常任理事国和4个非常任理事国的代表组成。1920年成立行政院时,英国、法国、意大利、日本4国为常任理事国,美国因未批准条约,其常任理事国的席位一直空缺。德国于1926年,苏联于1934年,先后成为常任理事国。而德、日于1933年,意大利于1937年,又先后退出了常任理事国的席位。苏联于1939年被开除。因此到1939年,常任理事国只剩下英、法两国。非常任理事国于1922年增加到6个,1926年增加到9个,1939年增加到11个。行政院的决议除盟约特别规定者外,均需一致通过。弃权票和争端当事国的票都不计算在内。行政院的职权还有开除国联会员国、分配委任统治地、在发生侵略时就采取集体军事行动向各成员国提出建议、任命秘书长等权力。

秘书处

是国联的常设事务机关。在秘书长的领导下,由约400名工作人员组成。秘书长由行政院经国联大会同意后任命。国际联盟的秘书长共有三位:1920年—1933年 埃里克·德鲁蒙德爵士(Sir James Eric Drummond) 英国;1933年—1940年 约瑟·艾冯诺(Joseph Avenol) 法国;1940年—1946年 尚·雷斯德(Seán Lester) 爱尔兰。

国际常设法院

又称国际常设裁判法庭,是国联体系内的一个带自主性的机构,其职权在于审理各国提出的一切案件,并可就行政院或大会提出的事项发表咨询意见。法院设在荷兰的海牙,由11名(后来增加为15名)法官和4名后备法官组成。法官由国联大会和行政院分别投票选举,在两机关均获多数票者当选。

国际联盟的其他附属机构有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世界卫生组织(Health Organization)、知识产权合作委员会(Committee on Intellectual Cooperation)、难民委员会(Commission for Refugees)等。

会员国

国联42个创始会员,有23个(如计入自由法国则有24个)仍然留在国联直至国联解散。在创立年份(1920年),有6个国家加入,其中只有两个国家仍然留在国联至国联解散。随后,总共有21个非创始会员先后加入国联。在1934年9月28日厄瓜多尔加入至1935年2月23日巴拉圭退出期间,国联拥有最多的会员数目:58个。

委任统治地

1919年6月28日,国联签订《国际联盟规约》第22条,正式设立国联委任统治地。当这《国际联盟规约》条目在1945年末收纳到联合国宪章之后,所有国联委任统治地(除了西南非洲,即今纳米比亚),都转为联合国的托管领地,这之前被雅尔塔会议所同意。国联委任统治地由国联托管委员会(The Mandates Commission)所负责,所有委任统治地皆是一战战败国的殖民地,主要是德意志第二帝国和鄂图曼土耳其帝国。

解散

国际联盟自成立时起便由英、法等少数大国所控制,并成为大国手中的工具。面对20世纪30年代德、意、日法西斯同盟的形成和对外扩张,由英、法控制的国联竟以牺牲中小国家的领土和主权为代价,推行绥靖政策,使国联陷于瘫痪。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国联名存实亡。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和联合国的成立,国联于1946年4月18日通过决议宣告解散,其所有财产和档案移交给联合国。

失败原因

国际联盟失败的原因有:

1.没有武装部队。

2.决议需要所有会员国一致同意。

3.一些强国没有加入:

虽然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努力促成了国联的成立,美国却从未加入国联。1919年11月19日,美国参议院拒绝接受《凡尔赛条约》,并否决加入国联。

德国于1926年加入国联,于1933年9月19日退出。

日本和意大利虽然为常任理事国,却分别于1933年3月27日及1937年12月12日为了进一步实践军国主义与法西斯主义而悍然退出。

苏联于1934年9月18日加入国联,因入侵芬兰而于1939年12月14日遭开除会籍。

4.无力阻止国际侵略事件,如1935年意大利入侵埃塞俄比亚、1932年日本入侵中国东北,建立“伪满洲国”。

5.缺乏常驻组织,对国际事务反应缓慢。

6.重要的成员国倾向保护自己的利益。如委任统治地制度的建立、对战败国的殖民地和势力范围重新瓜分等,加深了各国之间固有的矛盾,埋下了大国争端的新祸根。

7.英、法两国操控国际联盟,推行绥靖政策,消极对待法西斯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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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7: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