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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2010年青海省教育工作要点
释义

《2010年青海省教育工作要点》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继续坚持“全面推进抓规划,制度创新抓政策,外延发展抓项目,内涵发展抓质量”的总体思路和“抓住重点、突破难点、体现特点、干出亮点”的工作要求。坚持义务教育抓攻坚、职业教育抓规模、高等教育抓服务、民族教育抓质量、师资建设抓培训,队伍建设抓作风,进一步转变教育发展方式,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全省教育科学发展。

一、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

1、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组织开展教育优先发展机制与制度、促进教育公平、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等重点课题的专题调研,探索改革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坚持不懈地抓好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认真总结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建立和完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完善符合教育科学发展要求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推进教育科学发展。

2、制定完善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及教育部年度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并适时召开全省教育工作大会,对到2020年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全面部署。研究制定全省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校园建设规划等,统筹推进各州(地、市)编制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研究制定规划任务分解分工方案,提出重点任务、重要政策和重大工程配套实施办法。加强规划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建立实施监测与评估机制。做好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3、积极推进教育项目实施。加快推进并全面完成9个县25所项目学校寄宿制工程建设,确保2010年8月底全部交付使用,为实现“普九”目标奠定基础。继续争取国家专项投资,加强省级统筹,全面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重点改造23万平方米中小学校舍危房。积极推进青海教育园区规划建设,搭建融资平台。加快1所西宁新建民族初中建设进程,积极做好藏区教育项目、政策与“十二五”规划衔接工作。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力争实施一批新项目。加强教育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实施进度、质量和效益。

4、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教育预算管理、教育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教育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保证教育经费管理规范化。做好教育经费的分析研究和数据提供工作,为全省教育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汇总印制全省教育经费统计手册,方便数据需求单位使用。积极推动提高高校学费收费标准。建立和完善教育投入和教育经费增长跟踪督查制度,开展教育经费定期审计,管好用好各项教育资金。

5、加快构建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教育的新格局。加强教育部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力度,加大教育部门与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动教育工作。拓宽主动听取广大师生、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渠道,集思广益、问计于民、形成合力。更加重视对教育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的政策研究,继续做好网络问政工作和网络舆情监控办理,营造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6、努力提高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认真落实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高校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狠抓高校党员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高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提高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大力推进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做好在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特别是发展少数民族党员工作。

7、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稳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稳定措施,加强领导,强化管理,提早谋划和部署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的维稳工作,坚决防止危害学校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深入推进加强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建设。继续坚持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全力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切实加强对校园网站管理和舆论引导,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网络舆论氛围。

8、切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干部队伍,进一步提高谋划教育发展、统筹教育发展、推动教育发展的本领,不断破解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难题。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和差额选拔干部办法,做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深入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机关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互帮互助活动,落实扶贫联点、定点帮扶的长效机制。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创优质服务的工作氛围。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推进学习型机关、创新型机关、和谐型机关、廉洁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效能监察工作。加大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加强机关单位法制建设,增强廉政勤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9、做好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制定全省教育宣传工作计划,筹划好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等,进一步加强与省内外媒体、新闻机构的协调沟通与联络。积极做好教育电视宣传和网络视频宣传工作,加大平面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创新政务公开渠道,加强教育信息报送,发挥好教育期刊的政治思想导向和舆论宣传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

二、以“两基”攻坚为重点

提高基础教育整体水平

10、如期实现“两基”攻坚目标。按照落实“两基”攻坚目标任务和倒计时安排工作的要求,适时召开有关州和8个“两基”攻坚县会议,安排部署省级验收工作。加强攻坚县过程性督导检查,核实“两基”各项指标,查漏补缺,改进薄弱环节,确保8个攻坚县如期实现“两基”攻坚目标。组织专项督查组对各州(地、市)“两基”迎国检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深入推进全省“两基”迎国检工作。

11、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会议及《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精神,及早出台我省《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加强对西宁市、海南州、海西州等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调研工作,树立典型,推广经验。科学规划、推进西宁义务教育资源布局。整合教育资源,完善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评估标准,力争使新建学校达标,促进现有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各项措施,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措施,加强对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

12、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适时召开全省义务教育课改经验交流和成果展示会。继续跟踪调研,指导湟中县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推广经验,进一步推进课改向纵深发展。开展对学校课程开设情况、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状况的调研,全面了解素质教育的实施情况。选取部分地区小学的部分年级进行义务教育质量检测,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措施,进一步深化“教育质量年”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13、启动高中课程改革。完善实施高中课改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进入课改前的通识培训、课程标准、教材培训,启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重点,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研究和探索在普通高中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鼓励和支持举办特色高中,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14、强化中小学校管理。制定全省贯彻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意见》的实施措施,加强对全省规范办学的管理和督导检查。加强教学管理,强化课堂教学,减轻学生负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加大教育收费规范力度,坚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等突出问题,有效遏制教育系统行业不正之风。

15、积极发展学前教育。以农村幼儿教育为重点,落实县、乡政府统筹管理农村幼儿教育机制,完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力争每个乡镇重点办好一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牧区每县建设一所规模标准的幼儿园,增加布点,提高入园率。开展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专项检查,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园的指导与监督,规范办园行为。加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充分发挥优质幼儿园的导向与辐射作用。

16、继续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贯彻落实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上半年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继续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发展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加强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扩大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和教学质量,达到“两基”验收规定比例。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支持新建和改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加强特珠教育教师专业培养和培训。

17、促进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共同发展。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发展民办教育,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民办学校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及办学机构的办学行为。适时分层次组织对民办教育机构办学状况的检查和评估。

18、认真做好扫盲工作。摸清各地文盲底数,完善扫盲工作机制,开展省级扫盲教育师资培训,加强扫盲教育管理和教学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办班、送教上门、承包教学等多种方式开展扫盲教学,为迎接“国检”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坚持以就业为导向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19、巩固和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规模。适时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认真实施《青海省职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2009-2020年)》,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规范和指导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中职招生的统筹规划和宏观调控,采取切实措施,动员和组织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以及企业下岗职工、复退军人员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完成中等职业教育招生3万人任务,力争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进一步实施“职业培训与促进就业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职工继续教育、再就业培训、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为城乡人力资源开发和促进就业、再就业服务。

20、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藏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资金。做好科威特贷款项目工作,安排好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重点扩能改建一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在西宁建设青海省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改善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扩大资源总量,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1、深入开展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推动“一年在省内或者农牧区职业学校学习、一年在东部或城市职业学校学习、一年在企业实习”的办学模式和“一年学基础知识、一年学职业技能、一年到企业顶岗实习”的培养模式,完善校际、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形成城乡互动、校企合作、资源共享的格局,扩大东西部联合办学规模。充分发挥职业教育集团的作用,提升职业教育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围绕全省支柱产业、循环经济和生态保护等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坚持以就业为导向,调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结构,建设一批有特色的骨干专业,构建国家、省、学校三级重点专业建设体系。

四、明确定位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

22、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结构。继续实施高校教育质量工程,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专业建设为重点,通过对学科专业的“扬优、支重、改老、扶新”,推进现有专业内涵式调整。重点建设一批覆盖面较宽、实力较强、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具有高原特色、在西部地区和国内有较大影响、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逐步推进学科交叉渗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形成学科与专业有机统一、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23、扩大开放办学力度,提升竞争力和影响力。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教学理念、教学制度、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和方法,充分利用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我省人才培养水平。充分利用国内外优质科研资源,面向国家和我省重大需求领域,选派人员到省外、境外高水平教育和科研机构进行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文化交流的桥梁作用,积极扩大我省高等学校与国内外的文化交流。推动我省高校优秀成果走向省外和世界,提升青海民族文化的国内外影响力。

24、进一步推动产学研结合。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力支持青海大学实施“211”工程,积极推进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强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组织力量,准确选项,突出重点,联合攻关,积极推进应用开发研究,尤其与我省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盐湖化工、水利水电、石油天然气、“三江源”保护、高原农牧业、高原动植物、高原医学、材料科学、生态环境、藏医药等领域的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坚实的人才、知识、技术和文化支撑。鼓励教师面向社会重大现实问题,开展自然和人文科研活动,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在培养高层次人才、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交流等方面的作用,多种方式参与科技攻关、技术服务,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

25、进一步加强学科带头人和学科团队建设。认真实施“昆仑学者”计划和“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积极推动学校对口支援工作。全面规划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高校人才队伍结构,加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力度。通过实施高校“昆仑学者”计划,完善引进、聘用和稳定高水平学术人才的优惠政策,引进一批具有影响力的领军人物。通过实施高校“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努力造就一批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学术领军人物和中青年学术骨干。依托现代网络技术、通过国内外进修、岗位培训、到企事业单位合作研究等方式大规模培训青年教师,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培养一批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改善高层次人才队伍总量不足和学科梯队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增强学科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学科的可持续发展。

26、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加强对各高校办学能力的全面评估,依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科学确定高校发展定位,突出各自特色和优势,促使高校发展规模与办学条件基本相适应、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相适应。同时,认真搞好人才需求预测,编制2010招生计划,对就业形势不好的专业进行停招、减招或限招。合理确定高校在省内和省外招生比例。

27、加快发展继续教育。适应群众生活多样化、个性化需要,研究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继续教育的政策措施,发展和改进教育培训。办好广播电视大学,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改进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加强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建设,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

28、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认真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和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选拔推荐工作,为我省各行各业培养急需人才。加强外籍教师和来华留学生管理,扩宽各级各类学校聘请外籍教师的渠道,增加来青留学生人数。加强与境外民间组织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协会工作,做好自费留学中介服务工作,鼓励、支持个人、企业、团体等创办自费留学中介机构,形成竞争机制。配合省外专局、省外办及省公安厅做好全省教育系统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年检工作。

五、深化改革

提高民族教育质量

29、积极创新办学模式,加快建设面向牧区招生的“三江源”民族中学。创造少数民族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学习汉语言的条件和环境。大力推行普通话教学,加快提高少数民族师生使用和书写规范汉字的能力,促进少数民族孩子在语言使用上民汉兼通,为充分实现就学就业减少障碍。

30、大力改进“双语”教学。进一步加强民族文字教材建设工作,力争年内完成新编译34种教材。重点编译高中课改教材和学前“双语”教材,做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保障藏区高中课改顺利实施。着手编写英藏对照的义务教育阶段英语教材,不断满足少数民族学生学习外语的需求。

31、加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继续落实好201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招生计划,进一步扩大其它行业报考人数。加大省内民族预科和民族班的招生计划,逐步扩大民考民预科生的比例。积极争取部属院校在我省招收民族预科生计划。

32、深入开展民族教育研究。研讨海南州推进民族教育科学发展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组织召开黄南州民族教育综合改革试验现场会,表彰先进,交流经验。组团考察其他地区民族教育发展情况,学习典型,推动工作。筹备召开全省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省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33、积极开展对口支援。继续选派民族地区中小学骨干、高校中层领导干部、州县教育局局长到辽宁省培训和挂职锻炼。继续加大辽宁省在青招生力度,力争普预规模达到1100人。落实好天津市属高校在青招生700名生源计划。加强与浙江师范大学在举办高中班、教师培训方面的合作。认真落实北京市政府、青海省政府《关于加强科技教育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大对口支援力度,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

做好现代远程教育

34、推进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全面实施。年内力争培训5000人,全省大部分地区完成初级培训任务。启动西宁市、海东地区、海北州、海西州等地区教学人员中级培训工作。继续做好省级骨干教师和骨干技术人员专项培训工作。建设现代远程教育师资培训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远程培训。

35、加强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推广,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加强全省数字化教学平台、资源库建设与推广应用工作。推进省级基础教育资源征集、审定、评估、准入制度建设,推广现代远程教育统计管理软件应用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资源管理。加强教育部下达的藏语教育资源建设,完成年度制作任务。

36、继续做好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支持和保障服务工作。继续在部分地区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现场技术服务,提高中小学校应用水平。继续加强省、州(地、市)县(市、区)三级技术支持保障队伍建设。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应用专项检查。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开展实验学校第三轮课题实验中期评估检查。加强课题组织管理和指导交流网络化建设。继续办好多媒体教育软件、中小学生电脑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等重要活动。继续实施中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技术启迪智慧等中外合作项目,推出一批新成果。

七、切实推进素质教育

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7、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高度重视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努力创新学校德育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深入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和以爱国主义为主要内容的民族精神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祖国、法治、民族团结三项教育。抓紧《青海省情读本》大、中、小学三个版本的编印工作,力争春季开学投入学校使用。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科课程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大力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开展高校思政网站建设专项检查。举办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班,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宣传、团体辅导和个别咨询服务活动。

38、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完成2010年国家在我省土族、撒拉族2个少数民族地区的学生体质健康调研任务。继续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研究制定推行高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机制。广泛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加强学生健康教育,继续做好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和中小学近视眼防控工作。认真做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积极促进我省优秀民间艺术进校园。积极组织中学生代表团参加全国第三届艺术展演。大力开展全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和全省第六届中小学音、美教师基本功比赛。举办全省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军事教师培训班,提高军事理论课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高校、高级中学军事理论课的开课率和学生军训质量。研究制定军事理论课教师职称评聘政策,推进全省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开展师资建设年活动,提高教职工素质和水平

39、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确定2010年为“师资建设年”,深入开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规范教师的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广泛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40、大力开展校长培训和教师培训。大力加强校长(幼儿园园长)队伍培训,按照省级培训20%,州(地、市)级培训30%,县级培训50%的分级培训原则,加强对校长队伍的培训。按照“统筹规划、分级实施、学用结合、注重实效”原则,坚持以师德教育和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为培训重点,以新课程标准实施为切入点,以实施国家级、省级、州级培训项目为抓手,开展以高中课改教师和农牧区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培训。通过州级、县级和校本培训,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进一步转变广大教师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加强知识更新与拓展。健全省、州、县三级职业教育网络,大力推进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使学校教学与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相衔接。认真执行民族中小学和民族教师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制度,提高民族学校教师汉语言授课水平。组织开展民族教师“双语”培训,提高“双语”教师业务能力。

41、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改革和完善教师评价办法,建立教师教书育人评价体系。做好绩效工资改革与提高教师津补贴衔接工作,推动绩效工资平稳实施。完善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办法。积极推进中小学和中职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协调落实好中小学和中职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宏观指导,强化校长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特设岗位计划,中等职业学校特聘教师计划,创新教师补充机制,缓解教师队伍数量不足和结构性短缺的矛盾。严把新聘教师入口关,协调落实特岗教师待遇,督促各地做好聘任期满合格特岗教师纳入编制实名制度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师范生顶岗支教实习,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

九、落实各项惠民政策,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42、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切实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力争2010年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稳步提高。进一步扩大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规模。组织高校继续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办好2010年春季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洽谈会、各种网络招聘会及针对各行业和不同专业的小型洽谈会。认真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教师特岗计划”、“青南计划”等各项国家和地方计划项目。加强高校就业师资队伍和就业课程体系建设。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

43、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做好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逐步实行免费提供地方教材,向“双语”教学学校提供《汉语会话》视频教材。进一步规范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使用管理,落实好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基准定额,督促各级政府足额落实本级财政应承担的义务教育保障资金。继续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进一步规范代收代办费用政策措施。

44、建立招生考试工作新机制。全面完成我省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三级平台建设任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务管理,确保各类教育考试顺利进行。充分发挥教育、公安、纪检部门参加的考生资格审查联动机制,坚决查处和封堵“高考移民”。加大招考政策宣传力度,严厉打击社会中介招生和招生诈骗行为,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利益。推进招生考试改革,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维护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

45、进一步做好贫困生资助和高校助学工作。努力把我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纳入国家资助体系。免除1.75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管好用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金。认真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管理工作。继续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加强“绿色通道”宣传,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扩大受助学生范围,提高资助水平。继续做好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和大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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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1: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