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 |
释义 |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是国内目前从事人权研究与人权教育的唯一省级研究基地,成立于2004年7月,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的模式组建与运作。2007年中心被正式遴选为广东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一个有固定编制、固定办公场所、固定办公经费、固定研究方向,直属学校从事人权研究与人权教育的实体性研究机构。 中心简介中心正式成员共有12人,包括学校特聘教授2人(均不占学校编制),专职研究人员9人(均为在编在岗人员,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3人,讲师2人, 7人具有博士学位),专职行政人员1人(在编在岗)。专职研究人员以法学学科为主,并涉及历史学、社会学、伦理学等学科。此外,中心还聘请校内外兼职研究人员17人。 中心设置有4个研究室与2个实践机构,即人权理论研究室、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研究室、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研究室、国际人权研究室以及教育培训部和法律援助部。 在对外交流方面,中心与丹麦、瑞典、挪威等国家的人权研究机构有着长期稳定的交流与合作。 行政机构主任:李步云 执行主任:杨松才 副主任:陈佑武 办公室主任:钟玉琼 科研秘书:舒韔 学术委员会主任: 郭道晖 中国法学会教授,博士生导师 副主任: 李步云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 部委员,教授,博士生导师 谢建社 广州大学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 委员: 吴家清 广东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葛洪义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 恒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杜钢建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董 皞 广州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 李薇薇 深圳大学宪政与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 王运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 朱俊强 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 顾问团队罗豪才,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 董云虎,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 庾建设,广州大学校长; 张文显,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教育部法学学科主任委员; 徐显明,山东大学校长,教育部法学学科副主任委员; 莫 顿,欧盟委员会人权事务高级专员,丹麦人权研究所前所长。 办公场所中心办公场所位于广州番禺大学城广州大学行政东楼前座二层,由综合办公室、资料室、会议室、访问学者办公室、研究人员办公室组成,共8间200多平方米。 中心任务中心的具体任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开展人权学术研究;(2)为政府提供人权有关的政策性建议;(3)传播人权理念,在各级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中开展人权教育;(4)为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提供与人权有关的法律咨询;(5)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6)开展与人权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7)建立国内一流的人权图书资料中心和人权信息网站。 组织机构中心设如下工作部门:(1)学术研究部;(2)教育培训部;(3)法律援助部;(4)国际合作部;(5)信息资料部;(6)行政办公室。学术研究部下设有四个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因此相应设置了4个研究室:1、人权理论研究室;2、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研究室;3、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研究;4、国际人权研究室。 学术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共主持各类科研项目38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国家重大项目子项目1项,广东省重点项目6项,省部级一般项目4项,国际合作项目10项,其他项目15项,各类科研项目到账经费超过400万元,出版专著15部,主编教材3部,发表论文173篇,向有关部门提交研究报告2份,获省部级以上奖励5项。 具有标志性的研究成果如下: 1、李步云教授任主编、杨松才教授任副主编的《人权法学》系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部第一本人权法学统编教材,是国家“十五”、“十一五”规划教材。李步云教授和孙世彦教授主编的《人权案例选编》系该教材的配套教材。 2、中心2套人权研究丛书。(1)《人权研究系列丛书》,由湖南人民出版社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已出版9本;(2)《人权研究博士文库》,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合同计划8本,已出版4本。 3、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等单位合作,向全国人大法工委递交《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报告2份。相关成果的一部分已经于2008年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另一部分成果将于今年6月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为了方便学术研究,打造华南地区人权研究图书资料中心,学校专门开辟了人权与法律图书分馆。现在,中心与法学院共同拥有一间面积达500多平米的图书资料室。在学校的支持下,中心正在加紧人权图书资料室的建设。今年学校拨付中心50万元购买的外文图书已经入库。人权数据库的建设也在加紧进行中。 此外,中心与广州大学学报(哲学与社会科学版)合作,创设人权研究专栏,每隔一期在该刊物上发表2-3篇人权方面的文章。 中心特别重视调查研究。在2006-2007两年间,中心为了开展刑事诉讼法再修改项目的研究,派员或者委托他人在广东、湖南、江西、新疆、辽宁5省的100多个县进行了访谈和问卷调查,发放问卷2万多份,收回有效问卷11000多份。 教育培训中心自成立以来,利用广州大学这一有利平台,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权教育,普及和传播法律知识和人权知识。 人权教育 中心研究人员除了完成科研任务外,还开展人权法课程的教学。教学对象分为三个层次:(1)面向全校本科生的公共选修课。即向全校的本科生,包括文科、理科、工科等所有专业的学生开设人权法选修课。2005年,新华社记者对广州大学开设人权法学课程进行了跟踪报道。(2)面向法学专业本科生的选修课(限选)。所有法学专业的本科生都要求选修人权法。(3)面向法学专业研究生的必修课。广州大学法理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设定了若干个方向,其中一个就是人权法,因此人权法也就被确定为该专业研究生的必修课。迄今为止,大约有1000名本科生和研究生受到了人权法的专门教育,选修了人权法课程。 此外,广州大学与意大利帕多瓦大学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双方互派本科生和研究生。这一学期,帕多瓦大学向广州大学派遣的7位留学生中,便有2位是来人权中心学习人权法的。 人权培训 中心始终秉持“传播人权知识与技能、塑造人权态度、培养人权文化”的理念,发展人权与法治大学教育与社会教育。中心自成立以来,有重点地开展针对公职人员的人权教育培训,特别是针对公安、检察院、法院、监狱、行政执法机构等特定执法机构和人员的人权教育培训。中心先后与广东省检察院、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汕头市公安局、清远市律师协会、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合作,举办各种研修班19期,共有2000余人参加了研修和培训,产生了广泛的社会效应,对人权意识的普及做出了力所能及的贡献。如,2005年为广东省监狱系统监狱长开设了为期两周的人权理论与实践研究班,这在国内尚属首次,受到了国内外媒体的高度关注,南方都市报和凤凰卫视对此做了专门报道。 法律援助受人力资源不足的影响,中心法律援助的开展相对较晚。自2007年以来,中心每年都要视情况选取若干案件提供法律援助。特别是2008年中心新增加了4位成员后,法律援助服务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交流合作中心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与国内外同仁的合作。中心与北京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湖南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东南大学宪政与人权研究所、深圳大学宪政与人权研究中心等人权研究机构有着密切的学术联系。 中心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也很活跃。自成立以来,中心与丹麦人权研究所、瑞典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挪威人权研究中心、亚洲人权委员会、香港大学法学院、加德满都法学院等国(境)外人权研究机构有着长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四年来,中心共有19人次到国外访问或者参加学术会议;与此同时,国外有关研究人员到中心访问的超过20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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