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
释义 |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5年,下辖四县三区(苍溪县、剑阁县、青川县、旺苍县、利州区、朝天区、元坝区)7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赔偿委员会办公室等11个业务部门及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监察室、司法警察支队、司法技术鉴定室等7个行政部门。现有在编干警114人,其中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110人,本科以上学历占全院干警总人数的98.2%。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判广元市辖区内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办理各类执行案件,指导监督全市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 广元是“5·12”特大地震的极重灾区和重灾区,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在此次灾难中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但是全院干警在巨大灾难面前,发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奔赴灾区抗震抢险,积极搞好灾后重建,受到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上级法院的好评。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便民利民的需求,以维护司法公正、规范司法行为、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法院公信力为主要内容,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改革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管理机制、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管理机制、执行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公开审判机制、机关管理机制;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秉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为实现“用三年时间争创西部一流法院”的工作目标和“建零违纪班子、带零违纪队伍、创零违纪法院”的队伍建设目标而努力奋斗,切实把全市法院各项工作抓出成绩,抓出实效,全力维护广元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