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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广元市教育局
释义

市局概况

广元市教育局位于广元市电子路121号,下辖三个教育行政区:广元市利州区、元坝区、朝天区和四个教育行政县:苍溪县、旺苍县、青川县、剑阁县。

2010年秋,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636所,在校学生51.69万人,其中高校3所(普通高校1所、成人高校2所),在校学生0.89万人;普高27所,在校学生6.35万人;中等职业学校24所,在校学生6.05万人;初中167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94所),在校学生13.85万人;小学243所(村小及教学点348个),在校学生19.48万人;特殊教育学校4所,在校学生0.26万人;幼儿园168所,在园幼儿4.81万人。

有国家、省、市级各类示范学校277所。其中国家级示范高中2所、省级示范高中2所、市级示范高中12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5所、省级重点职业学校2所、市级重点职业学校1所,省市示范幼儿园12所,省市校风示范校93所,省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校29所、省市实验教学示范校36所,省市艺术特色学校31所、省市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52所。

全市有教职工3.1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83万人。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广元市教育局

举办单位:广元市人民政府

单位性质:地方事业机关

直属单位:市直属

所属区域:广元市(直属)

成立时间:1985-05

邮政编码:628017

单位住所:广元市东坝电子路121号

职能职责

广元市教育局根据中国共产党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 的行政分工,对辖区教育实行行政管理: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研究提出全市教育发展战略,草拟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二)编制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指导各县(区)各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对学校办学质量的管理,对学校办学行为和教育质量进行监督、督导和评估。组织和指导全市教育改革,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以及科技体制需要的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在市本级财政中,市属学校的经费预算(含教育事业费、教育基建投资)确定后,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有关教育经费的收费标准,由市教育局提出意见,经物价、财政等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负责对城区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监测各县(.区)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执行情况;管理国家、省对我市教育项目的拨款经费;管理国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贷款;负责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

(五)按照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负责对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校长的提名、考察或参与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或聘用。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实行校长任期制,推进校长职级制。指导直属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全市学校干部队伍建设。

(六)主管全市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央,、省制定的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管理学校的编-制;负责市直属学校教师的调配任用、工资福利、考核奖惩等工作;管理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指导教师资格考试、资格认定和证书管理工作。

(七)统筹管理全市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并组织实施。

(八)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规划、指导继续教育工作、成人教育工作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法制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安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改革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分配制度,组织实施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分配计划。

(九)规划并管理全市教育管理情报、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指导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十)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学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督导室

负责行政执法的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执法人员培训,规范性文件的报送、清理和行政执法考核奖惩工作;负责《督导暂行规定》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及监督工作。

办公室

负责行政执法的政务公开,信访接待,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档案法》、《保密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公共法律法规的执法工作。

纪检组

负责违法行政行为查处,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投诉、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基教科

负责《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旗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幼儿园管理条例》、《扫除文盲工作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儿童权利公约》等法规实施及执法工作。

职成科

负责《教育法》、《国旗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规实施及执法工作。

人事科

负责《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规实施及执法工作。

体卫艺科

负责《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实施及执法工作。

计财科

负责《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审计法》、《统计法》、《会计法》、《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实施及执法工作。

后产科

负责《教育法》、《安全生产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勤工俭学、后勤产业相关法规及其执法工作。

教科所

技装所

基金会

教科所、技装所、基金会受市教育局委托,负责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执法工作。

下属单位

直属学校

四川省广元中学校

单位地址:电子路125号

负责人:张德宁

下辖县局

利州区教育局

元坝区教育局

朝天区教育局

苍溪县教育局

旺苍县教育局

青川县教育局

剑阁县教育局

业绩成就

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2130所,在校学生58.17万人,有教职工3.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6万人。有国家、省、市各类示范学校、特色学校161所。

“两基”成果有效巩固。2000年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后,进一步完善了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全市小学、初中入学率达101.73%、98.81%,初中辍学率控制在2.5%以下,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66.4%。

普通高中规模扩大。全市普通高中在校学生4.86万人,万人口比居全省第8位,有国家、省、市示范学校9所。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近年来高考上线人数均在万人以上。

职业教育发展迅速。职业学校在校学生3.7万人,有国家、省级示范校6所,全市职业学校规模较大,效益明显。普职比达5.5:4.5,居全省前列。

高等教育取得突破。在广元电大、干函广元分院及与高校联办大专班基础上,2004年4月建立了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目前正在建设教育发展规划区,积极探索高等教育发展途径。

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面实施了教师聘用制,深入开展了“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活动。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为99%、90%、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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