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 |
释义 |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的前身为广西民族学院政治系(创建于1960年6月,是学校最早成立的三大系之一)、政治经济系、政法系、政法学院。在1997年以前的政治学等专业中,设了法学教研室,开设了大量法学课程。1997年,政经系申办法学专业专科成功,开始有了独立的法学专业;1999年,办学层次上升为法学本科,同时增设法律事务高职专科。 学院简介2000年,政经系更名为政法系,2003年,成立政法学院,同时设立理论法学、实体法、程序法三个教研室,形成了法学院的初步规模。2010年2月,学校将政法学院分为法学院和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正式成立。 原政法学院的法学教育发展为法学院的发展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学院现有与中国法学会合作的培训基地1个,即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研究中心1个:中央和地方共建的“民族地区政治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 师资力量法学院确立“以国家法教学与研究为基础,以东盟法、民族法研究为特色”的发展思路,全面贯彻学校“国际性、民族性、地方性”的办学定位宗旨,正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学院现有刑法学、诉讼法学、法律硕士三个硕士点。现有在校硕士研究生118人。目前正创造机会,申报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法学院设有法学本科专业一个,现有在校本科生750人。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31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1人,讲师9人;博士(包含在读)11人(其中留越越南法博士2人,留泰泰国法博士1人),硕士12人。 法学院教师自2005年以来,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3项,省部级课题15项,出版著作和教材1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 发展前景法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专业特质培养为导向,坚持“树立一身好品格,精通一部好经典,撰写一篇好文章,练就一副好口才,通过一次国家考试”的法学人才成才标准,以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法律专业人才和民族干部为己任,不断改革培养模式,突显特色办学优势,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不断完善提供专业人才支撑,为国家改革开放、当代广西新发展贡献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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