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宁特大交通事故 |
释义 | 2010年8月1日下午5时34分,省道连大线(S263)线广宁县古水镇下塝路段发生一宗三车相撞,造成11死2伤的特大交通事故。广东省安监局8月9日公布省政府初步调查结果,事件认定为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简介2010年8月1日下午5时34分,省道连大线(S263)线广宁县古水镇下塝路段发生一宗三车相撞,造成11死2伤的特大交通事故。事发时,粤HN1135商务车司机和乘客共13人由广宁县南街镇往古水镇方向行驶,当行驶至S263线151KM+200M(古水镇下塝)路段时,商务车先后与同向行驶的粤BVG617小轿车及粤AC9415重型半牵引车牵引“粤AF421挂”重型集装半挂车发生碰撞,造成粤HN1135车上的11名乘客当场死亡、司机及一名女乘客受伤,死者为9男2女,均为广宁县石咀镇人;其余两车司机无大碍,已被移交交警部门接受询问,三车不同程度损坏。 抢救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梁伟发,副省长佟星等迅速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认真做好死伤者亲属的抚慰工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根据省领导同志指示精神,省政府副秘书长林英立即带领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 肇庆市委、市政府和广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覃卫东等市县领导接报后,立即启动处置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织市县两级公安、交警、应急、安监、交通、公路、卫生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共150多人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见上图,罗建彬摄),认真抓好伤员抢救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肇庆市市长郭锋等也分别作出批示。 在抢救工作中,县公安局组织干警80多人,县消防大队组织18名官兵,县人民医院出动救护车6台积极开展工作。至当晚9时30分,事故现场勘查处理完毕,恢复正常路面交通。 当晚9时,覃卫东召集市县有关领导和市县两级公安、交警、应急、交通、公路、安监等部门负责人专门召开紧急会议,通报此次特大交通事故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善后车祸中两名重伤者经过广宁人民医院的全力抢救,目前两名伤者的病情稳定。发生这次事故的原因调查正在进行中,事故技术调查小组现正加紧对肇事车辆的技术性能作鉴定,造成事故的原因有待调查全面结束才能进行分析。 事发后,广宁县委、县政府迅速组织了专责小组,对死者家属进行了一对一的帮扶、安抚工作,并启动了县心连心救助机构开展帮扶,县民政局启动了紧急救援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和组织机构多次上门慰问,在经济上给予了必要的帮助。目前,死者家属情况稳定。在当地民政部门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对死者的善后处理工作进展顺利。 通报8月1日晚上21时,肇庆市委书记覃卫东召集市、县有关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通报此次特大交通事故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一是全力以赴做好抢救伤员工作。县卫生局和县人民医院成立医疗专家组,切实做好2名伤员的救治工作。二是迅速准确地做好现场勘察工作,查清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同时,控制事故肇事者,查明事故原因。三是尽快了解有关死者家属情况,掌握动态,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四是成立善后工作组,认真做好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五是认真吸取“81”特大交通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道路交通责任,加强道路安全设施建设,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调查结果广东省安监局8月9日公布省政府初步调查结果。调查结果称,粤BVG617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经肇庆市公安局行驶科学技术研究所对其血液检测,血中乙醇含量为:57.5mg/100ml。超速行驶,经测算,事故发生时该车时速约为100km/h,超过该路段70km/h的限速规定。该车尾随碰撞其前方行驶的粤HN1135中型客车,致使中型客车失控冲过对向车道,被粤AC9415重型半挂牵引车碰撞。粤BVG617车驾驶人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粤AC9415牵引车超速行驶,事故发生时车速不低于81km/h,且制动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对事故负有次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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