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汉市农业局 |
释义 | 根据《中共广汉市委广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广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委发〔2010〕20号),设立广汉市农业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广汉市农业局挂广汉市农业机械局牌子。办公地址:德阳市广汉市南昌路二段35。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广汉市农业机械局的职责划入市农业局。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增加或加强的职责 配合市环保局做好对全市饮用水资源监督、管理、保护工作。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农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负责全市农村经营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议与发展。 (三)指导粮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扶持全市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和项目建议。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市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参与实施有关惠农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四)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协调农业多种经营工作,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组织开展全市农产品农机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申报和监督管理。 (六)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用膜、食用菌种等许可及监督管理;指导科学施用农药、化肥、地膜。 (七)负责拟订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械并组织生产作业,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依法实施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督管理。 (八)指导全市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拟定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会同有关部门执行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九)指导全市农业防灾减灾,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一)拟订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等。 (十二)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指导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完成农业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积极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沼气发电供气工程。指导农业方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四)配合市环保局做好对全市饮用水资源监督、管理、保护工作。 (十五)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广汉市农业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纪检、监察、宣传、维稳、群团及文电、信息、会务、机要、档案、信访、安全、督查、保密等工作,承担信息发布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负责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负责对外协调和接待工作;负责农业系统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审、中级以上职称的申报及管理,承办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二)综合科 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措施,拟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拟订农业生产资料的年度中长期需求计划;拟订全市农作物发展规划;负责农业区域布局工作;综合上报农业有关情况,负责全市农情信息发布;研究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规划;负责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参与全市抗震救灾工作;申报并实施全市农业发展项目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配合市环保局做好对全市饮用水资源监督、管理、保护工作。 (三)计财科 指导全市农业系统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参与农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实施综合平衡等工作,提出农业资金投向、使用、管理的意见;参与农业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经费和资产的管理。 (四)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国家农业法律、法规授权县级农业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办理有关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负责全市农业政策法规的宣传、普法工作,农业市场信息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参与农业产业政策调查研究,上报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农机管理科 拟订农业机械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农业机械化技术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农机化综合示范基地建设;负责机耕道路的规划、建设和技术指导;协调农机跨区作业;收集发布农机化相关信息。 参与农机化技术攻关和承担农机产品试验鉴定、质量调查。引导农机产品结构调整和农民使用新型农机产品;组织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运用;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管理。 拟订农村机电提灌发展规划,贯彻执行机电提灌建设技术标准;拟订农村机电提灌资金的需求计划和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机电提灌项目和机电灌溉服务组织建设。 (六)法规监管科(执法大队) 负责农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并指导全市农业行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法规政策落实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综合上报有关情况;负责来信来访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参与农贸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贯彻实施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指导农机安全生产。 四、其他事项(一)原市农业机械局所属的德阳市广汉农机监理所、广汉市农机化培训学校、广汉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划归广汉市农业局管理。 (二)德阳市广汉农机监理所 德阳市广汉农机监理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农用机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动力机械)检验,驾驶员、操作人员证照办理,田间作业安全监管。 (三)广汉市农村能源管理站 广汉市农村能源管理站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农村能源规划、建设、管理及技术推广、培训。 (四)与相关部门的分工 1.配合市环保局做好对全市饮用水资源监督、管理、保护工作。 2.牵头全市农村劳动力农业生产、经营等技能的培训工作。 3.协助市救灾办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五)所属其他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人员编制另行规定。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