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东省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 |
释义 | 简介广东省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是指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专业应届毕业生和中职学校相关专业毕业、有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的社会人员,到高等职业院校相应专业就读,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并取得相应专业专科毕业证及高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各试点自主招生院校应根据生源情况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特点,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内容,做到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单独进行教学评价。 招生院校及专业2010年选取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河源职业技术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高职院校开展中高职衔接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2010年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专业为:机电类、电工电子类、机械类、建筑类、化工类、计算机类、国际贸易类、艺术设计类等。对口自主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总计划。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视招生情况,院校间的生源计划可作适当调剂。 报考对象及条件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 (2)所学专业与招生专业大类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奖励,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 (3)身体健康。 2.具有广东省户籍的中职毕业,并有与招生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的社会人员。 (1)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年龄25周岁以下; (2)具有与招生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从业岗位与报考专业属于同一专业类别,并有两年以上社会实践经验; (3)身体健康。 3.考生报考专业需与中职就读专业或从业岗位属于同一专业类别。 学制二年。 考试科目和分值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科目为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共3门,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各科分值为综合文化知识200分,专业综合理论150分,专业技能150分,满分为500分。 免考或附加分条件1.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毕业当年可免试保送就读。 2.获全省技能竞赛二等奖者,在高职院校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全省技能竞赛三等奖者,在高职院校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获全省技能竞赛优秀奖者,同等条件下可由学校优先录取。 其他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开展单独招生试点的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由各高职院校自行实施。录取有关手续与对口自主招生同时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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