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 |
释义 | 协会简介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是由广东省照明电器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跨地区、跨所有制单位构成,经广东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由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行业协会,现有会员单位500多家,理事单位86家,其中包括飞利浦、松下电器、佛山照明、广州九佛电器、TCL照明、三雄极光、华艺、开元、爱琴海灯饰等国内外大型企业及院校科研单位、检测机构和一批台商、港商的三资企业。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在照明电器行业的影响越来越大,企业参与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在全国照明电器行业中,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是影响力较大的协会之一。 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自92年成立以来,本着为企业提供实实在在服务的宗旨,先后以各种方式参与了全国各地的照明展览、研讨会和企业技术培训等活动,并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 协会宗旨为行业服务,同时为政府、为社会服务。协会发挥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发展。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本协会在社团登记机关广东省民政厅监督管理下,在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等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进行工作,开展活动。 协会活动地域是广东省范围内包括各地市县区。 本协会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7号南天国际照明商务中心4楼D22。 业务范围本协会业务范围: (一)据党和国家经济建设的总任务,结合行业情况,积极地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二)开展对全行业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整理和统计工作,研究照明电器工业的发展方向,向政府部门提出制定行业规划、经济技术改革、经济立法等方面的建议并参与有关活动。 (三)推动和协调行业内外的联合和合作,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 (四)加强国内外行业内照明电器有关的市场经济、技术信息的收集、研究、交流、传播,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及环保节能工作。 (五)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和科技成果转让工作。 (六)由政府有关部门授权,依法建立行规行约,对行内企业资质进行认定及等级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评定,开展行业产品质量评优和评审,推荐省、国名优产品。受政府部门的委托对发放生产许可证提出建议,参与制订和修订产品标准。 (七)行业企业申请免检产品、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协会公正、认真地写出评价意见,对行业内申报省名牌产品企业的申报材料的各项指标,进行讨论评议,作出初步结论性意见,送交省名牌推进委员会。 (八)举办各种照明电器学习班、报告会、技术交流会,培养行业人才,提高企业素质。 (九)组织各类型的展会和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会,增强和推动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 (十)接待国外来访团组,推荐及组织出国学习,考察和培训人员。 (十一)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团体委办的有利促进行业企业发展的活动。 (十二)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其他活动。 (十三)维护本会会员的合法权益。 会员管理本协会会员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会员,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意愿加入本协会,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并按照章程规定的标准交纳会费; (三)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依法取得工商业营执照等相关证件的企业、有关事业单位和相关的社会团体,均可申请入会为单位会员。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递交入会申请书; (二)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参加本协会的活动权,享用协会编辑的刊物、资料和技术情报等服务; (三)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享受协会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行业信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 (二)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协会及本行业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服务为会员提供的以下服务(主要是免费服务),根据企业的反馈情况,尽我们最大的努力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地为会员企业排忧解难促进发展。 1、会员企业今后有以下科技创新项目,协会能为您提供相应的指导,协助您申请国家、省、市等各级的奖励和补助资金。 A、技术改造 B、技术创新 C、成立企业技术中心 D、创名牌名标 E、企业上市 F、取得《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认证》 G、开展节能、清洁生产 H、开展产学研合作 I、取得发明、实用新型等专利 J、兴建标准厂房 2、协会可为您代理申办相关证件服务 A、名牌、名标 B、产品标准登记证 C、工程技术职称认定/评定 D、设计师资格职称认证 E、其他: 3、有新的国家、省、市、镇等各级政府出台的企业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和措施,协会通过手机短信或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告知; 4、协会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商,建立会员办事的绿色通道; 5、协会与各有关大酒店签定订房等消费为会员打折优惠的协议; 6、协会组织培训或讲座 A、产品标准 B、检测技术 C、质量管理 D、质量认证 E、技术壁垒 F、营销策划 G、其他: 7、协会计划分批组织会员企业赴外地考察 国内: A、东(上海、杭州) B、南(香港、澳门) C、西(重庆、成都) D、北(北京、天津) E、中(武汉、长沙) F、其他: 国际: A、法兰克福 B、迪 拜 C、莫斯科 D、拉斯维加斯 E、意大利 F 其他: 8、组团参加照明灯饰博览会 A、中山照明配套展 B、广州光亚展 C、香港秋/春季灯展 D、广州广交会 E、上海照明展 F、古镇灯博会 G、南宁东盟博览会 H、其他: 9、协助会员企业办理出口业务 A、古镇 B、中山 C、深圳 D、广州 E、其他: 10、协助会员企业办理出口经营业务资格,协调有关部门为您提供指导和帮助。 A、国家出口免检资格 B、出口一类企业资格 C、出口二类企业资格 11、协会为会员提供专门的技术咨询或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提供指导。 A、CCC认证 B、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D、国内外认证 E、灯具质量标准 C、产品质量问题 E、进出口检验检疫 F、其他: 12、获取各级政府相关政策资源包括科技项目鼓励、奖励专项资金和市政工程项目信息。 主要工作参与展览会情况1、1992年至1996年,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协助国家建设部驻深圳机构,举办了深圳国际装饰、照明展览会; 2、1996年,以主办单位形式,参与了第一届广州照明展览会; 3、从1994年开始,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以协办单位形式,先后参与了上海国际照明展览会、广州照明展览会、重庆照明展览会、杭州照明展览会; 4、1995年,以主办单位形式,举办了中国(南方)照明配件展销洽谈订货会; 参与研讨、培训情况1、1993年,举办了广东省照明电器认证学习班; 2、1994年,承办了广东云浮节能灯生产线改造复产研讨会; 3、1994年,承办了全国普泡价格协调会; 4、1997年和1999年,分别在广州、珠海,承办了全国照明理事会; 5、1998年,举办了广东省照明技术学习班; 6、1999年,举办了美国GE工程塑料研讨会; 7、2001年,承办了全国节能电感镇流器研讨会; 8、2001年,牵头举办了美国UL认证会; 9、2002年,受香港高盛集团委托,筹办了广东省照明展览研讨会。 10、2005年,与国家半导体项目办公室联合在广州举办了全国大功率LED照明技术研讨会,参会代表300多人。 11、2010年10月15日广东省照明协会LED专业委员会第二届理事会成立 拥有的行业媒体从2001年开始,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与广州市召唤公益文化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了中国照明商务网,并出版发行全国首家全彩色协会会刊《照明电器》(月刊),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媒体网络,在全国照明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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