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东省生物物理学会 |
释义 | 简介广东省生物物理学会成立于1990年12月,首任理事长是华南师范大学熊钰庆教授,名誉理事长是著名光学家刘颂豪院士。目前已是第三届,理事长是暨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系黄耀熊教授。学会的成立反映了生物物理学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在广东省的蓬勃发展和社会的需要。 广东省生物物理学会是中国生物物理学会的一级分会,本会接受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领导,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自成立以来,它在团结全省生物物理学工作者为促进生物物理学科在我省的发展、促进生物物理学的科学研究为国民经济发展以及为人民身体健康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组织省内生物物理学领域的学术活动中生物物理学会起着主渠道的作用,除了定期召开全省生物物理学术大会之外,还组织多次国际专题讨论会,,今年更有第三届中韩纳米生物材料及生物技术会议、粤港生物物理学术研讨会并举办多项科普活动,起到了团结生物物理学工作者,培养年青人才和促进学术交流方面的作用。 学会地址:广州市暨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系 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广东省生物物理学会 (Biophysical Society of Guang Dong Province, BSGD)。 第二条 本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广东省生物物理学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具有公益性,学术性,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社会团体,是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广东省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 本学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事的科学态度,认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上的自由讨论,团结和组织广大生物物理学工作者,为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加速实现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会接受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领导,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挂靠在暨南大学,办公地址设在暨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系。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业务: (一) 积极组织全省性生物物理学科的学术交流活动;组织、促进相关学科间的渗透和协作; (二) 开展国内外生物物理学科学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内外生物物理学工作者及团体的友好联系; (三) 普及生物物理学知识; (四) 围绕我省生物物理学科发展,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反映生物物理学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生物物理学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五) 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生物物理学科发展的需要,密切注意国际生物物理学科的发展趋势,举办各种培训班、讲习班或进修班,努力提高会员的学术水平; (六) 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评价生物物理学的研究成果,积极发现和培养人才。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有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八条 凡承认大会章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为本会会员。 个人会员 (1)高等院校毕业,从事生物物理学研究、教学、生产及科技组织管理工作两年以上有一定学术水平者;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从事有关生物物理学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3)非高等学校毕业,从事生物物理工作具有相当于(1)中规定的学术水平和工作经验的其他生物物理学工作者; (4)热心和积极支持本学会工作并具有相应知识的管理工作者。 团体会员 与生物物理学科有关,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并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工作的科技、教学、生产、设计等企事业单位,可申请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本人申请,经本会会员一人介绍或单位推荐; 经常务理事会批准; 由本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参加本会有关的学术活动; 优先取得本会有关的学术资料; 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的决议; 完成学会所委托的工作; 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和参加科普活动;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多年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省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制定和修改学会章程;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选举新一届理事会; 总结学术活动成果,表彰奖励先进; 提出今后工作方针、任务和活动计划;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省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并经民政厅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理事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应由本门学科中的专家担任,原则上任期一届,因特殊情况连任,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筹备召开下届会员代表大会;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工作机构和学术分支机构;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负责人的聘任; 领导所属机构开展活动; 制定学会工作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推荐优秀学术论文,建议省或所在单位给予奖励;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届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一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理事长、副理事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不超过65周岁;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省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四年。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并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省科学技术协会和有关部门的拨款; 在本会业务范围内举办各种科技交流、咨询、服务和展览等活动的收入; 单位、团体及个人的资助和捐赠; 利息;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目前不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会在挂靠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应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部和省科学技术协会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八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九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同意,并报广东省民政厅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动议需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同意。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经广东省民政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 1999年 06月22 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常务理事会。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自广东省民政厅核准之日生效。 |
随便看 |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