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东乐昌经济开发区 |
释义 | 广东乐昌经济开发区于1992年12月设立,1996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乐昌市经济开发试验区,2006年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公告为广东乐昌经济开发区,成为韶关地区六家省级开发区之一。属乐昌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副处级。开发区管委会内设3个副科级职能科(室):办公室、经济发展科和规划建设科;机关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2名。直属1个事业单位:坪石贸易市场管理中心,编制5名。开发区现总规划面积为303.16公顷。开发区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京广铁路复线贯穿境内南北。公路四通八达,107国道、京珠高速公路复线、武广高速客运专线途经境内。梅乐公路贯穿境内南北。 政策开发区本着“以诚招商、优惠引商、服务稳商、以商招商”的宗旨,按照乐昌市“一个窗口办事,一个口子收费,一条龙服务”的工作制度,坚持“想外商所想,急外商所急,帮外商所忙,解外商所忧”的服务态度,与乐昌人民一道热忱欢迎海内外朋友前来旅游观光,投资置业,共创辉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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