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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社团工作委员会
释义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社团工作委员会(简称社团工委)成立于2004年4月24日,在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的关心下,在校团委的直接领导下,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校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的工作重点,指导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做好协会管理工作。

章程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社团工作委员会(简称社团工委)对学生社团及团员的指导工作,推动社团工委与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社团工委的基本任务:

(1)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组织引导社团成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加深社团成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坚定广大学生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增强广大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建设祖国的历史责任感。

(2) 维护广大会员的切身利益。在工作中本着“服务以会员为本,一切为了会员,为了会员一切”的宗旨,及时有效地把各社团的意见反映到院团委,并协助院团委及时解决各社团、协会在活动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3) 加强社团工委的自身建设,完善社团工委制度,在社团工委的各个部门开展组织性、建设性的活动,并及时有效地对各个社团进行监督、指导以及管理,使其不断完善,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学生社团及个人评奖评优

第三条 为表彰先进,每学年评选出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干部(社团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若干并予以表彰。

第四条 评选条件

第一款 优秀社团评选条件

(1) 在我院正式注册并成立时间满一年,能积极开展活动,遵守《桂林理工大学大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和学校各项管理规定;

(2) 社团自身制度建设完善、科学。日常管理规范,组织活动目标明确,凝聚力强,成果显著,得到会员和广大师生的肯定和赞扬;

(3) 各社团在结合本社团特色的基础上,社团活动有突破、有创新,活动内容积极向上,活动形式新颖,构思巧妙,具有较强的吸引力,能较好地提高会员的素质,在校内外产生较大的影响;

(4) 各社团、协会能按时完成工作事项(会员注册、例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公共财产清单等)和社团工委、社团联合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 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宣传要及时、到位,能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社团活动和社团形象进行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报道,充分展现社团自身特色。

第二款 优秀学生干部(社团干部)评选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善于组织和团结会员,在带领会员深入开展“争先创优”及校园文化活动中,成绩突出;

(3) 能以身作则,办事公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热心为会员服务,工作效果显著;

(4) 学习刻苦努力,本年度所修的全部课程无重修和不及格现象。

第三款 优秀团员干部(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在符合优秀团员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做到:

(1) 热爱团的工作,责任心强,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工作勤奋踏实;

(2)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活跃,作风扎实,朝气蓬勃,实事求是,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在青年团员中有较高威信;

(3) 工作深入,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了解青年团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关心青年团员的学习和生活,热心为青年团员服务,努力帮助青年团员排忧解难。

第四款 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 关心国家大事,拥护改革开放,自觉宣传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党团基本知识,立志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 以共青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追求进步,热心参与团的各项活动,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都能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3) 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遵守国家法律和团的纪律,遵守校规校纪,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一切不良现象作斗争;

(4) 学习刻苦努力,本年度所修的全部课程无重修和不及格现象;

(5)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科技活动,深入实际,了解社会,锻炼能力,提高自身素质水平;

(6)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雷锋活动,争做好人好事。

第五款 社团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积极投身社团实践活动,善于运用各种形式锻炼自我、服务社会;

(2) 能在结合本社团特色的基础上有突破、有创新地开展社团活动,活动内容积极向上,活动形式新颖,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3) 在社团组织中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4) 在加强社团建设,促进社团发展各种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第六款 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不断提高服务技能;

(2) 自觉实践志愿者精神,服务于社会;

(3) 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自觉维护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4)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各项任务,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第五条 评选要求

(1) 评选优秀社团限于我院正式注册的社团(成立满一年及以上),需撰写2000字以上的推荐材料;

(2) 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社团干部)参选人范围限于我院社团联合会的干部及各社团、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工作须满一年以上(含一年)。需撰写1000字以上的申请材料;

(3) 优秀团干的评选对象为社团工委的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对象为社团工委、社团联合会的干部,以及我院正式注册的社团(成立满一年及以上)内的全体成员。工作须满一年以上(含一年)。需撰写1000字以上的申请材料;

(4) 评选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参选人范围为社团工委、社团联合会,以及我院正式注册的社团(成立满一年及以上)内的全体成员。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限于青年志愿者协会、绿色俱乐部、红十字协会的全体成员。需撰写600字以上的申请材料;

(5) 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正文字体为小四号、1.5倍行距。

第六条 具体评定将由社团工委综合社团工委和社团联对社团的考核分数,各社团的活动表现,以及各社团干部、会员参与活动、参加会议的表现给予最终评定。

第七条 其他的评优标准参照《桂林理工大学学生指南》。

组织形式

第八条 本会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第九条 本会最高权利机构为委员代表大会。委员代表大会由社团工委、社团联合会干部、各协会主要干部及会员代表,列席代表及特邀嘉宾组成。

第十条 委员代表大会职责:

(1) 审查社团工委、社团联合会日常工作;

(2) 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团工委干部;

(3) 讨论和修改社团工委章程。

第十一条 社团工委以“教育是根本,服务是基础,引导是途径,发展是核心”为工作理念。

第十二条 社团工委职责:

(1) 指导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做好各社团、协会管理工作,开展社团活动,服务于社团,指导并完善社团工作;

(2) 加强社团组织的团建工作。开展团组织生活,统一社团内部思想;加强团员自身素质建设。

(3) 举办社团干部培训班, 培养并树立社团干部良好形象,展示社团干部风采;在校园文化活动当中起到表率作用。

(4) 组织一定数量、规模的集体活动,以增强各个社团和社团工委、社团联合会的联系。提高社团组织的集体荣誉感。增强社团之间的凝聚力,以达到各个社团之间的经验交流和资源共享的目的。

(5) 负责社团评奖评优工作。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学生指南》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办法,在全院社团中作好优秀社团、优秀学生干部(社团干部)、优秀团员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6) 了解团员思想、工作情况,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制定奖惩制度。

机构设置

第十三条 在院团委的直接领导下,社团工委下设有书记处、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素拓部、信息部六个部门,负责社团工委开展具体工作。

第十四条 社团工委最高权利机构为书记处,由书记、副书记、秘书长组成。

第十五条 书记处负责制:

(1) 书记负责召开全体委员会会议,认真传达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结合社团工委的具体情况,研究安排社团工委工作;

(2) 副书记具体分管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的工作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 各部门设立部长1人,副部长1—2人,干事若干人,干事享受干部待遇。

工作职能

工作重点

以党建、团建为主,在社团中发展党员,加强团员思想教育。组织已成立团支部的社团能认真落实推优工作,向团委推荐,参加每学期举办一次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由书记处、秘书处、组织部负责)

1、落实社团团组织建设,在已经成立的社团团支部中继续推进社团团组织建设,让更多的社团能成立团支部,加强社团团组织的建设。(由组织部负责)

2、对社团、社团干部、会员进行年度评奖评优,整理申请材料,结合年度团社工委和社联对各个社团的评分情况,如实向团委推荐优秀分子,积极汇报社团干部的思想、工作动向;内部每学期对社团干部进行评奖。(由书记处、组织部负责)

3、负责社团期刊《社团先锋》的编制以及出版。在校园网上(团委“社团阵地”)发表社团党建团建活动通讯稿,整理各个社团上交的社团活动图片以及体现社团主要特色的活动材料。以网络、期刊等方式为社团活动提供强有力的对外宣传空间,着力打造我院的精品社团、精品活动。(由信息部负责)

4、定期对社团干部进行培训,主要形式集中在团组织生活上,每月开展一次。指导各个社团干部在社团中做好带头模范作用,让我校社团能有一个更好的发展。(由组织部负责)

5、围绕学院、团委重点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开展一系列思想教育较强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由组织部、素拓部负责)

6、监督、指导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各项具体工作。(书记处)

7、平均每月两次定期对各个社团每周的例会进行抽查,并结合团社工委对各个协会的干部考核条例进行评分,此项表现和社团活动组织开展情况(社团联负责考核汇总材料)结合将成为其年度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组织部)

总的来说,团社工委的工作方向就是落实学校办学精神、配合学校团委对社团干部以及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团组织建设,发挥团社工委应有的作用;落实对社团以及社团干部的各项评定工作,如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年度评奖评优等;在社团活动的宣传工作上能更加及时有效地体现我校社团特色。

各部门职责

一、书记处

书记:

1、负责主持召开全体委员会会议,认真传达实际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结合团社工委具体情况,研究安排工作,将团社工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委员会和团员大会讨论。

2、了解团社工委干部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3、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委员会、团员大会以及党组织报告工作,和同级部门保持联系交流情况

副书记:

1、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

2、书记不在时处理日常工作,完成书记交给的工作。

3、具体分管各个部门工作,对分管工作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审查新社团成立的申请,并予以审批,再由团委审批。

5、综合各个社团以及个人的工作情况,配合书记确定年度评奖评优名单,上报学院。

6、负责为社团干部制作聘书

二、秘书处

主要是帮助和协助副书记完成工作上的事情,协助副书记处理书面上文件,帮助副书记更好的带动团社工委好好的发展。

1、负责团社工委日常工作用品的购置。管理办公室的一切日常事物,每月统计一次办公用品。记录团社工委的经费使用情况。

2、负责例会的考勤,会议记录以及安排。统计社团联的值班情况。

3、负责发布各项通知。

4、及时收集并整理各个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文件等,作好资料的存档,防止资料的传阅流失

5、负责团社工委、社团联合会、各协会会长等主要干部的通讯录、辞退、接任申请书、年度评奖评优书面资料的收集和制作等。

三、组织部

1、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团组织生活。

2、负责每月进行月考评统计,抽听协会例会。对各个社团上交的材料、社团活动和宣传情况等进行评分,并每月予以公示。对相应的社团给以于处分。

3、起草修订、汇编和修订团内管理等有关规定的指定和修改。

4、结合当今形势,开展团组织的系列活动。

5、监督并考核各社团团支部的团建工作。

四、素拓部

1、负责定期组织开展素质拓展活动。

2、负责组织社团工委重大活动的策划与准备工作。

3、组织社团工委内部活动,营造良好的团体氛围。

4、负责社团干部培训工作,每学期开办一期社团干部培训班。

5、建立并维护素质拓展游戏库,做好训练营教官的选拔与培养工作。

五、信息部

1、对各个社团活动进行追踪采访与摄影,在结束的第二天整理出通讯稿,及时发上校园网对活动进行后期宣传。

2、《社团先锋》的撰稿。

3、院团委、团社工委宣传工作。

4、做好我校社团组织与兄弟院校社团等组织的沟通与交流,与外界商家联系合作,对我们的活动予以支持,主要针对《社团先锋》出版经费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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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8:0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