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共城县 |
释义 | 隋置。 隋开皇六年(596年),共县,山阳县两县改置共城县,治所在今河南辉县市。 唐武德元年(618年),置共州,共城为州治。武德四年废州。 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避显宗允恭(共之谐音)之讳,改称为河平县。 明昌三年(1192年)又改称苏门县。 贞祐三年(1215年)升苏门县为州,因百泉威惠王祠有清辉殿(取谢灵运“山水含清辉”诗名命名),故以“辉”为名,称“辉州”,领苏门、山阳二县。 元代因之,后废苏门县,改山阳为镇,仍称辉州。 明洪武元年(1368年)废州立县,改辉州为辉县,属河南省布政使司卫辉府。清代因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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