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公债券 |
释义 | 公债券即 政府证券,是政府以信用方式发行的债务凭证,包括国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金融证券是指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为筹措资金发行的,承诺支付一定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务凭证,包括金融债券、大额可转让存单等;公司证券是公司为筹措资金而发行的有价证券,主要有股票、公司债券和商业票据等。 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是政府。它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代理机构为筹集资金,以政府名义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库券和公债两大类。一般国库券是由财政部发行,用以弥补财政收支不平衡;公债是指为筹集建设资金而发行的一种债券。有时也将两者统称为公债。中央政府发行的称国家公债,地方政府发行的称地方公债。 国债,是专指中央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措资金的债务凭证。 我国历史上发行的国债主要品种有:国库券和国家债券。其中,国库券自1981年后基本上每年都发行。主要对企业、个人等也可有保值的;国家债券曾经发行包括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国家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债券、保值债券、基本建设债券,这些债券大多对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基金等定向发行,部分也对个人投资者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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