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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公元719年
释义

纪年

己未年(羊年)

唐开元七年

日本养老三年

年表

葱岭西俱密等国为大食所侵,上表乞援

开元三年(七一五)张孝嵩救拔汗那王,威震西域。开元七年(七一九)二月,俱密王那罗延(国在吐火罗即汉大夏东北,唐至拔州都督府)、康王乌勒加(康即汉康居国,在米国西北,唐设康居都督府)、安王笃萨波提(安即唐安息州,今中亚布哈拉)皆上表言为大食所侵掠,乞唐救援。康国表文称与大食争战已三十五年,六年以来,以众寡悬殊,力不能敌。献好马一,波斯骆驼一,乞望援助。俱密王且表请“处分大食”。安国要求同。

王毛仲善养马,有功

王毛仲本玄宗在藩邸时之养马奴,系高丽人。有诛太平公主功。开元七年(七一九)三月,以左武卫大将军、检校内外闲厩使、苑内营田使行太仆卿。毛仲严察有干力,万骑功臣、闲厩官吏皆惮之。苑内所收常丰溢,玄宗以毛仲为能,故有宠。虽有外第,常居闲厩内宅,玄宗或时不见,辄悄然若有所失。宦官杨思勖、高力士皆畏避之,为来日怙宠杀身张本。

渤海王大祚荣卒

大祚荣建勃海国事,见先天二年(七一三)该条。祚荣于开元七年(七一九)三月卒,六月,玄宗遣左监门率吴思谦摄鸿胪卿,充使吊祭。命其子大(姓)武艺(名)袭位。

父母丧服制仍从古礼

按照《礼记·丧服》:父在而母丧,子女只能为母服丧—年。(男尊女卑)武后时规定,不论父在否,子女为母服丧与为父服丧同,都是服齐衰三年。(男女平等)韦后时仍同武后规定。开元七年(七一九)闰七月右补阙卢履冰上言,请复古礼之旧,玄宗下其议让群臣讨论,左散骑常侍褚无量以履冰议为是,八月敕:“自今五服并依《丧服·传》文。”(仍从男尊女卑)然士大夫议论犹不息,行之各从其意。

宁王谏勿以弃食杀人

宋王成器(玄宗长兄)于开元四年改名宪,于七年(七一九)九月改封宁王(其他诸王均改名易封)。玄宗有一次从复道中见复道外一卫士食毕,弃其余于洞中,怒,欲杖杀之。左右莫敢谏,独宁王从容言曰:“陛下从复道中窥人(由京城“东内”到“南内”,建有夹城复道,由内可以窥外,在外不能窥内。见开元二年“始作兴庆宫、花萼楼”条)过失而杀之,臣恐人人不自安。况且陛下恶弃食物于地,是由于食物可以养人;现在竟因一点剩余食物而杀人,岂不是把养人和杀人搞颠倒了吗?”玄宗大悟,跳起来说:“如果没有哥哥,我几乎是乱杀人了。”立命释放卫士。这天,玄宗与兄弟们饮宴极欢,自解红玉带,并所乘马赠给宪王。

宋璟用人不私亲贵

开元七年(七一九)十一月,玄宗因岐山令(六品)王仁琛是藩邸故吏,所以墨敕(皇帝亲自手书)令宰相与五品官。宋璟奏曰:“仁琛由于旧恩,已经越级提拔;现在如果再升,就显得过分突出。何况他又是后族(仁琛是王仁皎族弟,仁皎是皇后父),要顾及舆论。请将仁琛履历交付吏部,如果不违常格,才能予以照顾。”玄宗只好同意。一次,宁王宪奏请给予候选人薛嗣先一个小官,玄宗批交中书门下办理。宋璟奏称“嗣先已经两选斋郎(斋郎是吏不是官。须经六选才取得授(最低)官资格),虽无明显授官资格,但因系懿亲(宁王亲戚),可以稍微从宽。请转交吏部处理,中书门下不能出面。”另有候选人宋元超向吏部声称自己是宰相宋璟的叔父,希望优先照顾。璟闻之,立即通知吏部:“元超确是璟的同高祖叔父,常住洛阳,不能参见。璟既不应因官高而隐瞒叔侄关系,又不愿因私而害公。如果他不曾说出这层关系,自可按候选常规处理;但既然打出璟的旗号,那就必须矫枉,不怕过正。请注销他的候选资格。”

册立苏禄为忠顺可汗

开元三年(715)授突骑施苏禄为左羽林大将军,兼金方道经略大使苏禄阴持两端,既与大食、吐蕃联盟结好,共攻唐四镇,又于唐职贡不绝。六年,唐封之为顺国公。七年(七一九)十月,又册立为忠顺可汗。自后每年遣使朝献。

置剑南节度使

开元七年(七一九)始置剑南节度使,领益、彭等二十五州。

高僧慧日归国

慧日,东莱辛氏子,慕义净远游,于则天时泛舟南海,经师子洲至天竺。礼谒圣迹,寻求梵本,遍问天竺三藏学者,所说皆赞净土。慧日经行七十余国,往返十有八年。开元七年(七一九)返抵长安,献佛像及梵荚。玄宗召见,赐号慈愍三藏。后住洛阳罔极寺,修净土宗,著有《念佛往生净土集》,力斥禅宗。

摩尼法师入唐

相传开元七年(七一九),吐火罗国命解天文大慕阇来唐,请置一法堂,依本教供养。《景教碑考》谓此即是摩尼。

宋庆礼卒

庆礼,永平人。以习识边事,拜河南、北营田使。屯田八十余所,不久,渔阳、淄、青居民蕃集,仓廪充盈。开元七年(七一九)卒。

倪若水卒

若水字子泉,藁城人。举进士,累官尚书右丞,出为汴州刺史。政尚清静,力主风化。玄宗遣使捕珍禽异兽于南方,若水谏止之。征拜户部侍郎、复拜右丞卒。

薛登卒

登,义兴人。通贯文史,善议论。天授中为左补阙,上疏皆切直。景云中为御史大夫,僧慧范恃太平公主势,夺民邸肆,登劾奏,反为所构,出为岐州刺史。开元初为太子宾客,坐子弟累归里,开元七年(七一九)卒。著《四时记》。

大事

(1)春,二月,俱密王那罗延、康王乌勒伽、安王笃萨波提皆上表言为大食所侵掠,乞兵救援。

(1)春季,二月,西域的俱密王那罗延、康王乌勒伽、安王笃萨波提均上表玄宗,告知受到大食军队的侵掠,请求唐朝派兵救援。

(2)敕太府及府县出粟十万石粜之,以敛人间恶钱,送少府销毁。

(2)唐玄宗敕令太符和京兆府以及京府所辖各县拿出十万石粟出售,以便收回民间私铸的劣质钱,交少府监销毁。

(3)三月,乙卯,以左武卫大将军、检校内外闲厩使、苑内营田使王毛仲行太仆卿。毛仲严察有干力,万骑功臣、闲厩官吏皆惮之,苑内所收常丰溢。上以为能,故有宠。虽有外第,常居闲厩侧内宅,上或时不见,则悄然若有所失;宦官杨思勖、高力士皆畏避之。

(3)三月,乙卯(二十六日),唐玄宗任命左武卫大将军、检校内外闲厩使、苑内营田使王毛仲担任太仆寺卿。王毛仲谨严精明,有才干能力,万骑军中的有功之臣和闲厩官吏都俱怕他,苑中的收入一般很丰盛。唐玄宗认为他很有才干,因此受到了玄宗的宠爱。王毛仲虽然在外面有宅第,却常常住在宫内闲厩旁边的宅中,有时玄见宗不到他,就会感到若有所失。宦官杨思勖和高力士都对他十分敬畏。

(4)勃海王大祚荣卒;丙辰,命其子武艺袭位。

(4)勃海王大祚荣去世;丙辰(二十七日),玄宗敕命其子大武艺继位。

(5)夏,四月,壬午,开府仪同三司祁公王仁皎薨。其子驸马都尉守一请用窦孝谌例,筑坟高五丈二尺;上许之。宋、苏固争,以为:“淮令,一品坟高一丈九尺,其陪陵者高出三丈而已。窦太尉坟,议者颇讥其高大,当时无人极言其失,岂可今日复踵而为之!昔太宗嫁女,资送过于长公主,魏徵进谏,太宗既用其言,文德皇后亦赏之,岂若韦庶人崇其父坟,号曰酆陵,以自速其祸乎!夫以后父之尊,欲高大其坟,何足为难!而臣等再三进言者,盖欲成中宫之美耳。况今日所为,当传无穷,永以为法,可不慎乎!”上悦曰:“朕每欲正身率下,况于妻子,何敢私之!然此乃人所难言,卿能固守典礼,以成朕美,垂法将来,诚所望也。”赐、帛四百匹。

(5)夏季,四月,壬午(二十四日),开府仪同三司祈公王仁皎去世。其子驸马都尉王守一请求援用窦孝谌的先例,修筑五丈二尺高的坟墓,玄宗答应了他的请求。宋、苏对此坚决反对,他们认为:“根据令的规定,一品官坟墓的高度为一丈九尺,埋葬在皇帝陵墓附近的陪陵也不过高出三丈而已。窦太尉的坟修好后,街谈巷议多指责它过于高大,只是当时无人坚持指出它的过失罢了,现在怎能又重犯这样的错误呢!当初太宗皇帝送女儿长乐公主出嫁,所送嫁妆超过了长公主,魏徵加以谏阻,太宗采纳了他的意见,文德皇后也请求太宗赏赐魏徵,哪里像韦庶人尊崇其父的坟莹,称为酆陵,以致于自己加快祸患的到来呢!以皇帝之父的尊贵身分,如果想要将坟墓修得高大一些,又有什么困难呢!臣等对此之所以再三进谏阻止,不过是想成就王皇后的美名罢了。况且陛下今日所行之事,当传之无穷,永远为子孙所效法,怎么可以不谨慎从事呢!”玄宗听罢高兴地说:“朕一直想要以自身的正确行动,为下面的人作表率,哪里敢对自己的妻子儿女有所偏爱呢!但这事是一般人难以说出口的,您能够严格按照典法礼仪的规定办事,从而成就朕的美德并为后代子孙留下榜样,这正是朕所希望的。”赐给宋、苏绢帛四百匹。

(6)五月,己丑朔,日有食之。上素服以俟变,彻乐减膳,命中书、门下察系囚,赈饥乏,劝农功。辛卯,宋等奏曰:“陛下勤恤人隐,此诚苍生之福。然臣闻日食修德,月食修刑;亲君子,远小人,绝女谒,除谗慝,所谓修德也。君子耻言浮于行,苟推至诚而行之,不必数下制书也。”

(6)五月,己丑朔(初一),出现日食。唐玄宗身着素服,以等待太阳恢复常态,并让人撤去悬挂着的乐器,降低膳食的规格,又责成中书、门下两省复查被拘押的囚犯,开仓赈济饥民,勉励百姓勤于农事。辛卯(初三),宋等人上奏道:“陛下勤于抚恤百姓的痛苦,这实在是天下苍生的福分。但是臣还听说天子在出现日食时应当修德,在出现月食时则应当整饬刑罚;亲近君子,疏远小人,堵塞后宫请托之途,斥退邪恶之人,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修德,君子以说得多做得少为耻,倘若陛下诚心修德,就不必屡降制书加以强调了。”

(7)六月,戊辰,吐蕃复遣使请上亲署誓文;上不许,曰:“昔岁誓约已定,苟信不由衷,亟誓何益!”

(7)六月,戊辰(十一日),吐蕃又派遣使者入朝,请求唐玄宗亲笔签署两国和解的誓文,玄宗没有同意,说:“两国和解的盟誓在去年就已签订了,倘若守信并非出自内心,多次立誓又能有什么用处呢!”

(8)秋,闰七月,右补阙卢履冰上言:“礼,父在为母服周年,则天皇后改服齐衰三年,请复其旧。”上下其议。左散骑常侍褚无量以履冰议为是;诸人争论,连年不决。八月,辛卯,敕自今五服并依《丧服传》文,然士大夫议论犹不息,行之各从其意。无量叹曰:“圣人岂不知母恩之厚乎?厌降之礼,所以明尊卑、异戎狄也。俗情肤浅,不知圣人之心,一紊其制,谁能正之!”

(8)秋季,闰七月,右补阙卢履冰进言:“依礼的规定,父在,子为亡母服一年丧,则天皇后却将这改为服三年丧,希望陛下能恢复原有的规定。”玄宗将他的建议交给群臣讨论。左散骑常侍褚无量认为履冰的建议正确;但对这一问题的争议,持续了一年多也没有定论。八月,辛卯(初六),玄宗颁布敕令,决定从今以后五服均以《丧服传》的规定为准,但士大夫们仍然议论纷纷,执行时则各行其是。褚无量深有感慨地说:“圣人哪里是不清楚慈母恩情的深厚呢?之所以又定下减少服丧期的礼节,是为了表明尊卑地位的不同,并以此与戎狄区别开来,世俗的感情肤浅,未能了解圣人制礼的用心,这种定制一经打破,谁还能加以匡正呢!”

(9)九月,甲寅,徙宋王宪为宁王。上尝从复道中见卫士食毕,弃余食于窦中,怒,欲杖杀之;左右莫敢言。宪从容谏曰:“陛下从复道中窥人过失而杀之,臣恐人人不自安。且陛下恶弃食于地者,为食可以养人也;今以余食杀人,无乃失其本乎!”上大悟,蹶然起曰:“微兄,几至滥刑。”遽释卫士。是日,上宴饮极欢,自解红玉带,并所乘马以赐宪。

(9)九月,甲寅(疑误),玄宗将宋王李宪改封为宁王。有一次玄宗在楼阁之间的天桥上发现卫士将吃剩的饭菜倒在坑穴中,感到非常生气,想要将这个卫士用刑杖活活打死。玄宗身边的人没有敢说话的。李宪不慌不忙地规劝道:“陛下从天桥上偷偷地发现他人的过失,就要将其处死,臣担心这样做会使得人人自危。再说陛下憎恶他人将饭菜倒在地上,是因为饭菜能够养活人,如果现在因为一点点剩饭剩菜就要杀人,恐怕与陛下的本意不符吧!”玄宗恍然大悟,急忙站起来回答说:“幸亏有了皇兄的规谏,否则几乎要滥用刑罚了。”说完赶忙将卫士释放。在这一天的宴席上,玄宗极为高兴,亲自解下自己的红玉带,连同自己所乘的坐骑一起赏赐给李宪。

(10)冬,十月,辛卯,上幸骊山温汤;癸卯,还宫。

(10)冬季,十月,辛卯(初七),唐玄宗来到骊山温泉;癸卯(十九日),玄宗返回宫中。

(11)壬子,册拜突骑施苏禄为忠顺可汗。

(11)壬子(二十八日),唐玄宗册拜突骑施酋长苏禄为忠顺可汗。

(12)十一月,壬申。上以岐山令王仁琛,藩邸故吏,墨敕令与五品官。宋奏:“故旧恩私,则有大例,除官资历,非无公道。仁琛缘旧恩,已获优改,今若再蒙超奖,遂于诸人不类;又是后族,须杜舆言。乞下吏部检勘,苟无负犯,于格应留,请依资稍优注拟。”从之。

(12)十一月,壬申(十八日),唐玄宗未与外廷朝臣商议,便直接用墨敕将岐山县县令王仁琛擢升为五品官,原因是王仁琛原来是玄宗作藩王时的王府故吏。宋向玄宗上奏道,陛下对亲朋故旧所能给予的私情和恩惠,有一些基本的规矩,授官的资历,也不是没有一些公正的准则。过去王仁琛已经由于陛下的私恩得到了优于他人的任命,现在如果再次得到破格提拔,就会和那些与他资历相当的人相差太远;况且王仁琛又是皇后的同族,陛下行事时尤其应当考虑到公众的舆论。臣请求陛下将此事交由吏部核查勘验,如果王仁琛没有什么失误欠缺,按规定应予任命,臣请求根据他的资历略从优授给官职。”唐玄宗对此表示同意。

选人宋元超于吏部自言侍中之叔父,冀得优假。闻之,牒吏部云:“元超,之三从叔,常在洛城,不多参见。既不敢缘尊辄隐,又不愿以私害公。向者无言,自依大例,既有声听,事须矫枉;请放。”

候选的官员宋元超在吏部自称是侍中宋的叔父,希望因此能得到关照。宋得知此事后,发文书给吏部说:“宋元超是我同高祖的叔父,由于他定居在洛城,因而未能经常前去参见。我既不敢因为他是长辈就为之隐瞒,又不愿以私害公。以往他没有提出这层关系,吏部自然可以照章办事,现在他既然已把我们的关系声张出去,那么就必须矫枉过正了,请不要录用他。”

宁王宪奏选人薛嗣先请授微官,事下中书、门下。奏:“嗣先两选斋郎,虽非灼然应留,以懿亲之故,固应微假官资。在景龙中,常有墨敕处分,谓之斜封。自大明临御,兹事杜绝,行一赏,命一官,必是缘功与才,皆历中书、门下。至公之道,唯圣能行。嗣先幸预姻戚,不为屈法,许臣等商量,望付吏部知,不出正敕。”从之。

宁王李宪奏请授给候选官员薛嗣先一个小官。玄宗将此事交给中书省和门下省处理。宋上奏道:“薛嗣先曾两次被任命为斋郎,虽说他并非明显应该留任,但考虑到是至亲的缘故,本来应当大小任命一个职位。景龙年间,皇帝经常用墨敕直接除授官职,这些人被称为斜封官。自从陛下登基以来,所有这些弊端均已革除,朝廷每颁布行一次封赏,每任命一个官职,全都是由于这些人立下了功劳,或者是由于才能出众,而且都必须通过中书、门下二省。像这样的至公之道,唯有圣明君主才能真正实施。薛嗣先是陛下的姻亲,陛下并未法外施恩,而是将这个问题交由臣等商量,臣请求将此事交由吏部具体处理,不要直接正式降敕任命。”唐玄宗对此表示同意。

先是,朝集使往往赍货入京师,及春将还,多迁官;宋奏一切勒还以革其弊。

在此之前,来自各州的朝集使们往往携带很多礼物进京打点,等到来年开春即将返回时,大多得到升迁;宋奏请玄宗将这些人一律原职遣还以便革除这一弊端。

(13)是岁,置剑南节度使,领益、彭等二十五州。

(13)在这一年,朝廷设置了剑南节度使,统辖益州、彭州等二十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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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