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公共营养师考试 |
释义 | 考试简介2004年,卫生部、科技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不容乐观,与膳食相关的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等慢性疾病发病率逐年上升,患者年龄不断下降。2005年世界卫生日,《焦点访谈》曾经对幼儿园、学校、社区和居民家庭的膳食状况进行过调查。调查发现,虽然最近 10年我国城乡居民的膳食、营养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但同时我国也面临着营养缺乏与营养结构失衡的双重挑战。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各阶层对营养专业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然而,目前我国每30万人才拥有一名营养师,而在日本,营养师的数量达到临床医师的2.4 倍,每300人就拥有1名营养师。相比之下,我国营养师的市场缺口很大。我国正在审议首部《国民营养条例(草案)》条例明确规定所有的幼儿园和学校,甚至包括社区都要配备专业营养师(社会400万高薪就职机会)在世界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日益一体化的今天,人才只有与国际接轨才能争取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为了面向社会培养一批国家性的营养师专业人才,中国教育招生在线特推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培训班。 培训对象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的培训对象主要是:幼儿园保健医,学校校医,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站的医护人员,集体饭堂,健身中心教练,食品保健品企业营养从事人员,食品检测监督人员,企事业单位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等。 学习内容公共营养师学习的内容主要有:营养师基础、医学基础、人群营养基础、食物卫生基础、营养咨询和教育、食品营养评价、膳食营养指导与疾病预防、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社区营养管理和干预等。重点学习并掌握食物选择、食谱编制、基本烹调、营养等内容和技能。 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证。 职业概况公共营养师是国家劳动部颁布的第4批新职业之一。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劳部发[1994]98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劳动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从事营养咨询、营养测评、营养指导、营养宣教、营养管理以及从事营养教学与科研工作、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的特殊职业者,是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目前,我国的营养专业人才十分紧缺,公共营养师的就业前景非常广阔。公共营养师可以针对健康和亚健康人群做营养咨询、指导工作。公共营养师不仅可以在社区发挥重要作用,还可为企业员工、白领、高级管理人员、运动员、家庭提供教育、辅导、指导等服务。 职业分类临床营养师,主要从事与疾病有关的营养工作,为病人制订合理的膳食,设计适合不同病人的食谱等,主要在医院工作,又常称为营养医师。此类营养师多为医学院/医科大学的预防医学系毕业。 公众营养师,又称为公共营养师,其工作与公众有关,主要从事营养知识的传播、群体性的营养调查、各种与营养相关的社会活动策划,以及与营养知识宣传教育有关的影视文学等作品策划也是其工作的内容。其工作内容多为营养知识之类的无形产品。 食品营养师,主要在食品企业工作,主要负责食品的开发之类的与食品相关的营养工作。 运动营养师,为运动人员提供营养指导的营养师,职业运动员或运动爱好者,他们的运动量相对于普通人来说,运动量较大,其营养需求与常人有较大的不同。所以该类人群的营养有特殊的要求,应该有专业的运动营养师进行,有利其健康。 餐饮营养师,主要从事与餐饮有关的营养工作,如营养配餐方案,营养食谱的开发,营养配餐员的培训,餐饮服务人员的培训等。 药膳营养师,为食品和制药公司、市场协会和餐饮服务供应商服务。药膳营养师们协助企业领导进行研究,对管理和市场提出专业性意见,促使企业生产出更好的药膳养生食品投放市场。 还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分成更细化的营养师,如美容营养师,保健品营养师等。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为四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申报条件——四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 (3)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新职业试行期间: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考核方案参考目前已经开展全省统一鉴定或试点鉴定的省份的考核方案。 公共营养师 3级 职业道德 选择题 125 题卡作答 理论知识 100 90% 专业技能 综合应用、案例分析、食谱编制、应用计算 100 100% 2级 职业道德 选择题 125 题卡作答 理论知识 100 90% 专业技能 综合应用、案例分析、食谱编制、应用计算 100 100% 综合评审 撰写论文 书面答辩 100 100% 培训教材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二级公共营养师、一级公共营养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其他相关报名时间 2008年不开展全国统一鉴定,只有辽宁等省开展全省统一鉴定,湖南等省开展公共营养师(三级、二级)的全省统一试点鉴定。 2008年辽宁上半年报名时间截止3月底前;湖南报名时间截止于开考前25天。 报名材料 2张二寸、4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及单位开具的从业证明2份。 不同年份不同地区,所需报名材料会略有不同,具体情况请参看当年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公告。 考试时间 劳动部根据其指定的三家培训机构的培训情况而定考试时间,基本上每月都有考试。 鉴定方式 目前只有劳动部目前只颁发教育培训证书,由劳动部教配中心统一出题,派人监考。 资格认证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鉴定,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相应等级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此证书全国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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