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目:公断
拼音:gong duan
词义:仲裁又称公断。根据百科全书法学卷对仲裁的定义是:“仲裁是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双方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动词:(1)由非当事人居中裁断:如:听侯众人公断。(2)秉公裁断:如:执法部门自会公断。
公断 gōngduàn
1. [arbitration]
2. 秉公判断
3. 官府判决
(以私商为第一步,公断为第二步)
4. 由非当事人仲裁
根据几方面报告进行公断
公断 gōngduàn
[umpirage] 由第三者进行裁决的行为或实例
被联盟中温和的公断结合在一起
1. 秉公判断。
郑观应 《盛世危言·日报》:“如有无端诋毁、勒诈财贿,祗准其禀明上司委员公断,以存 三代 之公。” 张天翼 《脊背与奶子》:“ 祥大嫂子 在数说着 任三嫂 的罪状。她用了很多重复的句子,一直说到 任三嫂 抓回来。她要请族人当了祖宗的面公断。”
2. 官府判决。
《老残游记》第十四回:“赎身一事又分两层:以私商为第一步,公断为第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