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贞,字仁坚,武成高湛第五子也。沉审宽恕,帝常曰:“此儿得我凤毛。”位司州牧、京畿大都督、兼尚书令、录尚书事。帝行幸,总留台事。积年,后主以贞长大,渐忌之。阿那肱承旨,令冯士干劾,系贞于狱,夺其留后权。
高贞,女,汉族,1982年7月毕业于湖北省蕲春县一中文科班,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于1986年7月毕业,同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习,于1989年7月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后分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曾任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业务指导处处长、司法研究所副所长。现任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副司长。被人事部、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