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赣榆县发改委
释义

单位名称

赣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机构概况

赣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立于2005年,前身叫赣榆县发展计划局,最早叫赣榆县计划委员会。根据2010年赣榆县机构改革工作安排,编制了赣榆县发改委三定方案(待批),共内设9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目标办、国民经济综合科(法规科)、投资及稽察科、农村经济科、工业及高新技术科、服务业及社会事业科、价格管理科(成本调查监审科)、收费管理科。

办公地址

赣榆县青口镇黄海东路299号(县行政中心8楼)

领导姓名

现任赣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刘希聪

职能介绍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和政策;统筹协调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综合分析国内外及全县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加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分析;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产业布局、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组织开展全县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工作。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县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依据职责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相关领域专项规划和计划;承担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以及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有关发展规划及计划的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

(三)承担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职责,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专项改革方案,负责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改革方案的衔接;负责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规范性文件;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年度重点改革工作;推进有关领域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和协调行业协会发展。

(四)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提出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和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统筹协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市场准入、财政、金融、环保、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政策;统筹协调各类政府投资资金的使用,提出资金年度规模和投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资金和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竣工验收,负责审核和转报由国家或省、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全县重大项目的审批、备案和跟踪服务工作,并做好全县重大项目库建设和更新,制订重大项目的发展计划、规划和相关政策的实施。负责县重大项目稽察工作。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负责拟订全县沿海开发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及评估,组织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牵头组织实施沿海重点项目建设和重大活动开展,协调沿海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争取国家、省、市沿海开发重大项目布点和政策、资金的扶持。研究提出沿海战略资源管理意见,促进沿海科学、有序和可持续开发。

(六)负责能源行业规划建设和管理,研究提出我县能源发展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项目布局、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能源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能源战略布局,推动结构调整;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或核准、审核上报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监测能源发展状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的发展,研究拟订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国家、省、市拟订和实施石油储备、油气管网建设规划,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或核准、审核上报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和石油天然气投资项目。牵头编制政府性扶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行业节能专项资金计划,并监督其实施。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总量平衡的建议。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负责国家、省、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上报认定以及运行监测等;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指导协调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安排重大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协调全县服务业(包括生产型服务业,下同)发展工作,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的宏观管理。承担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职责。

(八)负责拟订全县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重大项目开发导向意见,负责经济建设重大项目的开发、储备和争取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重大项目开发目标考核。协调、指导重大项目推进工作。

(九)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综合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政法、民政等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组织全县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评估,研究提出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工作。

(十)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提出利用外资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协调开放型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按照权限核准、审批或审核转报外商投资项目、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等国外贷款项目、境外投资项目,负责进口设备免税审查和转报;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开发区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参与开发区设立审核和政策协调工作。

(十一)承担协调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现代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牵头负责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粮食储备的有关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粮食储备库建设方面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区域性批发市场、期货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调控措施;指导、监督重要物资的储备和投放,提出重要商品调控政策,引导和调控市场 编制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粮食、棉花和食用植物油等储备

(十二)牵头负责县域经济协调发展工作,组织拟订促进县域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研究、协调区域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城镇(市)化发展、苏北发展、沿海发展以及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安排县域重大生产力布局;推进流域治理,参与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的政策;承担组织和协调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工作;负责以工代赈工作。

(十三)统筹协调全县资本市场发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研究拟定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负责企业发行债券的审批、审核、转报和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创业投资和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负责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参与审核并监督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

(十四)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型社会建设,承担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统筹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定我县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

(十五)承担全县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协调责任;负责制定招投标综合性政策;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各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行政执法工作;对全县招投标市场的运行状况进行分析研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有效措施加以规范。

(十六)统筹协调地区经济协作;负责组织县际间对口支援、援建协调等工作;参与东西部合作和国际合作的有关工作。

(十七)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负责全县目标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有关计划、预案;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与国家经济、国防建设之间的重大问题。

(十九)草拟全县价格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编制价格改革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物价总水平年度控制目标建议及相应的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价格动态的监测,价格水平变动的统计、分析和市场价格走势的预测,提出价格调控及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订并调整县管商品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制订定价原则,作价办法,协调处理价格目录。协管国家、省、市管理的商品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提出价格和收费调整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收费许可证发放和收费年审工作。

(二十)指导工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发布价格公告,组织价格听证。负责发布价格信息、建立全县价格信息网络,指导价格咨询,价格鉴定和价值评估等价格事务工作。参与各项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以及重要商品储备吞吐的监督。指导、监督县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以及乡镇价格管理工作;处理价格争议。负责全县价格管理人员和企业价格人员的培训。

(二十一)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价格垄断、低价倾销、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依法组织、指导全县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健全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案件及不正当价格行为;推行明码标价,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指导全县价格行政复议,并按规定受理复议案件。

(二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17:4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