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噶厦 |
释义 | 官署名。藏语音译。即西藏原地方政府。达赖、摄政以下是政府行政机构,藏语称“噶厦”。“噶”是命令的意思,“厦”是房屋的意思,“噶厦”就是发号施令的地方。外国人常把噶厦译成“内阁”,性质类似。噶厦是清政府规定的。 简介官署名。藏语音译。即西藏原地方政府。 清乾隆十六年(1751)定制,设噶伦(噶布伦、噶卜伦)四人,受驻藏大臣及达赖喇嘛管辖。办理一切行政事务。噶厦所属机构有译仓(相当于秘书处)、仔康(相当于审计处)及各个勤空(局)。民国及解放初期继续存在。1959年3月解放时解散。 原西藏地方政府,由噶伦4人组成,是1751年经清代乾隆皇帝在废除西藏郡王制之后批准建立的,1959年西藏叛乱事件发生后解散。 历史康熙五十九年(公元1720年),清政府派军队入藏,打退了入侵西藏的准噶尔之后,把居住在青海塔尔寺的七世达赖格桑嘉措护送回西藏,在布达拉宫举行了隆重的坐床典礼。并决定废除管理政务的第巴职位,设立噶伦联合掌政(康熙六十年,清政府设噶伦三人;雍正元年,清政府设噶伦五人;乾隆十六年,清政府设噶厦,实行四噶伦制),命他们在大昭寺设立办公所。乾隆十六年以后,清朝命令诸噶伦在达赖喇嘛和驻藏大臣领导下,办理西藏政务。1959年以前,西藏地方政府又称噶厦政府。噶厦设有噶伦四人,三俗一僧,他们的地位是三品(这也是清朝的规定,达赖喇嘛为二品,摄政为二品,噶伦为三品),一切重要事务,都由噶厦议决后呈达赖喇嘛或摄政核准执行。如果有噶厦不能决定的重要事务,如战争、议和、选举摄政及达赖转世等问题,就由噶厦呈请达赖喇嘛或摄政召开“民众大会”,藏语称“冲都”,与会的是各机关官员代表、三大寺堪布和贵族代表;农奴和奴隶是没有资格参加的。这种会议至多是达官贵族会议,而且被少数大喇嘛和贵族操纵。有些较重要的事或政府不愿做的事,常常借大会来应付,或推脱责任。 内部机构噶厦以下有两个主要的办事机构: 译仓意为秘书处,其地位较噶厦略低,但它直接由达赖或摄政领导。达赖喇嘛的印鉴由译仓保管,噶厦的公文要送到译仓盖印后才能发出。译仓有仲译(秘书长)四人,全部是僧官,而且都由四品以上的“堪穷”担任。他们管理着所有的寺庙,僧官的调迁、任命都由译仓决定,并负责代达赖或摄政起草文件。译仓形式上隶属噶厦,实际上又受达赖的总堪布(基恰堪布)领导,噶厦的一些重大事情,都必须通过译仓向达赖呈报。 仔康意为审计处,管理着财政和俗官、贵族的事务,也负责发布政令。西藏的每一个贵族,有多少庄园,应向政府纳多少税,出几个兵,都由仔康管理。同时它负责培训贵族子弟,凡贵族子弟出任官职,必须先在仔康登记,然后接受训练,经过两三年的训练才能得到职位。仔康设有孜本四人,都是俗官,官位四品。噶伦出缺时俗官噶伦多半从孜本中选任,僧官噶伦则在大仲译中选任。 除“译仓”和“仔康”外,政府行政各机关的官员都是僧俗配制,在各基恰(相当于地区),各宗(相当于县)等地方官中也是如此。 噶厦的其他机构还有马基康(即藏军司令部)、朱颇列空(粮务局)、索朗列空(农务局)、门孜康(医药历算局)等部门。地方行政建制最大的是基恰,相当于一个行政区。每基恰设有基恰一人或两人,意为总管。总管都是由四品以上的僧官或俗官担任,三四年为一任。任职期满后或调职或留任,由噶厦决定。在基恰中,以昌都总管为最大。因为出任昌都总管的都是噶伦,较其他总管的地位高,权力大,通常昌都总管都被称为“昌都噶厦”。 基恰以下是宗,贵族、寺庙庄园的辖地称为“溪卡”,较宗小(也有的溪卡和宗在行政上同级),设溪堆。宗本的品级较高,溪堆的品级较低。噶厦把宗、溪分成三等:一等宗由五品官任宗本,僧俗各一,二等宗、溪的宗本、溪堆由六品官担任,僧、俗各一;可只设一个宗本(溪堆),僧俗轮流;三等宗、溪由七品官担任宗本(溪堆),一般为一人,僧俗均可。 西藏社会政治制度等级森严,被一种特殊的政教合一的官吏制度统治着,广大农奴和奴隶处于无权的地位。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