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噶 |
释义 | 基本信息基本资料注音:ㄍㄚˊ 简体部首:口 部外笔画:12 总笔画:15 繁体部首:口 部外笔画:13 总笔画:16 五笔86&98:KAJN 仓颉:RTAV 郑码:JEKR 四角号码:64027 基本字义噶 gá ㄍㄚˊ 〔~伦〕中国原西藏地方政府的主要官员。 〔~厦〕藏语“发布命令的机关”,即中国原西藏地方政府,由噶伦四人组成,一九五九年后解散。 译音字。 方言集汇粤语:gaa1 沪语:ga 这么 详细字义 噶 gá ——译音用字。如:噶布伦,噶伦(原西藏地方政府的主要官员);萨噶达娃节(藏族地区纪念释迦牟尼诞生的节日);噶厦( xià)(原西藏地方政府,1959年西藏叛乱事件发生后解散) 噶 gá 四川地区常作为语气助词,意思为“是嘛” 相关词语1、噶举派gá jǔ pài ㄍㄚˊ ㄐㄨˇ ㄆㄞˋ 喇嘛教派之一。“噶举”,藏语意为“口授传承”,谓其传承金刚持佛亲口所授密咒教义,故名。又因该派喇嘛穿白色裙子和上衣,故俗称“白教”。十一世纪时,由 西藏 僧人 玛尔巴 创立。一传 弥拉惹巴 ,再传 达波拉结 。该派以苦修为特色,曾融合噶当派教义,成为有势力的教派。支系众多,其中帕竹噶举、噶玛噶举的上层曾受 元 明 两朝册封,相继执掌 西藏 地方政权。格鲁派得势后,噶举派中仅止贡、噶玛、达垅、主巴四支系尚保持一定宗教势力。主要寺院有 墨竹工卡 的 止贡寺 、 四川 德格 的 八邦寺 等。 2、噶厦gá xià ㄍㄚˊ ㄒㄧㄚˋ 藏语。意为发布命令的机关。旧 西藏 地方政府。 清 乾隆 时废原封郡王,命由噶布伦四人主持噶厦,秉承驻 藏 大臣和 达赖喇嘛 的旨意,共同管理 西藏 地方行政事务。1959年 西藏 叛乱事件发生后解散。 3、噶拉 gá lā ㄍㄚˊ ㄌㄚ 亦作“ 噶喇 ”。象声词。《儿女英雄传》第二六回:“讲到姐姐的八字儿,从姐姐噶拉的一声,我公公婆婆就知道,不用再向你家要庚帖去。”《儿女英雄传》第三九回:“正说着,这个人才跟进屋子,只听得噶喇一声就把个孩子养在裤裆里了。” 4、准噶尔盆地 zhǔngaěr pendi 新疆西北地区的一个盆地,是我国四大盆地之一 康熙字典【备考】【丑集】【口字部】噶 ·康熙笔画:16 ·部外笔画:13 《字汇补》古渴切,音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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