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GAP |
释义 | “良好农业规范(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简称GAP)”,是1997年欧洲零售商农产品工作组(EUREP)在零售商的倡导下提出了;2001年EUREP秘书处首次将EUREPGAP标准对外公开发布。EUREPGAP标准主要针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分别制定和执行各自的操作规范,鼓励减少农用化学品和药品的使用,关注动物福利、环境保护、工人的健康、安全和福利,保证初级农产品生产安全的一套规范体系。 生物化学名词(G蛋白调控因子 生长相关蛋白 GTP酶活化蛋白) 良好农业规范(基本信息 由来及历史 意义 现状 标准 管理办法) 安全隔离网闸(简介 安全隔离网闸的产生 GAP技术的基本原理 网闸的应用定位) 生物化学名词G蛋白调控因子G蛋白调控因子(GAP)为一种定位在细胞隔膜孔的蛋白调控因子,它通过激活GTP酶将与G蛋白结合的GTP水解为GDP(和磷酸),使G蛋白从活性状态转变为无活性状态。起荧光标记图像为: 生长相关蛋白生长相关蛋白(Growth-associated protein,GAP-43)是一种神经组织特异性磷酸蛋白质,与神经发育、轴突再生和突触可塑性关系密切。 GTP酶活化蛋白GAP:GTPase-activating protein,即GTP酶活化蛋白。一种含有SH2结构域,可与被活化受体的磷酸化酪氨酸残基结合的蛋白,它的功能是增强Ras蛋白的GTP酶活性,促进Ras蛋白从活化状态到失活的转变,从而与信号转导相关。 良好农业规范基本信息GAP是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 的缩写,中文意思是“良好农业规范”。从广义上讲,良好农业规范(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GAP)作为一种适用方法和体系,通过经济的、环境的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来保障食品安全和食品质量。它是以危害预防(HACCP)、良好卫生规范、可持续发展农业和持续改良农场体系为基础,避免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受到外来物质的严重污染和危害。该标准主要涉及大田作物种植、水果和蔬菜种植、畜禽养殖、牛羊养殖、奶牛养殖、生猪养殖、家禽养殖、畜禽公路运输等农业产业等。 GAP主要针对未加工和最简单加工(生的)出售给消费者和加工企业的大多数果蔬的种植、采收、清洗、摆放、包装和运输过程中常见的微生物的危害控制,其关注的是新鲜果蔬的生产和包装,但不限于农场,包含从农场到餐桌的整个食品链的所有步骤。 由来及历史2003年4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提出在中国食品链源头建立“良好农业规范”体系,并于2004年启动了ChinaGAP标准的编写和制定工作,ChinaGAP标准起草主要参照EUREPGAP标准的控制条款,并结合中国国情和法规要求编写而成,目前ChinaGAP标准为系列标准,包括:术语、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大田作物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水果和蔬菜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牛羊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奶牛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生猪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家禽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ChinaGAP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必将有力地推动中国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提升中国农产品的安全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ChinaGAP认证分为2个级别的认证:一级认证要求满足适用模块中所有适用的一级控制点要求,并且在所有适用模块(包括适用的基础模块)中,除果蔬类以外的产品应至少符合每个单个模块适用的二级控制点数量的90%的要求,对于果蔬类产品应至少符合所有适用模块中适用的二级控制点总数的90%的要求,所有产品均不设定三级控制点的最低符合百分比;二级认证要求所有产品应至少符合所有适用模块中适用的一级控制点总数的95%的要求,不设定二级控制点、三级控制点的最低符合百分比。 意义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GAP认证成为农产品进出口的一个重要条件,通过GAP认证的产品将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更强的竞争力。良好农业规范允许有条件合理使用化学合成物质即如何用药施肥,并且其认证在国际上得到广泛认可。因此,进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可以从操作层面上落实农业标准化,从而提高中国常规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获证农产品的出口。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与欧盟良好农业规范组织EUREPGAP签署了《技术合作备忘录》,积极推动中国GAP认证结果的国际互认,获得ChinaGAP一级认证认证证书可与EUREPGAP直接进行互认,对促进中国农产品扩大出口具有积极作用。 现状GAP自诞生以来一直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自2002年起,经过短短两年的时间,到2004年6月底,通过GAP认证的面积达到724.247公顷,是2003年底的1.9倍。目前,GAP认证已经被世界范围的61个国家的24,000多家农产品生产者所接受,而且现在更多的生产商正在加入此行列。 中国是世界第一大水果生产国,目前水果总产量已超过6000万吨,约占全球产量的14%左右,据检验检疫部门统计,中国每年欲出口的水果大约有100多万吨,然而真正能出口的只有一小部分。2002年,中国水果的出口量仅为16万吨,占世界水果出口总量的3%,且价格明显低于发达国家。随着欧洲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关注程度的增加,欧盟进口农产品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没有通过GAP认证的供货商将在欧洲市场上被淘汰出局,成为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牺牲品。目前中国已有数十家水果和蔬菜的出口企业通过了EUREPGAP认证。 标准2005年12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GB/T20014.1~2005《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并于2006年5月1日正式实施。2006年1月,国家认监委制定了《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2007年8月,为进一步完善中国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制度,推动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对促进中国综合农业生产能力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国家认监委对2006年1月发布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CNCA-N-004:2006)进行了修订,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GAP以科学为基础,其采取是自愿的,但FDA和USDA强烈建议鲜果蔬生产者采用。 GAP - short for Google AdWords Professional 谷歌关键词广告专家。 GAP是中药材生产质量规范的简称,是为确保中药材的质量而定。从生态环境、种植到栽培、采收到运输、包装,每一个环节都要处在严格的控制之下。 管理办法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第4号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良好农业规范国家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规范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活动,提高中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制定了《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现予以公告。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发布 目 次 1.目的和范围 2.认证依据 3.认证依据使用要求 4.认证申请人 5.认证级别 6.认证方式及要求 7.申请人/认证证书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8.认证程序 9.认证证书的保持 10.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使用 11.申诉和投诉 12.认证收费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规范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活动,提高中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本规则规定了获得和保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所应遵守的程序和要求。 1.2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认证机构开展作物、水果、蔬菜、肉牛、肉羊、奶牛、生猪和家禽生产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活动(水产品、花卉等另行规定)。 2. 认证依据 用于认证的良好农业规范系列国家标准为: GB/T 20014.1 良好农业规范 第1部分 术语 GB/T 20014.2 良好农业规范 第2部分 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3 良好农业规范 第3部分 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4 良好农业规范 第4部分 大田作物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5 良好农业规范 第5部分 水果和蔬菜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6 良好农业规范 第6部分 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7 良好农业规范 第7部分 牛羊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8 良好农业规范 第8部分 奶牛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9 良好农业规范 第9部分 生猪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10 良好农业规范 第10部分 家禽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3. 认证依据使用要求: 良好农业规范按种类(作物、果蔬、肉牛、肉羊、生猪、奶牛、家禽)和基础(农场基础、作物基础和畜禽基础)划分为种类模块和基础模块。种类模块明确申请认证的范围。在实施认证时,应将种类模块与基础模块配合使用——例如,对生猪模块的认证应当包含对农场基础、畜禽基础、生猪模块方面的审核;对奶牛模块认证审核时,对牛羊模块也应检查。 当作为认证依据的技术规范发生更新时,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及时通告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和认证机构。 4. 认证申请人 4.1 农业生产经营者; 4.2 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 5. 认证级别 5.1 一级认证要求 5.1.1 应符合适用模块中所有适用的一级控制点的要求; 5.1.2 所有适用模块(包括适用的基础模块,果蔬类例外)中,应至少符合每个单个模块适用的二级控制点数量的90%的要求;对果蔬类,应至少符合所有适用模块中适用的二级控制点总数的95%的要求。 5.1.3 不设定三级控制点的最低符合百分比。 5.1.4 二级控制点允许不符合百分比计算公式 每个模块(果蔬类例外)使用下列公式: {单个模块的二级控制点总数-单个模块不适用的二级控制点总数} ×10%=(单个模块允许不符合的二级控制点总数) 对果蔬模块,使用下列公式: {(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二级控制点的总数+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二级控制点的总数+果蔬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二级控制点的总数)-(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不适用的二级控制点总数+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不适用的二级控制点总数+果蔬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不适用的二级控制点总数)}×5%=(允许不符合的二级控制点总数) 5.2 二级认证要求 5.2.1应至少符合所有适用模块中适用的一级控制点总数的95%的要求。 5.2.2 不设定二级控制点、三级控制点的最低符合百分比。 5.2.3 一级控制点允许不符合百分比计算公式 {所有适用模块的一级控制点总数-所有适用模块不适用的一级控制点总数} ×5%=(允许不符合的一级控制点总数) 注1:认证依据的技术规范内被标记为“全部适用”的控制点,除非在各自适用的条款中特别指出,否则都必须经过审核和(或)检查,并且不能以“不适用”为由而免除审核和(或)检查。只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特许的例外可免除,这些例外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注2:不论申请一级认证还是二级认证,所有的控制点(包括一级、二级和三级控制点)都必须审核(或)检查。 6. 认证方式及要求 申请人可按照下列两种认证方式之一申请认证。 6.1 选项1:农业生产经营者认证 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申请一个或多个模块的认证。 6.1.1 农业生产经营者内部检查 6.1.1.1 应进行完整的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内部检查,在外部检查时必须将内部检查的记录提供给外部检查员进行审核。 6.1.1.2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部检查。 6.1.2 认证机构的外部检查 6.1.2.1 认证机构对已获认证农业生产经营者及其所有适用模块的场所,每年至少实施一次通知检查。 6.1.2.2 对在选项1之下的获证农业生产经营者,发证的认证机构每年至少按不低于10%的比例实施不通知检查。认证机构实施农场外部检查可以由检查员或者高级检查员来进行 (检查员和高级检查员要求见附件2)。 6.1.2.3认证机构应按照GB/T27065《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编制外部检查报告。 6.2 选项2: 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认证 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可以申请一个或多个模块的认证。 6.2.1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 6.2.1.1 应具有书面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保证所有的内部检查得以正确实施,还应建立追溯体系,能够区分认证和非认证产品,能够追溯到农业生产经营者或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的源头(附件4和 5)。 6.2.1.2集中管理: 所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成员必须按良好农业规范要求注册,并形成清单。所有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的成员和模块的生产场所必须在相同的经营、控制和规章制度下运行,即实行统一的管理、审核和生产经营评价。 6.2.1.3 协议期限: 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必须与其成员签订协议以开展认证,协议期限至少为一整年。 6.2.1.4内部审核程序: 应对在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内的所有成员实施内部审核,每年至少一次审核。 6.2.2 农业生产经营者内部检查: 6.2.2.1农业生产经营者应按照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内部检查,其记录可供内部或外部检查员在检查期间评估。 6.2.2.2 农业生产经营者每年至少按照检查表要求实施一次内部检查,并保留记录。 6.2.3 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内部检查: 6.2.3.1 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每年应对每个成员及其生产模块至少实施一次的内部检查,内部检查由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内具有资格的人员实施,或转包给外部检查员实施,但此时不同于认证时的外部检查员检查,不做认证决定。 6.2.3.2 每年的内部检查应按照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进行。 6.2.4 认证机构的外部检查 6.2.4.1在首次颁发证书之前,认证机构应对申请人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一次审核,以后每年复审一次,符合要求的予以换证。这种审核能表明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正确按照附件4的要求运行。 6.2.4.2复审每年一次,采取随机抽样进行检查,抽样数不能少于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成员数量的平方根。 6.2.4.3 对在选项2之下的获证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发证机构按不低于10%的比例实施不通知检查。检查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时的抽样规则见6.2.4.2。 6.2.4.4 认证机构应按GB/T27065《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编制外部检查报告。 6.2.4.5 附件5是关于选项2认证应遵守的附加指南。 7. 申请人/认证证书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7.1 申请人/认证证书持有人的义务 7.1.1 认证证书持有人必须对认证范围内认证产品与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以及本规则的符合性负责。 7.1.2 认证申请程序必须在认证机构对其实施首次检查或审核前完成。 7.1.3 申请人不能将一个模块一次在多个认证机构申请认证,或者一次为一个模块申请多个选项认证。 7.1.4 认证证书持有人有责任按认证机构要求向认证机构提供最新资料及相关数据,例如农场或生产面积变化、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成员变动。 7.1.5 申请人必须承诺遵守本规则所包含的要求。 7.1.6 申请人应保证其分包方必须遵守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此内容见8.4分包方。 7.1.7 申请人应保证对所申请认证的产品拥有所有权,对种植、养殖场所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 7.1.8 申请人必须向认证机构作出正式声明,说明其申请认证的产品所要进行交易或出口的国家/地区。 7.2 申请人/认证证书持有人的权利 7.2.1 申请人就申请认证服务内容和认证机构达成协议,其中必须包括认证机构的承诺。 7.2.2 认证机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14日内作出是否接受申请的决定,在初次认证审核或不符合项关闭后28天内做出认证决定。 7.2.3 申请人可以向一个认证机构按选项1申请认证一些模块,也可以向另一个认证机构按选项2申请认证另外一些模块。但是同一个模块不能按不同的选项申请认证。 7.2.4 认证证书持有人可以更换其认证机构,无论是由于认证证书持有人自愿的原因,或者是由于认证机构被取消资质的原因,只要认证机构有能力实施合适的评价活动,认证证书持有人就可以将一些模块向一个认证机构申请认证,另一些模块向另一个认证机构申请认证(参照附件6)。 7.2.5 保密条款:认证机构应把所有申请人提供的一切产品的详细资料、生产过程、评估报告及相关文件作为机密,未经申请人的书面许可,认证机构不得将申请人的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法律法规和本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8. 认证程序 8.1 申请 8.1.1 申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8.1.1.1 申请选项(1或2)、申请级别(一级或二级) 8.1.1.2 申请认证的模块/产品 8.1.1.3 身份(申请人名称、资质证明文件) 8.1.1.4 申请人的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网址 8.1.1.5 场所:包括农场位置、存栏数量、认证模块/产品的生产场所 8.1.1.6 商标:申请人在贸易中使用的产品商标 8.1.1.7 原注册号码(如有) 8.1.1.8 政府或其他官方行政许可文件(如有) 8.1.1.9 申请人同意公开的与认证有关的信息 8.1.1.10 对果蔬类,如果申请人声明不进行农产品处理时,则果蔬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中农产品处理条款规定的控制点可不适用。 8.1.1.11 对果蔬类,应声明申请认证的每种产品都按照要求进行监管;如果申请人声明进行处理的,应声名已处理的农产品是认证的还是非认证的(除非该处理作业不在认证范围之内)。 8.1.1.12 产品可能销售或出口的消费国家/地区的声明。 8.1.1.13 产品符合产品出口的消费国家/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声明和产品出口的消费国家/地区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申请认证产品相适用的最大农药残留量MRL法规)。 8.1.2 合同 申请人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后,应与认证机构签署认证合同。认证合同由认证机构制定,至少应涵盖以下内容: 8.1.2.1 合同签订双方的名称; 8.1.2.2 认证依据、认证选项、认证级别、认证模块/产品范围; 8.1.2.3 实施检查时间及检查细则; 8.1.2.4 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 8.1.2.5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1.2.6 保密原则; 8.1.2.7 合同有效期。 8.1.3 注册号 申请人与认证机构签署合同后,认证机构应授予申请人一个认证申请的注册号码。 注册号编码规则: ChinaGAP+空格+认证机构名称的字母缩写+空格+申请人的流水号码。 8.2 检查和审核程序 8.2.1 对于选项1、选项2的认证检查/审核在6.1、6.2中已经分别有详细介绍。 8.2.2 现场确认:作为审核活动的一部分,必须检查农场及其模块的生产场所。 8.2.3 检查和审核时间安排: 8.2.3.1 作物类检查:检查时至少有一种当季作物,使得认证机构确信任何认证的非当季作物的管理都能够符合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当季作物是指仍处在田间生长阶段、在田间尚未收获阶段或者收获后在储藏阶段的作物)。 8.2.3.2 果蔬类检查 第一次检查:要有采收日期之前三个月的记录。 第二次和其后的检查:现场必须至少有一种申请认证范围内的果蔬产品(指在田间、果园、仓库中,或是田间或果园里的农作物上还未采收的农产品)能使认证机构相信,任何其他当时未在种植的申请果蔬产品也符合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8.2.3.3 畜禽检查:在检查时申请认证模块的畜禽必须在饲养状态。在24个月期间内检查时间的确定,应考虑冬季和夏季的因素,在检查期间应对室内和室外生产进行一次核实。 8.2.3.4 在12个月的认证有效期内,认证机构可以选择在任何时间进行检查。 8.2.3.5 如果申请人仅仅认证了肉牛和肉羊以及奶牛模块,可每隔18个月周期检查一次;如果申请人还申请了其他模块,则检查的频率必须每12个月一次。 8.3 认证的批准 8.3.1 认证的批准:认证的批准是指签发认证证书。 8.3.2 认证的批准条件,即申请人必须满足本规则所有适用条款的要求。 8.3.3 认证证书由认证机构颁发,有效期为1年。 8.3.4 认证机构和申请人的认证合同期限最长为3年,到期后可续签或延长3年。 8.3.5 关于认证标志及认证证书内容和使用要求,见第10条款。 8.3.6当颁发或再次颁发认证证书时,证书上的颁证日期是认证机构审核农场时确定没有发现不符合项的审核日期;如果发现不符合项超过规定要求,则证书上的颁证日期是认证机构确定不符合项关闭达到规定要求的日期。 8.4 批准范围 8.4.1产品范围 8.4.1.1发放给获证申请人的证书内容包括获证的农场和声明的产品(见附件7)。 8.4.1.2对于选项2,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成员可以从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获取认证确认函,但是未经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同意不得使用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的认证证书。 8.4.2 场所范围 在获证农场中注册产品的所有种植/养殖区域及模块场所都必须符合良好农业规范的规定。 8.4.3生产范围 8.4.3.1不论产品在离开农场前所有权是否发生变化,生产范围应涵盖认证模块所有的生产过程,对作物至少覆盖到收获,对畜禽至少覆盖到运输装载点。 8.4.3.2对果蔬类,农业生产经营者或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已声明不进行下列收获后行为时(不包括那些为加工产品进行的活动),针对该农产品处置部分不再适用,认证范围可缩小。 收获后行为是指:存储、化学处理、整理、清洗,或任何其他行为。 8.4.3.3加工产品不在认证范围内。 8.5信息公开 8.5.1获证农业生产经营者或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的有关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 认证证书持有人应同意将以下信息向社会公开: (i)注册号 (ii)组织形式(农业生产经营者或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 (iii)认证技术规范名称及版本 (iv)认证选项 (v)生产国家、地区 (vi)认证范围;产品 (vii)认证机构名称 (viii)认证机构最近一次检查的日期 (ix)证书有效期 8.5.2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以书面形式承诺认证机构可以将以下信息提交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基本信息: (i)农业生产经营者或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的名称、地址、商号和电子邮箱。 (ii)证书状态,如部分或全部暂停、撤销。 (iii)当产品监管声明适用时,覆盖所有注册产品 其他自愿发布的信息: (iv) EAN UCC全球区域代码;政府或其他官方的农场注册信息。 (v)符合消费国家/地区法律法规声明。 (vi)对果蔬类:最后一次认证机构外部审核时符合GB/T 20014.2中4.4.4.1,4.4.4.2,和4.4.4.3的控制点的状态。 8.5.3农业生产经营者或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供的保密信息 为便于对认证情况进行统计和监管,证书持有人应同意认证机构将下列信息报送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对该信息保密: (i) 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范围内的每种作物的生产面积。 (ii) 检查员/审核员名字。 图2 认证流程图 8.6 分包方的控制 8.6.1 对于与其工作相适用的控制点,分包方必须接受同样的内部和外部检查。 8.6.2 申请人应使分包方了解并符合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8.6.3 申请人对分包的工作负责。 9 认证证书的保持 9.1 确认 9.1.1 认证机构每年必须对认证证书持有人以及相关认证范围内的产品重新确认。 9.1.2 认证机构每年必须按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检查和确认。 9.2 制裁 本条款适用于认证机构对认证证书持有人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对其成员的制裁。 制裁方式有: 告诫、暂停和撤销。 9.2.1 告诫 9.2.1.1 处罚 允许在一段时间内消除引起告诫的起因,在此之后如果告诫仍未解除,则立即予以完全暂停。 9.2.1.2 时限 所允许的纠正时间将由认证机构和认证证书持有人之间协商决定,最长纠正期限为从告诫之日起28天止。 9.2.2 暂停 9.2.2.1 处罚 在一段时期内,认证证书持有人将被禁止使用认证标志、证书或其他任何与良好农业规范有关的文件。 9.2.2.2 时限 暂停的持续时间将由认证机构决定,最长为6个月。暂停期满之后,如果暂停仍然没有解除,将撤销证书,并解除认证机构和认证证书持有人之间的合同。 9.2.2.3 暂停的解除 暂停将会持续到有证据证明引起暂停处罚的原因已经整改,由认证机构来完成一次预先通知的或不通知的确认审核或检查,符合要求后暂停才能解除。 9.2.2.4 暂停的类型 9.2.2.4.1 延期暂停:在允许纠正的期限内即28天,不会强制实行立即暂停。如果28天之后问题仍然没有纠正,则实施立即暂停。 9.2.2.4.2 立即暂停,可以是下列任意一项 9.2.2.4.2.1 部分暂停: 仅仅是被认证产品范围内的某一部分被暂停,被暂停产品将被禁止使用认证标志、证书或其他任何与良好农业规范有关的文件。 9.2.2.4.2.2 完全暂停: 对被认证产品范围内的所有产品暂停。 9.2.3 撤销 9.2.3.1 处罚 解除合同,全面禁止使用与良好农业规范相关的文件、证书、认证标志等。 9.2.3.2 时限 证书已被撤销的认证证书持有人,应在引起撤销的起因消除后,才能向认证机构提出再次认证申请。 9.3 不符合的处置 认证机构对认证证书持有人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对其成员应按照以下规定确定不符合,制定识别和处置不符合的相关程序。 9.3.1 一级控制点不符合 9.3.1.1 一级认证的一级控制点不符合 (1)如果认证机构发现并证实认证证书持有人出现一级控制点不符合,认证证书持有人也未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且未告知直接客户和认证机构,证书将立即完全暂停,最长期限为6个月。如果在以后的审核、检查中发现重复出现同样的问题,则证书会被撤销。 如果在一个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的一个成员发现一级控制点不符合,则认证机构必须进一步调查,增加取样数(最大为其成员总数平方根的4倍),以确定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不符合的严重性,从而确定是否需要对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暂停制裁,或是仅对该成员暂停制裁6个月。 (2)如果认证证书持有人在认证机构发现之前,告知直接客户和认证机构其不符合某一一级控制点,并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避免该不符合项的再次发生,这样证书应当被立即部分暂停,其程度由认证机构决定。立即部分暂停的程度可限定到某种产品(地块、温室、动物或批次)的可清楚识别的、可追踪的部分,同时农场应有清楚的、可识别的追踪(追溯)系统。 9.3.1.2 二级认证的一级控制点不符合 如果超过5%的适用一级控制点不符合,证书会被立即完全暂停。在最长期限为6个月内,认证机构必须确认纠正措施的有效性(通过现场访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核查进行),否则撤销证书,并解除合同。 9.3.2 二级控制点不符合(仅适用于一级认证) 9.3.2.1 延期暂停 对除果蔬类的所有范围:如果超过10%的适用二级控制点不符合,证书会被延期暂停。在需要时,最长28天内认证机构必须确认纠正措施的有效性(通过现场访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核查进行)。 对果蔬类:如果超过5%的适用二级控制点不符合,证书会被延期暂停。在需要时,最长28天内认证机构必须确认纠正措施的有效性(通过现场访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核查进行)。 9.3.3 合同性不符合 9.3.3.1 次要条款的合同性不符合 当认证机构和认证证书持有人的合同的次要条款出现不符合时,将对其进行告诫。允许的纠正时间由认证机构和认证证书持有人商议决定。认证机构将要求其提交书面的证明作为已符合的证据。最长的纠正期限为28 天。 9.3.3.2 技术合同性不符合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认证机构和认证证书持有人之间的合同中签订的协议出现不符合,或发现对认证证书持有人产生生产性技术疑问的任何问题,将导致立即完全暂停。 当认证证书持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满足先前的告诫提出的要求、未按合同约定付款、认证证书持有人未按认证机构传达的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认证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最新要求进行修正、变更或调整时,将立即完全暂停。 9.3.3.3 主要条款的合同性不符合 当因未履行认证机构和认证申请人签订的合同中的双方协定而出现的不符合,这种不符合客观表现为认证证书持有人相关方面的管理不善,则合同解除。 9.3.3.4认证证书持有人破产或者农场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关系发生改变则合同解除。 10. 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使用 10.1 认证证书应包括以下信息: 10.1.1 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标志 10.1.2 签发证书的认证机构名称和认证机构的标识 10.1.3 认可该认证机构的认可机构的名称和/或标识(如果获得认可) 10.1.4 认证证书持有人的名称和地址 10.1.5 农场名称和地址。如果获证的是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应在证书的附件中列出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的所有成员/农场场所名称和地址。 10.1.6 认证选项、认证级别 10.1.7 注册号 10.1.8 证书号 10.1.9 认证产品范围 10.1.10 对果蔬类如未经处理,应声明 10.1.11 认证依据的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名称及版本号 10.1.12 发证时间 10.1.13 证书有效期 10.2 认证标志式样 一级认证标志 二级认证标志 色标 10.3 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使用 10.3.1 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使用应符合《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63号令)的规定。 10.3.2 申请人在获得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后可以在非零售产品的包装、产品宣传材料、商务活动中使用认证标志(作物、果蔬类认证产品可以在零售包装上使用认证标志)。认证标志使用时可以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允许变形、变色;在使用认证标志时,必须在认证标志下标注注册号。 10.3.3 认证证书持有人应对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和展示进行有效的控制。 10.3.4 认证证书持有人不得利用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混淆认证产品与非认证产品误导公众。 11. 申诉和投诉 11.1 申请人如对认证机构的认证决定有异议,可在10个工作日内向认证机构申诉,认证机构自收到申诉之日起,应在30日内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申诉人。申请人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诉。 11.2 申请人认为认证机构行为严重侵害了自身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诉。 12. 认证收费 按照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产品认证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收取。 GAP验厂清单工厂事务记录 营业执照 当地最低工资文件 工厂鸟瞰图 工厂政策(须张贴于工厂及宿舍区) 厂规/宿舍守则/奖惩制度/警告信 意见反映或投诉机制 工资制度 假期制度(有薪年假及产假) 员工/管理手册(如适用) 员工事务记录 工人入厂记录(花名册)及 工人签名、厂方签名及盖章 会计人员审核后签名 附入厂日期、清晰身份证复印 16-18岁未成年人名单/未成年工人体检证及劳动局登记 劳动合同(员工及厂方各持有一份) 购买社会/工伤保险记录 最近半年保险单收据 保险花名册(如有更新) 员工工资及考勤记录 工资记录(最近三个月) 工资条(个别工资明细表) 工卡/考勤记录(最近三个月) 工人请假单(申请日期及请假时段) 离职记录(最近三个月) 离职申请书、旧有入厂记录及合同 最后发放的工资记录 工资代领授权书(如适用) 安全及健康记录 工场/宿舍火警疏散演习记录 疏散演习相片 消防设备培训记录 消防设备检查记录 消防设备清单/设备分布平面图 工伤意外记录(检讨报告) 员工急救培训记录(附有训练内容及相片/训练人资历/急救证书) 个人防护用品及职业安全培训记录 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化学品安全管理 工厂使用化学品之清单 全套化学品安全资料表(MSDS) 化学品存量及收货记录 空气监测报告――车间(如适用) 职业安全小组人员名单(如适用) 锅炉安全 锅炉年检证书(如适用) 报告书――静缸、运行 锅炉操作者上岗证 环保记录 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如适用) 废水检验报告 当地污染物排放标准 卫生记录 饭堂/厨房(卫生许可证) 厨房工作人员体检证 (厂方发出之文件需注明厂名) 安全隔离网闸简介gap源于英文的"air gap",gap技术是一种通过专用硬件使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网络在不连通的情况下,实现安全数据传输和资源共享的技术。gap中文名字叫做安全隔离网闸,它采用独特的硬件设计,能够显著地提高内部用户网络的安全强度。 安全隔离网闸的产生网闸的产生,最早是出现在美国、以色列等国的军方,用以解决涉密网络与公共网络连接时的安全问题。 随着电子政务在中国的蓬勃发展,政府部门的高安全网络和其他低安全网络之间进行数据交换的需求日益明显,处于国家安全考虑,政府部门一般倾向于使用国内安全厂商的安全产品,种种因素促使了网闸在中国的产生。 中国第一款安全隔离网闸产生于2000年,现在已经广泛应用于政府、金融、交通、能源等行业。 GAP技术的基本原理切断网络之间的通用协议连接;将数据包进行分解或重组为静态数据;对静态数据进行安全审查,包括网络协议检查和代码扫描等;确认后的安全数据流入内部单元;内部用户通过严格的身份认证机制获取所需数据。 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一般由三部分构成:内网处理单元、外网处理单元和专用隔离硬件交换单元。系统中的内网处理单元连接内部网,外网处理单元连接外部网,专用隔离硬件交换单元在任一时刻点仅连接内网处理单元或外网处理单元,与两者间的连接受硬件电路控制高速切换。这种独特设计保证了专用隔离硬件交换单元在任一时刻仅连通内部网或者外部网,既满足了内部网与外部网网络物理隔离的要求,又能实现数据的动态交换。S-gap系统的嵌入式软件系统里内置了协议分析引擎、内容安全引擎和病毒查杀引擎等多种安全机制,可以根据用户需求实现复杂的安全策略。S-gap系统可以广泛应用于银行、政府等部门的内部网络访问外部网络,也可用于内部网的不同信任域间的信息交互。 网闸的应用定位1)涉密网与非涉密网之间; 2)局域网与互联网之间(内网与外网之间),有些局域网络,特别是政府办公网络,涉及政府敏感信息,有时需要与互联网在物理上断开,用物理隔离网闸是一个常用的办法。 3)办公网与业务网之间,由于办公网络与业务网络的信息敏感程度不同,例如,银行的办公网络和银行业务网络就是很典型的信息敏感程度不同的两类网络。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办公网络有时需要与业务网络交换信息。为解决业务网络的安全,比较好的办法就是在办公网与业务网之间使用物理隔离网闸,实现两类网络的物理隔离。 4)电子政务的内网与专网之间,在电子政务系统建设中要求政府内网与外网之间用逻辑隔离,在政府专网与内网之间用物理隔离。现常用的方法是用物理隔离网闸来实现。 5)业务网与互联网之间,电子商务网络一边连接着业务网络服务器,一边通过互联网连接着广大民众。为了保障业务网络服务器的安全,在业务网络与互联网之间应实现物理隔离。 通用访问配置文件通用访问配置文件(Generic Access Profile, GAP),该Profile保证不同的Bluetooth产品可以互相发现对方并建立连接。 (GAP)定义了蓝牙设备如何发现和建立与其他设备的安全(或不安全)连接。它处理一些一般模式的业务(如询问、命名和搜索)和一些安全性问题(如担保),同时还处理一些有关连接的业务(如链路建立、信道和连接建立)。GAP规定的是一些一般性的运行任务。因此,它具有强制性,并作为所有其它蓝牙应用规范的基础。 GAP是所有其他配置文件的基础,它定义了在蓝牙设备间建立基带链路的通用方法.除此之外,GAP还定义了下列内容: ①:必须在所有蓝牙设备中实施的功能 ②:发现和链接设备的通用步骤 ③:基本用户界面术语. GAP确保了应用程序和设备间的高度互操作性,还允许开发人员利用现有的定义更加容易地定义新的配置文件。GAP处理未连接的两个设备间的发现和建立连接过程.。此配置文件定义了一些通用的操作,这些操作可供引用GAP的配置文件,以及实施多个配置文件的设备使用。GAP确保了两个蓝牙设备可通过蓝牙技术交换信息,以发现彼此支持的应用程序。不符合任何其他蓝牙配置文件的蓝牙设备必须与GAP符合以确保基本的互操作性和共存。 谷歌认证GAP(Google Adwords Professional)认证(谷歌关键字广告专家认证)。 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都可以通过加入 Google AdWords 认证计划来彰显在 AdWords 广告方面的专业水准。它是一个全球认可的认证,表明您掌握了各种最新 AdWords 工具知识以及相关最佳做法。 美国服装公司简介GAP(盖普)是美国最大的服装公司之一。1969年创建时,只有屈指可数的几名员工。而现在,它是拥有五个品牌(GAP、Banana Republic、Old Navy、Piperlime、Athleta )、3200多家连锁店、年收入超过130亿美元、员工16.5万人的跨国公司。在说McFashion的时候,很难回避GAP。这个一度在全世界风靡一时的平价时装品牌,当年与很多明星联系在一起,比如莎朗·斯通穿着它去参加奥斯卡颁奖晚会;而另外一个让该品牌如此出名的竟然是莱温斯基、那件著名的蓝裙子,也是GAP的。 每一个美国人或加拿大人的衣橱里,无论他或她贫穷或是富有,都绝对会拥有一件以上的GAP服装。现在,它的专卖店早已在全世界遍地开花,超过2600家海外专卖店,让世界上各个角落的年轻人都可以穿着印有GAP三个字母的经典套头t恤招摇过市。但GAP早已是一个全世界最知名也最具影响力的大众休闲装品牌,它是一个代表着同样休闲简约文化的大型服装集团。 由 Donald 和 Doris Fisher 在1969年,成立于加州旧金山的 GAP,从在创业初期的一个小店和几个员工到今天成为美国最大的服装集团之一,拥有 三个品牌(Gap,Banana Republic 和 Old Navy ),4250个店面和 165,000个员工。GAP 集团 无疑是美国服装业中最引人注目的企业之一。 品牌故事 GAP曾用中文名:“盖普”,品牌2010年10月正式入主中国,更名为“盖璞”。盖璞 (Gap) 诞生于美国加州,盖璞 (Gap) 品牌服饰带给人们的是一种休闲的气质,让无拘无束的美国青年能够尽情的享受自然、舒适的生活。 1969年,盖璞 (Gap) 的创始人当·费雪 (Don Fisher) 正在美国加州的一家时装店里,挑选适合自己的牛仔裤,可是选来选去都找不到一条合适的。在这种动力的驱使下,当·费雪 (Don Fisher) 创造了这一美国历史性品牌——盖璞(Gap) 。 盖璞(Gap) 的第一家店,采用的是牛仔裤和录音带并肩销售的方式,可是结果并不理想。很多人感兴趣的只是录音带,至于牛仔裤,由于它的耐磨、耐穿性,人们都会不约而同的选择当时比较有名气的牛仔品牌大亨Levi's。于是,近4吨的盖璞(Gap) 牛仔裤只能以进价出售。直到盖璞(Gap) 第二家店开张时,当·费雪 (Don Fisher) 将重点转向年轻人,着重强调一种年轻化的购物氛围,所销售的商品也只包括休闲服装,比如圆领T恤、短而精干的纯棉质上衣、牛仔裤等。这种全新的销售方式,使得盖璞(Gap) 很快在美国本土小有名气。 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盖璞(Gap) 发展迅速,盖璞(Gap) 旗下的品牌包括:Gap、Old Navy、Banana Republic(1983年被GAP收购)、Piperlime和Athleta,产品系列则从最初的牛仔扩展到女装(GAP Women)、男装(GAP Men)、各种配饰、童装(Gap Kids)、孕妇装(GapMaternity)、宝宝装 (babyGap) ,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占领了美国休闲品牌市场,并得到了美国及海外的认可。目前盖璞(Gap) 在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拥有超过3100间品牌直营专卖店。 盖璞“1969经典牛仔系列”(GAP 1969 Premium Jeans),是2009年盖璞(Gap) 40周年之际推出的旗舰牛仔裤系列,用最先锋的设计理念传承盖璞(Gap) 的品牌精神。盖璞“1969经典牛仔系列”(GAP 1969 Premium Jeans) 系列的产品极其贴身、做工精良,并注重面料细节。正如品牌创始人Don和Doris Fisher在创业之初所秉持的理念:让人们可以方便地找到一条真正合身的牛仔裤。这个理念盖璞(Gap) 坚持40年未变,盖璞(Gap) 设计总监帕特里克·罗宾逊 (Patrick Robinson) 说:“对于GAP而言,设计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合身、合身、再合身。我们致力于设计的是你曾穿过的最合身的牛仔裤。顾客走进Gap全球的任何一家门店,都能找到最适合他们个性和体型的牛仔裤。” 同时,盖璞“1969经典牛仔系列”(GAP 1969 Premium Jeans) 完美合身的设计也延伸到了GAP的儿童和婴儿服饰系列。2010年年初,GAP进一步推出了盖璞“1969经典牛仔系列”(GAP1969 Premium Jeans) 为GapKids设计的儿童款式。新的“GapKids 1960”系列通过采用舒适耐穿和多样化的Denim面料,提供了多种款式、剪裁和水洗痕设计的牛仔裤。2010年秋冬,GAP 1969系列大胆运用印花图案、漂白工艺,以硬朗的剪裁和有趣的细部处理打造更加个性张扬的牛仔装扮。 盖璞(Gap) 2010年上半年高调宣布将全面进军中国市场,盖璞(Gap) 首批四家旗舰店分别设立于上海和北京。盖璞(Gap) 上海两家门店于2010年11月开业,分别位于南京西路的中创大厦、淮海中路的香港广场,面积分别为1796平方米和1140平方米。盖璞(Gap) 中国官方网站也同步推出在线购买。 特色以价格合理式样简单的休闲服装为标志GAP服饰,深受美国大众的喜爱,一到节假日 ,GAP 店里总是人群川流不息。GAP 的服饰可以代表美国普通年轻人的时尚,简洁、大方、休闲,值得一提的是它的裤装,试样比较适合大众,简单但又有流行的细节,而且由于它经常的促销 discount,因此您经常就可以不超过$30 的价格买到质量不错的裤子,而且 GAP T恤 也因为 它的$15 (after discount) 左右的 价格和不错的式样和面料而深受学生一族的喜爱。 1986年成立的GAP Kid 的儿童服饰也是受到有小孩的家长的欢迎。它的不少儿童服装比起专门的儿童品牌,如 Carters 等更多了一点"小大人"的感觉,比较有个性。1990年 Baby Gap 也加入了 Gap 的家族, 同样为美国的婴儿服饰市场开辟了一片天地。 很多喜欢GAP 的人们是由于其的方便性, 您可以在一个店里买到全家人的服装。 在1997和1998年,GAP,Gap Kids 和 Gap Baby 都分别开辟了网上的销售店,使人们有了更方便的选择。 2001年,在满分为 5 星的评估中,GAP 被消费者选为 4 星级优秀企业,可见其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 中国市场美国第一大零售品牌GAP终于进驻北京,首家店铺朝阳大悦城店于11月7日正式露面。记者亲临GAP店铺看到,虽然GAP并未对朝阳大悦城店11月7日的开业进行大肆宣传,但当天人气依然相当火爆,还吸引了不少外国消费者慕名而来!记者询问GAP店员了解到,11月7日第一天开业的营业额就相当喜人,看来GAP品牌的带动力相当强势! 据称,全国首家旗舰店就落位与北京朝阳大悦城,另外还将在新东安APM开设第二家店。记者11月7日探店了解到,GAP中国的款式均与日本款相同,非常适合亚洲人的身材,无论是色彩还是款式,国际时尚感十足!价格方面,童装99元起,成人装大概在200元以上,与H&M、ZARA等快速消费品牌的价格基本相同。看来,北京时尚潮流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而最终受益者肯定是普通消费者。 目前开设的店铺北京(5家)、天津(2家)、上海(7家)、香港(1家)、杭州(1家)、武汉(1家)、重庆(1家)。 Gap目前拥有200家特许经营店,分布在亚洲、欧洲、拉美、中东、澳洲和非洲的27个国家。Gap计划在2014年之前将其特许经营店数量增至400家。 日本时尚公司历史来源盖普公司于1987年创建于日本,gap是法文|group avat-premiere|的简称(中文音译为盖普)意思为时尚先锋集团。盖普团队每年两次对纽约、伦敦、米兰、巴黎、马德里、东京、巴塞多纳、圣保罗等城市举行的顶级品牌时装发布会进行现场取材报道,通过图文并茂的信息向全球读者传递下季时尚流行趋势、市场走向等潮流源头资讯。 日本盖普公司于1987年开始和意大利盖普、法国盖普共同创立「gap」系列刊物。先后出版19册以gap为品牌的系列服装杂志,在全球服装行业中有重要的影响力,是设计师必看的服装工具书。 Gap.JAPAN于2010年3月在上海成立gap.CHINA。 简介gap.CHINA是全球时尚文化研究和传播机构,致力推动中国服装的全球化发展。于2011年在上海建立盖普流行趋势研发中心,集合国内外知名设计师和名校智库。致力于开发中国元素推广国际市场,分析中国服装市场的发展趋势。 同期在法国、意大利、日本和中国两岸三地共同设立盖普华人设计联盟。致力于全球华人交流,团结华人在纺织服装行业的合作力。 gapChina是盖普公司为全球华人打造第一个正版华语服装资讯网站。其网站内容均为合法正版涵盖:时装秀场、服装市场、人才市场、原料工厂等基础信息,还定期发表各类趋势报告、市场零售研究报告、行业供应信息和人才培训资讯。 合作伙伴盖普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与多家优质服装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如:波司登服饰有限公司、贝拉维拉服饰有限公司、浙江佰丽源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格莱美服装有限公司、上海服装研究所(凌雅丽)、伊都锦纺织有限公司、浙江理工大学、东华大学等企事业单位,且全球超过5万个长期合作企业。 公司目标gap.CHINA整合国际多方渠道,共享全球行业资源,建设国际企业之间合作供应平台。将中国纺织服装供应信息向盖普全球企业客户推荐,并竭力为双方服务。 希望和中国纺织服装企业共同发展,为双方合作开启一扇希望之窗。全力为中国纺织服装企业开拓海内外市场做好服务,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影响力。 公司历史1987.05 日本企画公司成立,同时与意大利盖普 、法国盖普共同创立「 gap」系列刊物 1987.08 株式会社日本盖普成立,获得对世界时装展览出版的权利 1987.09 米兰办事处设立 1988.04 季刊杂志「 PRET-A-PORTER COLLECTIONS 」创刊 1988.06 巴黎办事处设立 1989.02 季刊杂志「 HAUTE COUTURE COLLECTIONS 」创刊 1989.03 季刊杂志「 MEN'S COLLECTIONS 」创刊 1990.05 季刊杂志「FASHION SHOW」创刊 1990.12 季刊杂志「TRNED VISUAL MAP」创刊 1994.11 季刊杂志「gap PRESS」创刊 1995.11 设计师10年史发刊 第1卷「Chanel」 《香奈儿》 第2卷「Yves Saint-Lauren」《伊夫?圣罗兰》 第3卷「Christian Dior」 《克里斯汀? 迪奥》 第4卷「Giorgio Armani」 《乔治? 阿玛尼》 1999.01 季刊杂志「gapD」创刊 1999.02 季刊杂志「gap PRESS HAUTE COUTURE」创刊 1999.03 季刊杂志「MEN'S TREND VISUAL MAP」创刊 2002.08 季刊杂志「gap PRESS MEN'S」创刊 2010.03 Gap.JAPAN在上海成立gap.CHINA 中国咨询公司基本概述盖普咨询公司是一家旨在推广和教育精益思想和方法,帮助企业实践精益转型的咨询型组织。与世界多个国家的的同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依托公司的国际化本土团队,同时借助国际专家的力量,我们在图书、培训、咨询、峰会、海外企业考察等多方面为您提供知识学习、技能传授、项目实施、企业精益转型等全方位多层次的精益服务。 经过实践的积累,我们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服务模式。我们的服务理念更强调“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的理念,强调帮助企业完成自身“造血”功能的完善——通过我们的各项服务,为企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不仅要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更注重知识和技能的转移,为企业培养自身的核心精益团队。我们愿与您结为长期合作伙伴,共同成长。 公司目的推广和教育精益思想及方法。协助企业建立精益团队,进行精益转型 提供一个平台,转移知识,与企业界分享经验 研讨如何将精益思想融入中国的制造文化,探索一条最适用于中国的精益之道 特点优势√ 全球的精益网络,协助中国企业与国际接轨 √ 一支具有丰富国际经验的中国精益团队 √ 提供书籍、培训、咨询、峰会等多层次的精益服务 √ 强调在现场用“授人以渔”的方法实地推行精益改善 √ 协助企业建立精益核心团队,推动改革 服务项目√ 公开培训课程——面向各个行业 √ 精益入场培训——依照不同客户的需要和行业环境,为企业度身定制 √ “培训培训师”计划——协助企业培养精益人才 √ 精益咨询——协助企业实施精益改革 √ 企业会员俱乐部——为您提供专享的精益知识、信息及交流机会 √ 精益沙龙——互动的学习平台,让大家认识更多的同行 √ 精益高峰论坛——带来全球最新的精益理念,学习成功企业的案例 √ 丰田系精益企业海外研修考察——体验原汁原味的精益震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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