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福建信息学院乒乓球协会 |
释义 | 简介院乒乓球协会正式成立于2006年5月13日,由赵文惠、林瑛、肖伟珉等组织人员共同创建;并得到院团委、院学生会、院社团部及各系乒协的大力支持。 三年来,协会有所继承有所革新,始终遵循“重在参与、利于管理、全面提高”的原则。协会规章制度齐全,组织机构整,在历届会长的带领下,正常展开各项工作,顺利举行委员会换届选举,连续两届被评为学院“十佳社团”。 院乒协最高权力机构属常务委员会,协会重大事宜须通过常务委员会审核才能执行。委员属协会最高荣誉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投票决策权,提名会长候选人,直接参与协会管理等权利,常务委员会选举产生委员长,指导和监督会长及其各职能部门主管管理协会各项事务。委员会授权会长全权处理协会各项日常事务,会长及其组织机构成员及时向委员会上报工作计划书、各项完成工作报告书,并接受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与指导。 为便于协会管理,崇尚民主,全面发展,对会长职务的规定如下:由常务会员会选举产生;在协会内部,不兼委员长;协会外,不兼其他部门重要负责人(学生会部长等);保持每年换届一次。 常务委员会设置:委员长、副委员长兼会长、副委员长、纪委、常委。 院乒协组织机构:会长、精英队、秘书部、常务工作部、赛程策划部、各系乒协、训练组、外联组、宣传组。 常务委员会为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从第二届组织机构开始配置常务委员会(即为第一届),委员为协会最高荣誉会员。协会的日常工作由会长及其组织机构成员全权负责。(现协会管理机构为第四届)。 组织机构总则常务委员会是协会最高权力机构,协会重大事项的开展须通过常务委员会的审批,常务委员大会选举产生委员长、会长、副委员长、纪检委员。委员会授权会长全权处理协会各项日常事务,会长及时向委员会上报工作计划书、各项完成工作报告书,并接受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与指导。 一、遵守学院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乒乓球协会管理规定》、《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乒乓球协会章程》、《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乒乓球协会常务委员会总则》、《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乒乓球协会常务委员会的重大意义》和《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乒乓球协会委员资格评定条例》的相关规定。 二、坚持常务委员会的领导,坚决拥护以会长为中心的总部机构的领导。 三、常务委员会每年换届选举一次,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长,由新任委员长 主持委员会选举产生新一任会长,由新任会长直接任命新一届各职能部门主管。 四、委员长指导和监督会长及其职能部门主管管理协会日常事务。 五、会长可直接任命和罢免副会长、精英队长、秘书长、常务工作部长、裁判长,须报请常务委员会审核通过,方可生效。 六、副会长兼任分校区总负责人(分校区总负责人由所在校区较出色系乒协会长担任),代理会长全权处理分校区各项日常事务。 七、精英队长、秘书长、常务工作部长、裁判长及各系乒协会长属同级别管理人员。 八、精英队、秘书处、常务工作部和赛程策划部同属院乒协总部同级别管理机构,各自执行任务,不得相互干预内部事务,可协同执行任务。 九、各系乒协会长由各系社团部任命或选举产生。 十、精英队分男女精英队,各设队长一名。 十一、秘书部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一名,干事若干名。 十二、常务工作部设部长、副部长各一名,干事若干名。 十三、常务工作部主管校区常务工作组、训练组、宣传组、后勤组,各组设组长一名。 十四、裁判长主管赛程策划部,负责策划和组织各项乒乓球活动,制定年度赛事计划,比赛规则,培训裁判人员,讲解裁判规则和赛程安排。 十五、各校区设常务工作组,由校区总负责人直接领导。整理所在校区一切有关事务。主要负责完成协会下达的任务,执行协会的有关规定。根据所在校区的情况适当开展各种乒乓球类活动。 十六、各部门将工作情况上报主管部门,交由秘书处存档。 十七、协会主要工作人员:委员长、会长、副委员长、委员、副会长、秘书长、常务工作部长、校区总负责人、训练组长、外联组长、宣传组长、校区常务工作组长、各系乒乓球协会长等,根据其过去一年的表现,经秘书部考核通过者,给予颁发协会组织机构认可证书(以作证明、留念,证书体现院乒乓球协会、年份、系、姓名、所任职务,同时期会长签名,加盖协会章)。 十八、秘书处招收会员须向会长递交招收计划书(须注明招收方式、时间、人数等),待批准后,全权负责招收工作,招收完毕后交由会长签字认可(盖章)。 十九、秘书处保管经费(但不能擅自使用经费),其它各部门申请经费,须通过会长签字确认,秘书处公开经费数额,保管好凭据,并做好登记工作。 二十、协会秘书处对违反协会有关规定的会员做出评议(警告、批评、处分、开除会籍等),经会长同意生效。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