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冯春余 |
释义 | 1926出生于:江苏常州:金坛市,出生于地主家庭,三岁失去父亲,由母亲抚养长大.从小刻苦读书,1950年9月从华东人民革命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安徽滁州,先在来安县半塔区长山乡栗树村负责土改工作,1951年调入天长,分配在汊涧土改法庭任书记员。土改完成后,被天长市(县)法院留任书记员、审判员。1958年夏,因冤案被判刑,后取保就医与妻子一道返乡务农。1978年其冤案彻底平反恢复公职,并任助理审判员,因为工作认真,成绩突出,曾荣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直到1989年退休。1995年到合肥定居。 2000年3月,冯春余做通家人的思想工作,到合肥市公证处办了公证,从而成为当年第一位志愿捐献遗体者。安徽医科大学第一人。与此同时,冯老还写信向100多名一审被判处死刑的人发出了“劝捐信”,动员他们死后捐出遗体。 2000年4月以后,他每天一手拿铲、一手拎包,穿梭于合肥市大街小巷,见到小广告就及时铲除,见到各类办证号码就立即登记下来,见到制“癣”者就上前制止。据统计,7年来老人已义务铲除“牛皮癣”110斤,约22万张。张,登记制“癣”者通讯号码2300多个,他把这项工作当作是自己的事业,决定坚持到他走不动为止. 冯春余老人“退而不休、有所追求”,热爱公益事业,坚持每天义务铲除“牛皮癣”。 2006年6月27日下午,他面对鲜红的党旗,举起自己的右手庄严宣誓。经市直机关党工委认真研究,他被批准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他的事迹被全国各大新闻传媒争相报道. 老人特殊的贡献使他先后荣获安徽省十佳好人、合肥市精神文明十佳人物等称号。 安徽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金龙同志在市容环卫简报72期《退而不休,有所追求,八旬老人冯春余6年义务铲“癣”85斤》上饱含深情地批示:“请代向冯春余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爱护城市,人人有份。” 市市容局希望全体干部职工向冯春余老人学习,以饱含对党和人民、对合肥的热爱之情,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强烈的岗位责任感,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要始终保持一流的工作标准,进一步树立务实求真的工作作风,坚持不懈地做好各项管理和执法工作;要尊重和保护群众的参与热情,善于发动群众、引导群众、依靠群众,共同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共建美好家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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