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丰县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丰县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14日,现有干部职工124人,内设7个科室,下辖8个征管分局和稽查局,主要担负地方税收及各项基(资)金、社保费的任务。 丰县地方税务局通过了“江苏省文明行业”验收,连年被评为徐州市“文明单位”;被省市命名为首批“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连续两年在全县民主评议机关作风活动中名列第一;纳税服务中心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巾帼文明岗、省级青年文明号、徐州市文明单位,一分局连续六年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其他分局、稽查局被评为市地税系统文明单位;系统内先后涌现了徐州地税“十佳税干”、“徐州市劳动模范”、“江苏省先进工作者”、“徐州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先进个人。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2、负责组织本区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项地方税收收入任务。 3、负责本区地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基金、费等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4、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严密、有效的地方税收征收体系,强化地方税收执法监督。 5、监督检查本区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监督检查纳税人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情况。 6、管理、指导和协调本区地方税收稽查工作;负责本区地税系统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7、开展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研究税收政策,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务咨询。 8、管理本区地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负责本区各级地税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公务员制度实施。 9、负责本区地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 10、负责本区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税务信息系统。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徐州市丰县地方税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税政法规股、规划财务股、征管和科技发展股、数据管理股、人事教育股。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保卫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税收理论及内部研究性资料的采编管理工作;承担本级的后勤服务、实物资产管理、基建等其他行政事务。 2、税政法规股 负责地方税种及基金、费的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贯彻落实各税种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拟订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地方税收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 3、规划财务股 负责编制本地区地税收入中长期规划,编制、分配年度税收、基金(费)计划;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承担税收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负责税款缴、退库工作;承担本地区财务、经费、着装和资产的账务管理工作。 4、征管和科技发展股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协调综合治税工作;指导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统筹协调税收状况监控分析,承办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大企业的税收管理;拟订并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方案。 5、数据管理股 牵头制定税收数据管理办法;承担数据质量管理,涉税数据信息的采集、加工、分析、提供、推送等工作。承担对涉税信息应用状况的测评和跟踪反馈工作。提供计算机硬件设备、网络、系统软件及工具软件等技术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承担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6、人事教育股 管理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干部学历教育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系统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基层建设等工作。 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的机构 另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的机构。 1、监察室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地税系统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办理检举揭发税务工作人员违反税收法令、政策、制度、规定的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查处行政违法违纪案件;加强系统内的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定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负责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2、机关党总支 负责总支系统党务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总支范围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直属机构徐州市丰县地方税务局设置2个直属行政机构,即:徐州市丰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徐州市丰县地方税务局征收局(统一称为徐州市丰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徐州市丰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职责范围:拟定税务稽查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全县征管对象执行地方税收政策、法规及制度情况;承担全县地税稽查工作;组织落实涉及地方税收的各种专项检查工作;办理有关人民来信、来访举报的税务案件。 派出机构1、徐州市丰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征收局) 职责范围:设立征收局,称为第一税务分局,承担地方税收、基金(费)的征收工作;承担纳税人申请提交的限时办结类事项受理和当场办结类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管理12366和地税网站等纳税服务平台和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辅导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和税收法律救济(不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组织实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购销等环节中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理。 2、徐州市丰县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收风险评估分局) 职责范围:设立税收风险评估分局,称为第二税务分局,负责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包括牵头建立和维护分行业、分税种、分行为的评估指标和模型,按户归集纳税人税收风险,制定、维护税收风险检索规则,确定纳税人税收风险等级,并推送给相关机构或岗位。 3、徐州市丰县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重点税源管理分局) 职责范围:负责县区范围内重点税源户的管理。县区重点税源管理分局的征管范围:县本级企业;金融保险证劵企业;房地产、建筑企业;辖区内规模以上其他企业。负责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 4、徐州市丰县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一般税源管理分局) 职责范围:负责除城区重点税源管理分局以外,城区设立一个一般税源管理分局,称为第四税务分局,管辖范围为城区、开发区(凤城镇)、孙楼镇、常店镇除重点税源管理分局管辖之外的纳税人。除纳入重点税源分局管理外的“三资”企业,实行按行政区域属地管理。 5、徐州市丰县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一般税源管理分局) 职责范围:负责宋楼镇、大沙河镇除重点税源管理分局管理以外一般税源的管理。 6、徐州市丰县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一般税源管理分局) 职责范围:负责华山镇、梁寨镇、范楼镇范围内除重点税源管理分局管理以外一般税源的管理。 7、徐州市丰县地方税务局第七税务分局(一般税源管理分局) 职责范围:负责赵庄镇、王沟镇、首羡镇范围内除重点税源管理分局管理以外一般税源的管理。 8、徐州市丰县地方税务局第八税务分局(一般税源管理分局) 职责范围:负责欢口镇、师寨镇、顺河镇范围内除重点税源管理分局管理以外一般税源的管理。 领导信息牟森: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侧重队伍建设、计划财务及各项工作的查办督办,分管办公室,联系三分局的工作。 蒋超: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事教育股、党总支、征管和科技发展股、数据管理股,联系二分局、五分局、六分局的工作。 李志伟: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税政法规股,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工作,协管办公室;联系一分局、七分局的工作。 满素芬: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分管规划财务股、监察室、稽查局;联系四分局、八分局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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