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方台乡 |
释义 | 方台乡(1996年撤乡建镇)隶属哈尔滨市呼兰区管辖。位于区境东部,南临松花江。哈肇公路横贯镇境。镇政府驻地距城区30公里。 乡名来自驻地村名。原名“大荒台”,因此地原是大荒甸子,地势平坦,形似长方形的台子,故称“大荒台”或“大方台”,后简称“方台”。清末,属呼兰府河东第一区。中华民国时期,设方台乡。东北沦陷时期,始设大方台保,后改设方台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置方台区,后改第八区。1956年3月,撤区划乡,设置方台、东沈2乡。1958年9月,“小乡并大社”,撤销方台乡。1961年5月,调整公社范围,成立方台人民公社。1984年3月,政社分开,改为方台乡。1996年9月6日经省民政厅批准撤乡建镇。 方台乡地处漫岗丘陵地带,土壤肥沃。全乡总面积151平方公里,有耕地12万亩,是呼兰县的粮食主产区之一,1990年粮豆薯总产量3.68万吨。盛产粉条,是全省有名的“粉条之乡”。乡办工业有砖厂等,1992年乡企总产值1937万元。全乡共辖大方、小方、高家、榆林、东沈、高堡、公家、黄花、田家、宋家、等10个村。1991年末全乡总人口2.78万人,其中满、回、朝鲜、达斡尔、锡伯等少数民族人口占4.5%。镇政府驻地方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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