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反签 |
释义 | 目的国已经在国内接受了申请人的申请,然后申请人拿到相关的文书,向所申请国驻华使馆申请。如果采用这种程序,得到了目的国内的认可,所申请国驻华使馆一般可以发给入境签证。一般所申请国使馆递交有关证明材料后,短期内(10至20天)就可以取得签证。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反签”。 目前,对中国公民申办赴各国(地区)的签证而言,绝大部分都实行“正签”,即申请人首先把护照等证件材料递交给外国驻华使(领)馆,外国驻华使(领)馆受理后,或者当即决定是否 发给签证,或者报其国内有关部门审批后,再通知申请人是否获得签证。这种“正签”方法是不需要反签证明的。所以申请人首先要搞清楚,自己申请前往的国家(地区)是否需要反签证明。如需要,其申办办法是:首先将自己的护照复印件及有关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有关公证书等)邮寄给前往国(地区)的亲友,然后由亲友到该国的移民机关或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反签证明,再邮寄给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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