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法国原产地命名控制 |
释义 | 法国原产地命名控制(AOC,法文: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ôlée),中文可以直译作“限制/控制原产地命名”,是法国对出产于本土农产品标注其产地名称的一个法律保障体系,是欧洲原产地命名保护(AOP)标志的一部分。原产地标志保障产品(葡萄酒、苹果酒、水果、蔬菜、奶制品等等)的质量、特性、产地和生产者的制作工艺。 内涵假如用几个词精确地表述“AOC”的真正内涵,那应当是:“传统、特色”,“AOC”农产品传递给消费者的信息首先是“产品的生产传统,风味特色”,一瓶标注有“AOC”字样的葡萄酒可以称其“不是普通的葡萄酒”,消费者可以从中感受到的更多是“历史、传统与文化”。 历史“AOC”法律体系的创建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初期,法国政府曾经尝试对于“农产品标注原产地真实性”进行规范管理,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这一好的创意并未获得好的效果,一段时间内也就濒临“自生自灭”的边缘。后来由于葡萄酒行业连年欠收,受消费者追捧的知名产区葡萄酒奇货可居,利益驱使下,其他产区的葡萄酒也被冠以“某某(知名产区)产区出品”销售,给葡萄酒行业管理带来很大麻烦,尤其是在国际贸易中,一时间造成了信誉危机。为了解决这一危机,1935年法国政府成立了“葡萄酒和烈酒国家管理委员会”,为“原产地名称使用”立法,并确定了行政、司法和专业手段加以支持,使“AOC”法律体系首先在酒行业得以实施,世界知名的法国葡萄酒产区大都是在这一时期推出的当地“AOC”法律条款。在此基础上,法国政府又成立了“国家原产地命名研究院”(INAO 即Institute Nationale des Appelations d’Origines)以加强协调和管理。今天,葡萄酒行业形成了超过450个“AOC”,如仅有12万公顷的波尔多葡萄酒产区,被划分为57个“AOC”,面积更小的勃艮帝产区被划分为超过90个“AOC”。“AOC”体系被推广到其他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如:奶酪、奶制品、水果、蔬菜等等。 如今,大约1000种产品拥有“原产地命名控制”的包装标识,其中有很多是葡萄酒和奶酪,同时也有一些其他的产品,比如雷岛的新鲜土豆等。 “AOC”体系的内容葡萄酒的“AOC”法律体系通常在地域范围、土质条件、气候条件等基础条件,以及种植葡萄品种、栽培方式、产量控制、果实糖分含量、酿造酒的种类、酿造技术等等方面加以规范。达不到上述条款的产品,即使出产于该地区,亦不能使用当地“AOC”名号,比如波尔多的玛歌(Margaux)葡萄酒产区,是法定出产“干型红葡萄酒”的产区,当地一等酒庄——玛歌酒庄出产的干白葡萄酒,尽管质量优异,但是不能标注“Appellation Margaux ContrÔllé”,只能使用“Appellation Bordeaux ContrÔllé”的名号。这一个例也表明了,在法国原产地命名控制体系中,所使用名称越是具体(地区范围越小),其地位就越高。当然,即使在符合上述条件下生产的产品,仍然不能够100%保证可以获得许可使用当地名号,产品需要经过专家委员会进行品鉴确认,具有当地同类产品的风格,方能获准使用这一名号。 “AOC”法律体系,在二十世纪中后期,缔造法国葡萄酒美誉度方面,具有不可磨灭的贡献,之后,其邻国如: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以及德国等等先后出台了类似的葡萄酒原产地命名控制的法律体系。这一法国首创的“原产地命名管理体系”获得了欧盟的认可,并且于1992年在欧盟范围内颁布了相应的“原产地命名保护”法律体系,1994年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地理标识多边协议使得法国和欧盟原产地命名制度以及产品的知识产权得到了更为广泛的保护。 |
随便看 |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