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二九○农场 |
释义 | 二九○农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宝泉岭农场管理局。位于绥滨县境东北部,松花江与黑龙江汇合处。场部距绥滨县城60公里。二九○农场,以农建二师五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步兵第九十七师第二百九十团)部队代号命名。1955年4月,农业建设二师五团从山东调转进入富锦县境内松花江与黑龙江汇合的三角地带,开荒建场。同年10月,中央军委命令农建二师就地集体转业。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厅尊重五团官兵的意愿,命名为“二九○农场”。1968年6月,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编为第二师第八团。1970年,将二师独立营(原蜿蜒河渔场)划归八团。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恢复农场体制,同年4月改为“军民农场”,隶属宝泉岭农场管理局。1978年4月,恢复二九○农场原称。农场下设5个分场。1992年末全场总人口2.5万人。二九○农场地处松花江与黑龙江汇合处的三角洲平原地带。场内地势平坦,河流纵横交错,泡沼星罗棋布,水草资源丰富。场区总面积116.2万亩。耕地面积50.6万亩,主要种植小麦、大豆、玉米、水稻等,1992年粮食总产量7.8万吨。黑、松两江鱼类繁多,黑龙江盛产鲟鱼、鳇鱼、大麻哈鱼等。场办工业有粮油加工、农机修造、制砖、制酒等。场部所在地,始建于1955年,场办工业、商业大部集中于此,近年来建起一座现代化禽肉加工厂,已形成拥有7600多人的农垦小城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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