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儿童不宜 |
释义 | 儿童不宜(unfitness to children)是对可能妨害健康培养少年儿童的图书、报刊、唱片、磁带、电影、戏剧、曲艺、音乐等的统称。 儿童不宜图书类的认定标准:一是明显刺激性感,其认定标准是: 1、露骨地表现男女肉体的全部或一部,给人庸俗卑劣感觉的 2、露骨地表现或易使人联想起性行为,给人以庸俗卑劣感觉的 3、在医学、民俗学及其它学术内容上,关于性的描写、表现,刺激少年儿童性的恶劣情感的 二是明显助长粗暴性、残暴性,其认定标准是: 1、确认、赞美违反社会道德和法律的暴力描写 2、表现残暴杀人、伤害、暴行、处刑等的描写 3、带有刺激性详细描写杀人、伤害、暴行行为,使人有可能模仿的,等等 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青少年保护法都规定,有害图书等的出版者要在其上标着“儿童不宜”字样,销售者不得将儿童不宜图书等出售给少年儿童,放映儿童不宜电影、录像等的单位或个人要采取措施,防止少年儿童入场,违反以上规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上之所以规定儿童不宜,是为了净化对少年儿童有害的社会环境,保障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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