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儿童保险 |
释义 | 儿童保险也叫少儿保险和小孩保险,就是专门为少年儿童设计的,用于解决其成长过程中所需要的教育、创业、婚嫁费用,以及应付孩子可能面临的疾病、伤残、死亡等风险的保险产品。 儿童保险定义儿童保险主要分为教育型的儿童保险和保障型的儿童保险,具体就是儿童意外保险、儿童医疗保险、儿童教育保险等 少儿保险的类型1、少儿生存金保险(教育金) 该保险需要针对少年儿童在不同的生长阶段提供相应的生存保险金。比如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几个时期的教育基金,参加工作以后的创业基金,婚嫁基金甚至还有退休之后的养老基金等。使被保险少儿在一生的各个特定阶段都可储备一笔基金,减轻父母亲的经济负担,充分体即父母对子女的呵护和关爱之意。 2、少儿意外死亡及伤残保险 该保险对被保险少儿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死亡和伤残提供保障。一般均附加在少儿生存金保险中,而不单独设立险种。 3、少儿疾病医疗保险 该保险对被保险少儿因患疾病而产生的治疗、住院和手术等费用提供保障。按照我国目前的医疗制度现状,少年儿童这一年龄段基本上处于无医疗保障状态。因此,商业保险公司开办少儿医疗保险的前景十分可观。 儿童保险购买原因少儿身体机能发育不完善,抵御疾病侵蚀的能力较弱,所以孩子患病尤其是患重大疾病的风险加大,一些原来在成年人中发病率较高的疾病,已经呈现低龄化发展趋势。 而且少儿生性好动,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又较差,再加上家长安全意识也不够强,所以幼儿在日常生活中或者游戏活动中发生意外的概率显然较成人高,意外伤害已被视为幼儿的一大杀手。据调查显示,目前意外伤害已经成为我国14岁以下儿童的第一死因,具有发生率高、死亡率高的特点。如溺水、中毒、动物咬伤、建筑物倒塌、交通事故、治安事故、玩耍打闹致伤等,都是当前意外伤害和死亡的重要因素。 除了以上两点为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压力外,日益增长的教育费用也成为家庭所面临的一笔不小的开支,所以越来越多的家长认识到,通过保险储蓄足够的教育基金也是一条重要的途径。 为孩子购买保险,不仅可以缓解困难来临时的经济压力,而且也是为将来储备一定的经济保障。 儿童保险购买原则优保保险专家建议,新降生的宝宝或学龄前儿童挑选保险时,除应注意保障要尽量全面外,还应遵守以下三点原则: 1、投保顺序:先大人,后小孩。 在一个家庭中,父母是家庭经济支柱,只有保障了家长的健康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孩子的保障才不是空谈。每年为孩子交纳的保费不宜超过家长的保费,如果不能兼顾,应以大人为主。 夫妻双方购买适当保险后,还有经济实力,应首先为孩子考虑购买医疗费用类和意外伤害保险。如果经济允许,还可以考虑投保储蓄型险种、教育金储蓄类险种等。为子女购买养老金型险种应该是最后考虑的,当然越早买,成本越低。 2、缴费期间:不必太长。 家长给孩子购买的保险产品的缴费期可以集中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在他长大成人之后,可选择自己合适的险种为自己投保。 3、保障期限:可相对长。 少儿险的保险额度不一定很高,但应该忠实地伴随着孩子度过每一个成长中的关键阶段。 中国保监会规定: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人身险保额不得超过5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家长,孩子的保额并不需要投保那么高,科学的方法是给孩子购买一些意外险、医疗险、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教育金即可, 当孩子出生后,绝大多数的父母都会帮孩子选购保险。很多父母都会在代理人的推荐下为孩子买终身的保险,这其实是个很大的误区。父母只要管到宝宝25岁就可以了。他们长大后自己会买的,我们不用再去操这份心,去考虑他们的终身。 4、给宝宝买保险有哪些误区?应该如何避免? 误区之一:先给孩子买保险,大人不急 许多父母都认为孩子柔弱,需要更多的保护,于是在保险方面也优先为孩子投保,却忽略了大人,这是最严重的误区。 大人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也是孩子最好的“保护伞”。如果只给孩子买保险,大人自己却不买,那么大人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不会赔一分钱,这个家庭很可能会因此陷入困境,孩子将来的教育也得不到保障。所以我们认为,为孩子投保之前,大人应首先为自己投保。 误区之二:只重教育不重保障 很多父母花大量资金为孩子购买教育金保险,却不购买或疏于购买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将保险的功能本末倒置。 由于孩子年纪尚小,遭受意外伤害和生病住院的概率要比成人高很多。而父母通常又愿意尽自己所能,为孩子提供最好的医疗条件,这样一来,医疗费用的支出就会相当可观。 因此,保险专家建议为孩子购买保险时的顺序应当是:意外险、医疗险、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在这些保险都齐全的基础之上,再考虑购买教育金保险。 误区之三:保险期限太长自顾不暇 为孩子买保险时,保险期限应以到其大学毕业的年龄为宜,之后就应当由他自食其力了。 误区之四:累计保额过多保障过剩 如果为孩子投保以死亡为赔偿条件的保险(如定期寿险、意外险),那么累计保额不要超过10万元,因为超过的部分即便付了保费也无效。这是中国保监会为防范道德风险所作的硬性规定。 三大基本险种目前市场上的儿童保险品种繁多,但基本上可以分为以下这三类: 少儿生存金保险。该保险需要针对少年儿童在不同的生长阶段提供相应的生存保险金。比如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几个时期的教育基金,参加工作以后的创业基金,婚嫁基金甚至还有退休之后的养老基金等。使被保险少儿在一生的各个特定阶段都可储备一笔基金,减轻父母亲的经济负担。父母可以为孩子购买针对大学教育的生存金保险,也可以搭配终身返还的生存金保险,可以让孩子一辈子领取。 少儿意外死亡及伤残保险。该保险对被保险少儿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死亡和伤残提供保障。一般均附加在少儿生存金保险中,而不单独设立险种。 少儿疾病医疗保险。该保险对被保险少儿因患疾病而产生的治疗、住院和手术等费用提供保障。按照我国目前的医疗制度现状,少年儿童这一年龄段基本上处于无医疗保障状态。因此,商业保险公司开办少儿医疗保险的前景十分可观。儿童的医疗保险包括可以作为主险单独购买的重大疾病保险,也包括作为附加险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按国内法令的规定,十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各个地区针对儿童的死亡保额部分都有强制规定,以避免可能发生的道德危险(如上海:死亡保障限定金额为10万元),但对于教育储蓄部分则无限制,而对健康险的部分又会针对保额的不同对于各项医疗给付有所限制,然而为儿童购买保险,对于具有经济能力的父母来说实有其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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