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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独立房产经纪人
释义

简介

独立房产经纪人:简单的讲就是成为中介机构的加盟合作人,自己开拓市场的经纪人。独立经纪人和公司之间是合作关系,拥有自由空间。不需要坐班,自由开展业务。独立发展资源网络与客户群,建立自己的信息库。代理买家、卖家,相互合作。结合加盟机构品牌打造个人品牌。

独立经纪人拥有高额度的佣金提成比,分享全部佣金的65%以上作为收入。是一种自己做事业,自己做老板的模式。

据了解,在美国,有85%的房屋交易是通过独立经纪人来完成的,独立经纪人在国外其他地区都是一种渴求的职业,也是受到很多交易人尊重的职业。同时,独立经纪人的职业令人羡慕,收入颇丰。

起源和发展

起源

“独立经纪人”这一经营模式源于美国,经过60多年的发展完善,如今畅行欧美国家。北京、上海等地在几年前率先推出独立经纪人概念,并在市场中赢得好评,如今在全国迅速推开,成为中介行业发展的趋势,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的市场,将会是多种中介模式并存合作共同发展的局面。

发展

这种经营模式在全球的发展逐渐展开,美国房地产经纪人为报酬而忙碌,而市场景气与否也影响着他们的命运。1990年以后,房地产业陷入萧条,一些人开始兼做其他生意,一些人则赶忙转业。但是“独立经纪人”这种模式已经深入人心。

职业特点

独立房产经纪人从本质上与门店业务员相比不是在为中介公司打工,独立房产经纪人可以自由支配工作时间,在业务成交收入上肯定也能有较高提成。在工作性质上是与私人律师相似,可以采用自己成立经纪事务所,也可以与中介公司合作。

在目前的国内,一个经纪人要真正做到全部业务开展流程中自己全部掌握还是有难度的。普遍现有的独立房产经纪人会采用合作的方式:在自己积极开拓信息源的同时拿自己能掌握的信息与别人(中介公司、别的独立房产经纪人)配对,共同完成交易后分配佣金。

在独立房产经纪人发源地的美国,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或业主与美国房地产经纪人签订的契约为独家销售权契约(Exclusive Rightoosetl Listing),则不论是否由经纪人提供的服务,只要在契约有效期内完成房地产销售,卖方都必须向经纪人支付佣金;如签订独家代理销售契约(Exclusive Agency Listing),在契约有效期内,独家代理经纪人如完成出售则得到合同佣金,业主自行出售则不必付给经纪人佣金;如采取公开销售契约(Open Listing),则所有的经纪人均可设法代售,实际销售经纪人均可获得佣金,同时业主也保留自己销售的权力。除此之外还可选择净值销售契约、联合销售契约和优先选择契约等。

国外独立房产经纪人体系已相当成熟并产业化,国内目前这方面在市场调整的大环境下也逐渐认识到这一模式的发展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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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10: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