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都江堰市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都江堰市国家税务局是负责全市国家税收征管的垂直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全市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涉外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并负责进出口税收管理。都江堰市国家税务局设有9个内设行政机构,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计划征收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局税收征收管理; (三)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局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局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局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局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局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局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局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负责管理本局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和本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都江堰市国家税务局设有9个内设行政机构,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计划征收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 1、办公室 制定本局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本局财务等后勤保障及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政策法规科 负责综合性税收政策和各税种的调查研究、组织实施、宣传及日常管理;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工作;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性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的审核和确认工作;负责本地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开具的检查及指导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征收管理科 负责征管法和实施细则及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和实施细则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欠税管理和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负责普通发票的政策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负责纳税评估、纳税约谈的牵头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人事教育科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党务、工会、青年和妇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监察室 负责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干部的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办税服务厅与收入核算科合署办公 办税服务厅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收入核算科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开展税收预测分析,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的执行;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发布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票表稽核、报税审核、咨询辅导和各类申请的受理、承办或转办事宜;负责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的印制、领购、保管、发放和配售等管理工作;负责税务登记证的领、发、存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公、检、法等部门对发票、税票重大案件的协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税源管理科 负责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开展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姓名:马秋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分管科室:主持全局全面工作 联系单位:税源管理一科 姓名:向敏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科室:人事教育科、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收入核算科 联系单位:税源管理二科 姓名:陈凤林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稽查局 联系单位: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 姓名:李富康 职务: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管科室:监察室、信息中心 联系单位:税源管理三科、第四税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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