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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贵州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
释义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生态立省”战略服务,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和《贵州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对职业教育提出的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职业与成人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

针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方针,与时俱进,深化改革,扎实工作,实现职业教育又快又好地发展。

坚持“实事求是,统筹规划,把握重点,分步实施,突出特色,讲求质量,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的工作方针。

二、“十一五”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经济社会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有贵州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和“在省政府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

(二)战略重点

------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努力扩大其招生规模和办学规模,力争“十一五”期末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实现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以服务为宗旨,全面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再就业培训工程等“四大工程”,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和对接;

------以就业为导向,继续深化职业教育办学思想转变、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大力推行工学结合和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我省与东部、城市与农村之间职业院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等“四项改革”,把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基地建设计划、县级职教中心专项建设计划、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四个计划”,促进职业教育办学条件的改善,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三)发展目标

到2010年: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16万人,在校生规模达40万人以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比例大体相当;

------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一半以上,在校生规模达到12.6万人左右;

------为社会输送50万名合格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和l8万名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

------完成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500万人次以上,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00万人。

(四)建设目标

------每个县建设好一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职教中心)规模达1000人以上;

------每个市(州,、地)建设好1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规模达.4000以上人;

------创建国家级示范高等职业学院1―2所,院均规模达6000人以上;创建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4所,院均规模达5000人以上;创建省级示范性技师学院3所;

------在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基础上积极创建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5―10所,校均规模达3500人以上;新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3所,校均规模达3000人以上;新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5所,校均规模达2000人以上;新建省级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00所;

------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70%左右,“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40%左右;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50%左右;加强省级职教师资培训差地建设,完善其培训功能;

------建设40个专业门类较全、装备水平较高、优质资沥共享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五)推进计划

1、职成教育发展分年度推进计划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2006年14万人,2007年14.5万人:2008年15万人,2009年15.5万人,到2010年达16万人;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2006年29万人,2007年34万人.2008年37万人,2009年38.5万人,到201 0年达40万人;

高等职业学院招生:2006年4万人,2007年4.4万人,2008年4.8万人,2009年5.3万人,到2010年达5.8万人;

高等职业学院在校生:2006年10万人,2007年1 0.7 万人,2008年11.6万人,2009年12万人,到2010年达12万人: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每年开展培训20万人,到2010年累计培训100万人;

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开展培训500万人次,到2010年累计培训2500万人次以上。

2、学校建设分年度推进计划

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所:力争2007年建成1所,2008年建成1所;

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4所:2007年建成1所,2008年建成1所,2009年建成1所,2010年建成1所;

省级示范性技师学院3所:2008年建成1所,2009年建成l所,2010年建成1所;

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10所:力争每年建成2所,到2010年累计建成10所;

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3所:2006年建成2所,2007年建成3所,2008年建成3所,2009年建成3所,2010所建成2所,到2010年累计建成13所;

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5所:每年建成5所,到2010年累计建成25所;

实训基地40个:每年建成8个,到2010年累计建成40个;

省级示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00所:每年建成20所,到2010年累计建成100所。

三、“十一五”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强化政府统筹,切实加强领导

1、加强政府统筹力度。各级人民政府全力抓好统筹规划、统筹行业和企业参与、统筹师资和设备、统筹招生和就业、统筹经费投入,加大基础建设。强化各有关部门发展职业教育职责,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创新运行机制,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省职业教育厅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各市(州、地)和县人民政府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尽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促进本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

3、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将每年职业教育各项改革发展任务纳入对各级政府考核重要指标,层层签定责任书,把完成情况作为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年度和任期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4、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建立职业教育联系点,深入了解职业学校各项工作,及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率先垂范,作好表率。

5、建立执法检查和督导考评制度。各级人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开展对各级人民政府执法检查;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定期开展对目标责任书的督导评估。

(二)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各项改革,努力提高办学效益和社会服务能力

1、大力推进公办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与创新。支持公办学校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和省外资金开展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新型办学体制探索;推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和东部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我省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农村职业学校开展优势互补、以强带弱、共同发展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2、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加大对民办职业院校支持力度,制定和完善建设用地、资金筹集、师资队伍建设、招生的政策和措施,依法加强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促进其发展。

3、充分依靠行业和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各行业主管和行业协会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认真实施国家有关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发挥优势,开展本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制定培训、培养规划,设立专项经费,依靠所属企业积极举办职业教育和开展职工培训。

4、继续深化公办职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各级职业院校深化以人事分配制度为重点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认真推行高等职业院校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聘任制,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5、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各级职业院校加快实施“弹性学制”步伐,逐步推行“学分制”,大力推行“产教结合”、“工学结合”、“订单式”培养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

(三)加大对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1、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保障制度。“十一五”期间,省人民政府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预计总投入资金3.3亿元。2006年投入专项资金4000万元,以后逐年递增,到2010年达到1亿元。各市(州、地)、县人民政府设立本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并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兴办职业教育。

2、“十一五”期间,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农村科学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经费安排适当用于农村职业技术培训;国家和我省各级政府安排的扶贫资金和移民安置资金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投入力度;各地的民族教育经费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民族职业教育。

3、“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建立职业教育贷款贴息制度,每年从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中列出一定比例作为政府贴息贷款专项资金,用于各级职业院校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按1.5%―2.5%提取职工培训费的政策。

4、建立中等职业教育贫困生助学制度。努力争取中央财政对我省贫困生助学的支持额度。“十一五”期间,省人民政府每年从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中划出10%比例用于资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学生。各市(州、地)、县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助学金专项,资助本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学生。各级职业院校在学费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作为特困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同时,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抓好半工半读试点。

5、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科学规范的经费管理制度,加强督查和审计,杜绝挤占、挪用职业教育经费的不良行为,提高使用效益。

四、加强舆论宣传,狠抓任务落实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宣传党和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宣传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成果,宣传职教战线先进单位和个人,进一步营造职业教育大力发展的良好氛围。

2、充分发挥教育、发改、财政、人事、劳动、农业、扶贫等部门的职能作用,重点推进“四大工程”、深化“四项改革”、实施“四个计划”。进一步明确本部门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在当地政府统筹下,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促进职业教育发展。

3、严格实施就业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用工制度,优先录用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加强就业准入制度执法监督,全面推进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

4、为确保规划的实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科学合理地制订本地区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基层。各级职业院校要根据规划,解放思想,立足创新,实事求是,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意见和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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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10:3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