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文晶,女,1978年5月生,辽宁人,2003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经济法专业,获得法学硕士学位。现任山东农业大学讲师。先后讲授《民法》、《商法》、《公司法》、《金融法》、《知识产权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等法学课程,教学质量连年获得优秀以上评价,2010年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工会组织的多媒体课件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在山东农业大学多媒体课件比赛中获二等奖。
长期从事民商法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近年来在《商业研究》、《山东社会科学》、《经济与法》、《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等期刊上发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与银行债权保护》等多篇论文,主持和参与省级、校级科研项目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