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东营市林业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一)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标准、规程并监督执行;负责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滩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审批林地的征用、占用。 (四)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指导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拟订全市防沙治沙规划,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沙尘灾害应急处置。 (六)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提出全市的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建议;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运输、携带等工作;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 (七)负责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有林场、苗圃设立、变更的审核报批;负责市级以上森林公园的规划、审核、审批;指导林木种苗、花卉质量监督管理,审定林木良种;负责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珍贵树木和林业方面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组织、指导和监督退耕还林工作。 (九)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指导林业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负责管理市级林业资金并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使用;管理市级国有林业资产;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全市林业统计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培训和外事工作;组织指导林业产业发展和引用外资工作。(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内设机构1、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与其合署)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宣传、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接待、会务、政务公开、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及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2、规划财务科 草拟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的编制和审核报批工作,提出市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建议;指导林业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监督管理市级林业资金和国有林业资产;监督全市林业基金的管理、使用;指导林业系统财务、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3、造林绿化科(挂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产业科牌子) 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滩育林并组织检查验收;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质量监督与管理;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指导、协调跨县区、跨部门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指导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市林业种子、苗木、花卉及其他林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审定林木良种;组织、指导林业生物种质资源、古树名木、珍稀树木、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有关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和管理;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草拟林业产业和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审查林业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导境外森林资源开发与合作的有关工作;指导林业科技研发、推广和林业行业技术标准化建设工作。 4、资源和林政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草拟相关林业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评估工作,统一发布相关信息;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实施;管理、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承担木材经营加工许可有关工作;负责木材检查站的审核报批和管理;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承办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草拟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监督、协调林业行政执法,承担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林政管理队伍建设。 5、林业改革发展科 草拟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承担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局属事业单位1、东营市林业技术指导站 参与制定全市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全市植树造林、封滩育林、林业生产基地建设和林场建设、森林公园建设进行技术指导;承担森林资源调查,全市森林资源、风沙化土地、荒漠化土地的动态监测,林业生态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林业工程的咨询与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全市林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提供林业技术、信息服务,组织林业技术专业培训;指导群众性林业科技组织建设和林业技术推广活动;参与拟定全市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林业科研和林业技术的引进工作;参与制定全市林业行业技术标准;编制全市花卉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研究拟定花卉业发展及其资源保护的措施,对花卉生产进行技术指导;组织技术交流与培训工作;承担市林学会、市花卉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2、东营市经济林管理站(挂东营市枣业科学研究所牌子) 参与制定全市经济林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经济林及国家、省、市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建设的技术指导;参与全市林产品地方标准的制订、修订以及全市林产品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经济林优良树种、品种的引进、试验和推广,负责全市经济林先进技术的推广与普及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全市经济林资源的监测、统计分析和基本情况调查,全市经济林产、加、销等环节的指导和协调服务,全市枣业科研计划的拟订,枣业科研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全市经济林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服务;研究枣业良种选育、栽培管理、贮藏保鲜等技术。 3、东营市林木植物保护站 负责本市森林植物检疫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并签发《植物检疫证书》;负责本市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的申报及引种后隔离试种的监督管理,组织对疫情的封锁、控制和扑灭;负责市级林木病虫害中心测报点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害的调查、监测、预报和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疫情上报工作;负责制定森林病虫害防治方案,指导、检查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全市森林病虫害、森林植物检疫对象、野生动植物及湿地资源的调查、普查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药剂、新药械的推广应用和基层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承担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日常工作。 4、东营市林木种苗站 拟定全市林木种苗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修订有关林木种苗的地方标准;负责林木种子、苗木检验的技术指导、业务咨询和技术培训;承办林木种苗质量纠纷案件的质量鉴定;负责全市林业种苗科研、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普及,负责全市种苗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服务;指导全市林木种苗的生产、调剂和贮备;负责组织全市林木良种的引进、选育、测定、审定工作;负责全市的林木种质资源的普查、评价及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林木新品种的申报及管理工作。 5、东营市林业苗圃 收集、保存林木种质资源,负责生态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良种苗木的引进、选育和表型测定工作;负责建立林木良种科学实验基地,实验、示范、推广林木种苗新技术、新品种。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