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东营市规划局 |
释义 | 简介东营市规划局负责审查报批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开发区总体规划、负责详细规划、专业规划的编制报批。 地址:东营区府前街105号 主要职能(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城乡统筹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和修改工作;负责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专项规划;协调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专业规划;参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工作。 (三)承担县城和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指导各县城和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活动的规划许可工作;指导各县城和镇、乡、村庄的规划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实施的监督检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各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负责有关规划工作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对各县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六)负责全市城乡规划设计和规划技术服务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规划成果的质量监督;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的人才开发、培训教育工作。 (七)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与其合署)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宣传、档案、机要、保密、督查、接待、会务、政务公开、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及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全市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担信访、规划公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工作;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二)规划编制科负责制定全市城乡规划的编制计划;承担城市规划的编制工作;参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工作;负责城市规划的审查、审批、报批和修改工作;承担规划设计成果的技术审核工作;承担全市规划设计、规划技术服务市场管理和资质管理工作;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村镇规划科承担镇总体规划的审查、审批工作;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实施村镇规划技术标准;办理中心城规划区内村镇建设活动的规划许可;指导各县的村镇规划管理工作。 (四)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科负责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科与其合署) 负责建筑工程、城市雕塑、大型户外广告、道路、管线和园林绿化等市政设施工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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