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东台市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东台市地税局现有干部职工154人,其中:共产党员135人,占总人数的88%;大专以上学历的149人,占总人数的97%;35岁以下人员40人,占总人数的26%。这支队伍是一支革命化、专业化、年轻化的队伍。全市现有征管户15346户,其中工商企4499户,个体工商户10847户。近年来, 全系统连续五年被东台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两个文明建设综合先进单位、财税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被东台和盐城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行业。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二)负责组织本地区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项地方税收收入任务。 (三)负责本地区地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基金、费等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四)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严密、有效的地方水手征收体系,强化地方税收执法监督。 (五)监督检查本地区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执行法规和规章情况;监督检查纳税人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情况。 (六)负责本地区地方税收稽查工作。 (七)负责本地区地税系统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八)开展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研究税收政策,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务咨询。 (九)管理本地区地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税务信息系统。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部机构根据上述职能,东台市地方税务局设7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文书档案、工作督察、办公自动化和信访、保密、税收宣传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 (二)人事教育科 管理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干部学历教育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系统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基层建设和综合考核等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贯彻执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制度;负责地方税源的预测;负责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考核、分析和信息数据的汇总、统计、审核;负责组织税款入库工作;办理地方税收、基金、费等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经费、财务、制服、固定资产的管理。参与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征收管理科 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和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以及地方税滞补罚收入管理;负责指导个体、私营和零散税收的征管工作;负责缓缴税款、呆帐税金、死欠税金核销的审核,以及欠税和日常稽核工作的管理。 (五)税政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地方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工作;国务院和各级政府指定的各项基金和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工作;制定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负责地方税收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 (六)信息管理科 负责制定税收信息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税务管理工作中的资料管理、数据采集、加工分析和信息服务工作;参与地税系统征管软件的开发和推广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配置、维护和日常管理;负责信息网络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的机构。 (七)监察室 监督检查本地区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直属机构稽查局 地址:东台市新民南路7号 负责拟定税务稽查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全市征管对象执行地方税收政策、法规及制度情况;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地税稽查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地税系统涉及地方税收的各种专项检查工作;办理有关人民来信、来访举报的税务案件,查处重大税务案件。 派出机构1、第一(五)税务分局 地址:东台市金海东路3号 第一税务分局、第五税务分局合属办公,负责市区和东台镇范围内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工作。 2、第二税务分局 地址:东台市金海东路3号 负责开发区、五烈镇、廉贻镇、台南镇、广山镇范围内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工作。 3、第三税务分局 地址:东台市安丰镇204国道西侧 负责安丰镇、梁垛镇、富安镇、南沈灶镇、富东镇范围内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工作。 4、第四税务分局 地址:头灶镇政府路40号 负责海丰镇、四灶镇、头灶镇范围内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工作。 5、第六税务分局 地址:东台市三仓镇人民路 负责三仓镇、弶港镇、弶港农场、许河镇、新曹镇、曹丿镇、新曹农场范围内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工作。 6、第七税务分局 地址:东台市新街镇人民中路 负责唐洋镇、新街镇范围内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工作。 7、第八税务分局 地址:东台市时堰镇新大街 负责溱东镇、时堰镇、后港镇范围内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工作。 8、第九税务分局(纳税服务中心) 地址:东台市金海东路3号 服务中心以市区办税服务厅为主要载体,向纳税人(含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社会保险费和基金(费)的缴费人)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负责对农村分局办税服务厅进行业务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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