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东坡逸事 |
释义 | 苏轼(1037-1101),北宋文学家、书画家。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与父苏洵,弟苏辙合称三苏。他在文学艺术方面堪称全才。其文汪洋恣肆,明白畅达,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在艺术表现方面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对后代很有影响,与辛弃疾并称苏辛;书法擅长行书、楷书,能自创新意,用笔丰腴跌宕,有天真烂漫之趣,与黄庭坚、米芾、蔡襄并称宋四家;画学文同,喜作枯木怪石,论画主张神似。诗文有《东坡七集》等,词有《东坡乐府》。 原文东坡为①钱塘守时,民有诉扇肆②负债二万者,逮至则曰:“天久雨且寒,有扇莫售,非不肯偿也。”公令以扇二十来,就判字笔③随意作行、草④及枯木、竹石以付之。才出门,人竟以千钱取一扇,所持立尽。遂悉偿所负⑤。 注释①为:担任。 ②肆:商店。 ③判字笔:判案所用的毛笔。 ④行、草:行书、草书。 ⑤负:欠。 译文苏轼担任钱塘太守的时候,有一个百姓前来诉苦,说卖扇子的人欠了自己二万银子,抓到了那个卖扇子的人,他说:“天气一直下雨,有扇子卖不掉,不是不肯偿还。”苏轼就叫他拿二十把扇子过来,就拿着桌上的判决用笔随意写了行书,草书,并画了枯石和竹石并交付给了他。刚刚出门,人们竟然以一千钱买扇子,拿的扇子全都卖光了。于是他也把所欠的钱全部还清了。 启示尽可能发挥自己的特长,运用自己的能力去帮助有困难的人 作者简介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汉族,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北宋时为眉山城)人,祖籍栾城。北宋著名散文家、书画家、词人、诗人。苏轼 是苏洵的次子(苏洵长子夭折),1057年(嘉祐二年),与弟苏辙同登进士。苏轼与父苏洵、弟苏辙并称“三苏”,父子同列唐宋八大家(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轼,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为人宽大如海。苏轼中进士时二十一岁,神宗时期曾在凤翔、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职。1080年(元丰三年)因“乌台诗案”受诬陷被贬黄州任团练副使,在黄州四年多曾于城东之东坡开荒种田,故自号“东坡居士”,人称“苏东坡”。哲宗即位后,曾任翰林学士、侍读学士、礼部尚书等职,并出知杭州、颍州、扬州、定州等地,晚年被贬惠州、儋州。大赦北还,途中病死在常州,葬于河南郏县,追谥文忠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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