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东平县盐务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东平县盐务局成立于2002年1月,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正科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泰安市盐务局,接受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双重领导。 东平盐业分公司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为泰安盐业公司的直属分公司。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据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盐政管理工作,对全县盐政执法实行统一领导,管理并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盐业违法案件,履行盐业行政执法职责;培训,管理盐政执法人员,为行业和社会提供有关盐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三、根据省、市计划安排和市场要求,统一平衡全县的销、存,安排协调运、销、存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四、负责全县食盐专营工作。承担全县盐业专营业务,按国家政策,法规要求组织经营销售,保证食盐“三率”的完成,保证市场供应。 五、管理县盐业公司的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和评价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搞好盐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政法工作带动经济工作,发展盐行业。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组织机构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盐政科、业务科。 下属盐政稽查中队、客户服务部等。 领导班子东平县盐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东平盐业分公司经理:姚秀香,主持盐务局全面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和财务科工作。 东平县盐务局副局长、东平盐业分公司副经理:王勇,协助姚秀香同志抓好全面工作的同时,具体分管物流和安全工作,同时协助刘洪禹同志抓好食盐专营工作。 东平县盐务局副局长、东平盐业分公司副经理:刘洪禹,分管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同时协助王勇同志抓好物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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