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院长:谢开军党组副书记:唐述贵
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臣波
副院长:刘新华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立华
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胡恒明
法律硕士学位,现任东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1981年7月至1984年2月,在原零陵县林业局担任林业技术员;
1984年3月至2002年3月,在原零陵县现冷水滩区检察院历任书记员、助检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党委委员、副检察长;
2002年4月调任冷水滩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2002年10月调任江永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07年11月至今任东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现有干警82人,机关设置14个职能庭(室、队),下设4个中心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领导职数为:党组书记、院长1人,党组副书记1人,副院长2人,纪检组长1人, 政工室主任1人,正副庭长(主任、队长、 政委)26人。人员构成:法官及法警64人(含院领导),书记员6人, 工人后勤人员12人。
1.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林业案件。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林业申诉案件。
3.依照法律规定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审理的案件和发回重审的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5.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地址:东安县白牙市镇新苗街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