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得度 |
释义 | 概述注音:dé dù 1.合乎法度。 2.佛教语。谓得以渡过生死之海而进入涅盘境界。 3.指得到引度,披剃出家。 4.道教语。谓得道﹑成仙。 具体含义(一)蒙受教化,渡越生死之海引申为剃发出家;以出家入道为到达彼岸最初阶梯之故。印度原有不满十二岁未得父母允许,或诸种疾病者不得出家之限制。摩诃僧祇律卷二十三、二十四更列举坏比丘尼净行、贼盗住、越济人、五逆、六种不男、太小、太老、截手、截脚、截鼻、盲、聋、哑、躄、鞭瘢、印瘢、拔筋、克筋、曲脊、王臣、负债、病、外道、儿,奴、身不具、陋色等各种不得出家之规定。 我国古来出家原无限制,其后因僧数遽增,又庶民常藉出家来逃避征课,乃设僧籍以登录之,正式得度者授予度牒,而严禁私度。佛祖统纪卷五十一载,梁末帝时(913 ~923 在位)敕令天下僧尼入京比试经业。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卷一亦载隋、唐、宋、元、明代,皆曾行试经度僧。然亦有于一时度多数量之僧或依进纳‘香水钱’而特下附度牒。又隋炀帝时(604~616 在位)诏七日间度千僧,后世称‘特恩度牒’。又唐肃宗至德年间(756~758)依宰相裴冕之奏请,卖度牒,称之为‘进纳度僧’。得度有一定规则、仪式,称得度式。宋元时代禅林沙弥得度之仪式,据敕修百丈清规卷下大众章载,行者选定受度牒之日,届时设置供物,礼请三师,入僧堂剃发,着袈裟,受三归五戒、沙弥十戒,出堂后,拜诣方丈,最后巡寮礼谢。 日本亦甚早即有试经得度之制,平安朝时代更定年分度者之制,每年各宗总计十二人,且有年龄等之规定。[四分律卷三十二、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下四、佛祖统纪卷四十五、释氏稽古略卷三、续日本纪卷七] (二)又作得道。得无漏圣道或菩萨之无生法忍、无上菩提。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