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体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体育工作意见、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二) 指导和推动体育管理体制改革,拟定全市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 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四) 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确定全市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完善训练体制;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五) 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竞赛;制定全市体育竞赛计划,管理、指导全市体育竞赛工作。
(六) 组织和指导体育科研、体育教育、体育宣传及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
(七) 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指导并归口管理民间体育和对外体育交往活动。
(八) 指导全市体育产业发展和经营活动,归口管理体育市场。
(九) 指导和检查各县(市、区)的体育工作;负责市级体育社团资格审查,负责各类体育学校、体育项目俱乐部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