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鸠江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释义

根据《安徽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教基[2002]018号)和《安徽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教基[2002]0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鸠江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一、入学、学籍

1、小学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全部免试入学。

2、普通中小学招生由区教育局根据我区实际拟定招生计划数,报芜湖市教育局批准后统一下达。

3、各学校须在开学后20天内向区教育局申报注册核对学籍(包括异动学籍)。申报注册核对学籍时,学校须填写新生花名册和上报电子档案(小学、初中新生花名册一式两份),并报送各年级异动名册,转学、休学、复学学生须提供有关手续。区教育局学籍审核时间定为每年的9月20—10月20日。

二、转学

1、学生入学后不得随意转学,严禁中小学校借转学之名组织招生考试、录取和买卖生源。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住所搬迁或其他特殊原因必须转学者,须按下列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1) 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 转出学校同意后开具转学联系函,家长持转学联系函与转入学校联系;

(3) 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后,将复函函寄(或家长转交)转出学校;

(4) 转出学校收到复函后开具转学证明;

(5) 转入、转出均须报区教育局核准。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转学一般以学年为期限,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学校对其转入应该进行登记,转出时的流向要进行统计。

3、每学期开学初各校统计现在校学生数及生源流动情况,并上报至区教育局备案。

三、 休学、复学

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须持区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由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导主任审核,报校长同意,方可休学。

2、学生休学要从严掌握,一般期限为一年,人数不得超过同年级学生数的3%。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复学,经学校批准,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可延续一年。非特殊原因初三年级一般不得办理休学。

3、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的注册备案手续,须由学校统一造册在开学20天以内到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逾期不办的,后果由学校自责。

4、毕业证验印,须在每年8月份按程序办理。验印前,各学校须按学籍顺序填好“芜湖市普通中小学毕业生花名册”及电子档案,并填写毕业证号。毕业证上所填的学籍号、毕业证号及学生姓名等必须与毕业生花名册、电子档案所填完全一致。

本《办法》适用于鸠江区内所有普通中小学。由鸠江区教育局教育科管理。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11:11:42